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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参战老兵、过境作战、作战功臣的关系

 军休强军路 2014-09-16
      有人说,中国人可以共患难,却不能同富贵,这已经成了约定俗成的法则了。此话未免偏颇,但也不无道理。大的可以说国家,可以一起打天下,却不能一起治天下,开国元勋们含冤逝去就是明证。小的可以说兄弟创业,可以一起白手起家,却不能把企业做大做强,兄弟反目成仇的故事也是明证。
      就拿参战老兵这个英雄群体来说,也没躲过这个约定俗成的法则。2007年以前,参战老兵的身份还没有被国家认定,所有下岗(失业)和农村户籍参过战的老兵,都可以团结起来向国家提出诉求,要求认定身份。认定身份前,大家都能做到共患难。认定身份后,在争取更多合理合法的权益过程中,就不能同富贵了。国家政策认定的统一称谓是“参战退役人员”(以下统称参战老兵),指的是自抗美援朝以后的14次战争的参加者:
          1、解放一江山岛作战(195411月至19552月)
          2、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195512月至196112月),包括四川凉(山)茂(县)西(昌)地区平叛,西藏平叛(含甘肃、青海、新疆部分地区西藏)
          3、炮击金门作战(第一阶段为1958823日至195917日,第二阶段为1960617日、19日)
          4、中缅边境勘界警卫作战(19601122日至196129日)
          5、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19621020日至1121日)
          6·海战(196586日)
          7、崇武以东海战(19651113日至14日)
          8、援越抗美作战(19656月至19738
          9、援老抗美作战(19693月至197311月)
          10、珍宝岛自卫反击作战(19693月)
          11、西沙群岛自卫反击作战(19741月)
          12、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1979217日至316日)
          13老山、者阴山地区对越防御作战(197910月至198910月)
          14、南沙群岛自卫反击作战(19883月)
      以上的14次战争,真正出境作战的应该是:援越抗美作战、援老抗美作战、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其余的战争都是在境内作战,或是在争议边境和海域作战。国家认定的参战身份是指14次战争的所有参加人员,并没有指定哪一次战争的参战人员。
      然而,有些参加过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的老兵却不愿与参加其他战争的老兵同富贵,要把自己独立出来,自称是过境作战老兵,还成立什么过境作战老兵联谊会。更有部分立过战功的老兵,还要居功自傲成立作战功臣联谊会。不管是过境作战老兵联谊会,还是作战功臣联谊会,他们的诉求与国家认定的“两参老兵”的诉求都是大同小异,不同的就是过境作战的认为他们的待遇要比参战的高才公平,立过战功的又要比过境作战的待遇高才公平。于是部分过境作战的和作战功臣都想独立于参战群体,各自向政府提出更多、更高的诉求!
      那么参战、过境作战、作战功臣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呢?
     《现代汉语词典》对参战、作战、功臣是这样解释的:
      参战:参加战争或战斗。
      作战:打仗。
      功臣:君主时代指有功之臣,现指对国家和人民作出重大贡献的人。
      关于参战和作战:参战和作战没有多大的区别,都是使用武力进行对抗。如果“过境作战老兵联谊会”的人认为,过境作战就是那些操枪操炮的人才有资格的话,那么就先学一下“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句话的含义,说的是仗还没打,就要想到怎么运送粮食和马草。我们的先辈几千年前就知道打仗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靠哪几个人或哪几个兵种可以完成的,而是靠不同的分工、不同的兵种,紧密配合才能完成。
      特别是像1979年的对越自卫还击这么大规模的战争,如果不是举一国之力,我们能打赢这一仗吗?就靠部分过了境操枪、操炮的官兵能打赢这一仗吗?离开了中央军委、总参高层的决策,离开了各级指挥部门的指挥,离开了后勤部门的军需补给,离开了军工(支前民工)的弹药运送,离开了通信兵的上传下达,离开了情报部门的敌情掌握等等,这仗你还能打吗?如果没有海军、空军的牵制施压,过境的陆军伤亡就会更大。
      再说,对越自卫还击战只有一个月时间,而对越防御作战(以下统称两山轮战)长达10年时间。法卡山、老山、者阴山等都是在两山轮战时期打回来的,参加这些战役的官兵就不是作战了?安葬在广西法卡山烈士陵园、云南麻栗坡烈士陵园的烈士就不算烈士了?
      歌颂为国而战英雄的歌曲,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时好像只有一首脍炙人口的《再见吧,妈妈!》,两山轮战时期的却有家喻户晓的《十五的月亮》、《望星空》、《血染的风采》、《两地书,母子情!》、《小草》等等。所以说,不管过不过境,不管参战还是作战,只要为国而战就是国家的英雄。
      现代战争更是数字化的战争,不用一兵一卒过境,稳坐指挥室就可以把导弹射向某国的军事目标,而完成一次战争。这样的战争,难道就不叫战争了吗?
      硬要分过境作战和非过境作战,作战和参战,那就是狭隘的英雄主义了,相信国家也不会这样去做身份认定!
      关于作战功臣:应该是说部分三等功荣立者。因为获得战斗英雄称号,或其他荣誉称号的都是国家包安排工作,大多捧的是金饭碗不怕被打烂的。据说一等功荣立者的政策规定是在你入伍的省份随便你挑选工作城市和工作单位,二等功荣立者的政策规定是你入伍所在的城市由你挑选工作单位。以上这些功臣,至今为止绝大多数都在职在岗,对生活没有什么忧虑。三等功荣立者是没有规定要安排工作的,纵使安排了工作或自己找到了工作,单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优待,照样会下岗(失业),农村的也不会有多分点土地优待。政府没把他们当成比参战老兵群体更特殊的人员,参战老兵群体也只是把他们当成群体中普通一员,这部分人心理上感到不平衡,于是又集中在一起,发出自己的呼声,以便得到政府的特殊关照。
      那么,作战功臣有没有必要这样做呢?我觉得,或许有一定的理由,但现在不合时机。更何况有部分战友的立功,是因为名额有限,有些觉悟高的战友让出来的。前两年我曾参加过一次某著名战役的战友聚会,会上指挥那次战役的团长曾说到:我知道你们对当时的评功评奖有看法,但都已经过去成为了历史,就不要再去计较这些了,你们这些人不管是立了功的,还是没有立功的,在我心目中永远都是为国而战的英雄!
      事后,我才了解到在这次战役中,因为战地通讯报道的关系,影响到了同一个营不同两个连队评功评奖的问题,造成两个连队之间战友的隔阂很大。直至几十年后的今天,同一个营的两个连队,打的同一个战役,但聚会就是不能一起搞,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团、营领导两个连队的情绪都要照顾到,老团长才有这样一番的慨叹!
      从上面这个事例可以说明,立了战功主要是靠自己在战场上英勇顽强,也不能说没有运气或机遇的成份,你比长眠在边疆的烈士,你比主动让功的战友,你的运气、你的机会就好多了。如果把这些当成居功自傲的资本,凌驾于其他参战老兵头上,只会被人当成笑话,不会受到他人尊敬!
      综上所述,当前参战老兵的首要任务是,不要分哪个部队,也不要分哪年入伍,只要是国家认定的就是一条战壕的战友,如果发现有假冒的参战老兵,就要敢于揭发,督促政府部门把他们清除出参战老兵行列,还参战老兵群体的纯洁性和严肃性。只有全国两参老兵(参战参核)精诚团结,依法诉求,才能促使不作为的地方政府,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各自提出更具体的权益诉求,相信就不会有人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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