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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平:在“国家利益”面前“朋友”也会变“敌人”

 老客阿发 2014-09-17

 

记者:这几天,一则“老外扶摔倒大妈遭讹”的新闻引起众多关注,就在一些网友义愤填膺之时,有目击者表示事实并非如此,而是大妈被骑着无牌摩托车的老外剐倒,双方产生责任与赔偿纠纷。现场视频还显示,老外用流利的中文爆了粗口。为什么大家开始一听说“开车-碰撞-赔偿”这样的关键字组合在心里不加甄辨的认为一定是“碰瓷”?整件事情,媒体在其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传播舆论导向这方面作为媒体,您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杜平:这就是媒体的一种“羊群效益”,就是说你在当一个事件被人所定性之后,就广泛地传播。 有其他人根据目前大家普遍的想法来给他从一个主流的想法,那该是说媒体本身可能现在出现的问题,在对一个事件发生的时候,基本上不太愿意去查证,不太愿意做自主的调查,而是相信某一个源头来得新闻的线索,然后大家把这个新闻事件本身牵扯下很从一厢情愿出发,牵扯到政治上面或者是社会上面或者是价值观的定义。

过去也发生类似的事件就是碰瓷的事件,过去碰瓷事件其实引起社会很多的反感,那大家都认为这个事件发生之后大家都会这样认为,像过街老鼠的心态,现在出现这种事情的时候,大家本能想到这肯定是一个又一个碰瓷的事件,但是在所有的评论者多没有经过自己的证实和查实,然后用政治上非常正确的判断就附加很多的含义在里面,其实我们做评论的时候,至少要有两个来源,必须有两个来源相互印证才觉得是保险的,如果只是有一个新闻来源的话,尽管不一定犯错,尽管这个事实可能是对的,但是从原则来讲,就是新闻操守来讲,连这个原因,事情都不能解释,包括这个小事情可能大家都在事件发生,哪怕是没有发生,大家的价值观都已经有,就是带着主观的判断,已经给他底气了。

这个事情本身,我也在节目里面讲过,为了能使帮助他人的美德和行为得到保护,做了好事不至于惹麻烦上身或被告上法庭,美国有一条法律专门用来保护好心人,这条法律叫做《好撒玛利亚人法》。就是说如果说在遇到这样的情况,你救人反而被人家讹诈,成为仇人的时候,根据那个法对我是有保护的,就是对施救者是有保护的,有这种保护,这样就鼓励更多的人去做好事情,去帮助别人,而不至于因为一两个事件,像类似这事件所有人都不愿意去救人。最近有一个案子,就是一个老太太摔倒了,几个小孩把他扶起来,后来法院说老太太是讹诈,那我觉得这个案例是非常好,就是必须要用法律的方式,来对视救着做好人好事的人进行保护。救你是不涉及法律的,但是如果你要反过来咬是要涉及法律,这就是说诬告或者是恐吓,或者是敲诈这涉及到法律,那么遇到这样的事件就是要经过法律,只有利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这样在可能基本的判断事件的标准。

记者:现在是不是要加强立法来应对类似事情的发生。

杜平:我的意思就是要加强立法,美国的《好撒玛利亚人法》就是当时也是出现同样的情况,所以立这一个法,这样你救人的时候就不会被讹诈。

记者: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诚信缺失比较严重。我们该如何在今后处理好这些可能的“讹诈”问题?是否可以建立一种伴随终生的诚信机制?

 

杜平:诚信缺失,我觉得最重要还是从法律层面,就是目前的情况下,就是大家多缺乏诚信的情况下,不能通过教育,教育方式是不管用的,感召的力量也不够。那么,只有通过法律,就是杀一儆百,做出一个标榜来。就是,不诚信的人就得付出代价。现在银行个人的信息验证也是,把过去不诚信的东西可以放在个人的信息里面,到银行贷款、做事情也好,都可以查得出来。过去有多少次的诚信,所以我不可能跟你贷款等。这样的东西是最基本的,必须要做的事情。

记者: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这样一部法律。

杜平:好像已经开始有了,在慢慢进行了,现在有些地区的身份证都有芯片能够识别,涉及到过去不诚信的记录都能查询。总的说来,就是必须要用法律,唯一能够挽救的就是用法律让别人有敬畏感和畏惧感,你不畏惧你不害怕你什么都不怕的情况下,你认为做坏事没有任何成本,不需要任何代价的情况下,你是不是会有一种侥幸心理,这样别人看不见我就可以做。

记者:非常感谢杜平老师,今天我们就先讨论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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