男(星位转移) ① ② ③ ④ ⑤ 女(星位转移) ①、官杀为忌或混杂时,以食伤为夫星,如食伤又混杂或为忌时,又或被他神损伤,则以正、偏印星为夫星,若正、偏印仍混杂或带忌时,又或有损伤,则无夫或为娼妓之命。 ②、官杀混杂或为忌神,以食伤为夫星,如食伤又见破而无印星解救,为妾命。 ③、官杀为喜但不见,以生官杀之财星看夫;如官杀为忌神则以食伤制之或印泄为夫星。 ④、原局夫星被合去或有刑克,又或混杂无去留,要岁运有解救或制去混杂的假神才能成婚,运过后即婚缘已尽,非离即克。 ⑤、夫星、夫宫皆为忌神,必受丈夫拳脚之苦,非离即克。 ⑥、如原局官杀、食伤、印绶都不能用为无夫之命,要得财星引化解救才有婚缘。 6、配偶星,宫同看 不论男女,凡配偶星不宜多见,多见则有多婚现象 配偶星在年,月柱且又生旺,一般配偶的年龄比自己大,配偶星在日、时柱,配偶的年龄比自己小。女命如果夫星在年柱又生旺伤官又多,其配偶一般比自己要大十年以上。 星、宫同喜婚姻必美满,如胶似漆白头到老;星宫一喜一忌,平常关系;星宫皆忌,决主离婚。 配偶星入偶宫,齐贤孟光。 偶星看缘份之长短,偶宫看感情之优劣。 配偶星取舍不清,以偶官论婚姻,喜神又得生旺为吉,逢忌有制不凶。 原局无配偶星,看君臣喜忌及岁运引化之神而论。 7、配偶年龄推断:(原于“盲师诀”)仅供参考。 土金老成年龄大,水火相比水为小,日干为土财为水,妻子肯定小自己。 官印相生对方老,比劫食伤财显旺,所选对象比己小。 两党力均差不大,同柱同气同岁找。 例一、五七年九月廿一日申时 乾:丁 辛 戊 庚 酉 亥 子 申 壬水当令,申子又会壬癸,壬癸水同旺,且又各自得庚辛金生, 幸年干丁火与辛近帖有去留,当以亥水为君,丁火印星制伤,食神庚金生壬水为辅臣。(注:日干戊土在地支虽然根印全无,因取印星制伤为用,故仍以正格论命,不作从弱格看) 命局真假财星二位,印星无法制去假神,且妻宫还被假神癸水占着,这是明显的二妻之命。 第一任妻子壬水,因有亥中甲木临长生而泄,是为克妻的主要根源。 例二:七四年八月十九日未时 坤:甲 癸 戊 己 寅 酉 寅 未 酉月伤官当令生财,财透劫夺,酉月甲,癸皆休囚之地,劫财土 长生,归时冠地,故应取己土劫财为君,甲木七杀护主为辅臣。可惜君主有伤官之泄,辅臣又有寅中丙火之泄,局中无偏财壬水救应,格用皆破,为贫贱之命。 本造以甲木为夫星,星宫同喜,夫宫夫守看似婚姻恩爱,白头到老,殊不知夫星已破,寅中藏丙枭印泄杀生比混局为忌,月令伤官又有制杀之嫌,婚姻何来幸福美满?干支明暗共有四个夫星,故属三嫁不休多婚多离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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