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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直在路上

 河北文学院 2014-09-17

一直在路上

 常聪慧

      在文学的道路上,我永远是一个学习者,学习向前奔跑,努力,努力,努力抬高自己的左腿,然后是右腿,踏在坚实的土地上,每一次跨步都用尽我全身力气。累吗?是的,很累,但永不后悔。

      初写小说时完全是本能,因为喜欢,之后很凑巧的遇到一扇扇迎面打开的大门,门外是好奇、跃跃欲试的我,门内是一道道靓丽极富于挑战性的风景,然后就这么一路走了下来。世界果然是精彩的,在平淡的生活之中,因为和文字如此接近,渐渐发现了生活的不平淡。上帝与神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有时需要一种途径才能看到,而带领我开始以另外眼光领略一路风光的,不是别的,正是小说。它就是尤瑟纳尔《王佛脱险记》中的那个王佛,而我,是那个林,之前的锦衣玉食无可替代现在对生活之美的不断发现。无限热爱文字。在我身后的这个口袋里,亦是“装满了白雪皑皑的山峰,春水滔滔的江河和月光皎皎的夏夜。 ”。

      小说是想象的世界,通过语言这种成份反映的却是现实,大量优秀的作品创造出的生活比真实还要真实,给读者开创了新的空间及时间概念,徜徉在那些伟大的著作中,感受小说这个魔术师将看似虚无缥缈的神话点石成金,变成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形象。我喜欢阅读,在阅读中学习开启内心还在封闭中的情感,以一种全新的目光观看生活,并将在生活中得到的感触学习着添加到写作中。在此意义上,阅读,是我的老师。下面就是我在阅读与写作中的一些理解与感悟。

      做为一种文体,小说首先是语言的艺术,它不同于单纯的故事,或者其他文本小说,拥有艺术美的文字能更生动的渲染气氛,和表现人物在特定情境中的特定心态和感受。无论是苍劲、刚硬,还是平实质朴的风格,或者小桥流水人家,等等,以文字材料的质感创造出特定的语境,就使得一篇作品有了呼吸,长出了灵性的翅膀。语言做为一种形式,实际是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样的语言环境的营造下,小说就呈现出一种色调,属于作品及作者的色调,这是一部成功小说所必须拥有的外部条件。

      非常喜欢读一些工于摹情写情的佳作,细微之处刻划出一个个精妙的亮点,让人耳目一新,身临其境,生发出不同寻常的感受。一个作家,如果给人评价说他的小说写得比真实的还要真实,那么这应该是对这位作家最高的褒奖。同样是这样一位好的作家,他所善于运用的语言特色,或形象贴切、细腻生动,叙事娓娓道来,或大刀阔斧、奇崛诡异,无论是哪种风格,必有其饱满丰润的风骨嵌在肌理里,能够触动读者的心灵,令人宛如身至其中,于无声处听有声,利用人的通感,即将人的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或五种,或其中几种,混合在一起达到一种刺激的效果,激发读者去想象,引发读者进行二次创作,这也就是许多作品所产生的社会价值超过作者的创作价值的原因。小说的成功百分之八十是语言的成功。

      小说都是有故事情节的,无论如何表达总要有个故事做为框架,这是构建小说的依据。每一部小说都像一件艺术品,英国小说家和批评家福斯特说:小说的基本层面就是讲故事的层面。他在他的著名文学评论专著《小说面面观》中,举的第一个例子是《一千零一夜》讲故事的山鲁佐德,她依靠她无以伦比讲故事的技巧免于一死,吸引苏丹一夜一夜对将要发生的事儿好奇的听下去,“‘此时山鲁佐德看到白昼降临,就乖巧地把话头打住。’这个无甚趣味的小句子就是《一千零一夜》的脊柱和绦虫,这条小虫儿将这一千零一个夜晚联成一片,而且救了一位才情盖世的王妃的性命。

      故事在小说中是个载体,它承载了事情的发生、发展以及结束,在时间与空间里延伸、拓展。它带给我们强烈的感受,忍不住会点头:嗯,事情确实是这样。或者皱着眉头疑惑的问:这是真的吗?小说的故事情节安排我们窥测人物的心灵深处,利用潜意识,让读者多视角的直接进入这个或者那个领域,透过故事层面的现象揭秘生活的实质。

      当然仍有许多优秀的小说是轻故事的,比如我所喜欢的伍尔夫《墙上的斑点》,作者在一个懒洋洋的午后躺在沙发上,手指夹着细长的女士香烟,嘴里吐着一个个烟圈,一切是那么松散,无聊,然后作者透过层层烟雾盯着墙上的一个斑点,展开了一场华丽的浮想非非。还比如200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穆勒的短篇小说《黑色的大轴》,看到后爱不释手,开头那一句“井不是窗也不是镜子。向井里望久了,常常会望进去。那时,外公的脸就会从井底升起,停在我的脸旁。他的双唇间是水。”,这样的开头所营造的场景倏然而远,倏然而近,一个打着包裹的故事已经在这一远一近间来到人的眼前。这些跳动的韵律带领我们寻找文字之外的宝藏,以便能够更加客观的看清这个故事,分析故事之后所隐藏的寓意与真实。

       在初写小说时,一位老师曾经专门为我解释过小说与纯粹的故事的区别,他告诉我,小说不在故事,而在人性。小说家们创作小说的意义不仅仅为了讲述一个完整、扣人心弦的故事,而是挖掘故事中人物悲喜离欢所反映出的内心世界。通过情节,让读者了解,作者所叙述的这些事件发生在什么人的身上。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是读者在读故事过程中所要追问的。如何将这个人物,当然也可能是以动物或其他为主角的角色,丰满而清晰可辨的展现在读者面前,是小说家需要在构思小说之前就要考虑到的,并为之投入大量的精神及注意力。无论是写实还是夸张变形,创造出像日常生活中那样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人物,将之完全的呈现在读者眼前,被读者了解,认同,那这篇小说就是成功的小说,这个人物就是成功的人物。

      小说中的人物能引起我们的注意,无非是他与我们的相同或相异性,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会不断将自己的触角探测小说人物,不断的揣摩,不断的斟别,这是一个思辨的过程,如何写好人物,是作者才智和想象的比拼,一部好的小说,必是作者身心全力以赴的结果。

      情感是人物最重要的特征,缺乏情感的人物是可疑的人物。国内国外优秀的著作都在告诉我们这一点。人是复杂的生物,因为他有思想、善变,在突如其来的事件面前往往会做出出人意料的反应,小说在虚构人物时,遵循的还是这一法则,即:真实。让人物忠实于他的角色、氛围,在虚构下的无限可能中鲜活的呼吸。以作者的本心说话,换位体察小说人物的内心世界,研究这个人物到底在想什么,会怎么想,在想过之后,在此环境或彼环境之下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他会说什么样的话,喜欢吃什么样的食物,穿什么类型的衣饰,在人群中他是高昂阔步还是谨小慎微?他在独处陷入思索时会有什么样无意识的小动作?是挖鼻孔还是右手指关节有节奏的敲击桌面?在回忆起一件温馨往事时,会不会脸上露出不自觉的微笑?……等等,等等,这些你一路想下去,会忍不住惊叹,天啊,人真是有意思的研究对像,人心真是广博的世界,打开这一个个世界,真是一辈子写也写不完。写小说真是太有意思了。

       比较反感将小小说与中短、长篇小说完全剥离的论调,小小说也是小说,具备,并且必须具备小说的一切审美要求,比如语言,比如结构,比如意蕴,等等。它是小说家族的一种门类,麻雀虽小,五腑具全,所有长幅小说所应有的艺术条件,小小说同样也具备,优秀的小小说作品给了充分的证明。所不同的不过是一些特征,及表现方式,即便是长幅小说也是不尽相同的,如果将一个长篇或者中篇的线索含量,强安置在短篇的篇幅里,那后果是无可想象的。四种小说模式各有各的表现方式,各自在各自有效范围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小说内容寻找一种合适的叙述方式,与小说的其他要素融合在一起,混然天成,那这就是一篇好小说。小小说主要是最后的灵机一动,抖包袱,夸张,靠事实本身的惯性在最后的闪动中突然发出耀眼的亮点,达到提升的目的。这个亮点可能是一个道具,一个细节,一个情节,也可能是一个念头,一个词,在刹那间将这个点点燃,放大,使之在读者的思想里无限延伸。我喜欢小小说这种以精短的篇幅,描绘广大生活的文体模式。曾经很有一个时期,小小说圈里的人说我是写中短篇的,写过中短篇的人说我是写小小说的,开始我总很认真的和人说,我是写小说的。说过几次后,随后厌倦了类似于身份性质的“解释”,感觉很好笑,对自己去做“解释”好笑。如我一位恩师所言,作家就像种菜的老农民,种了一辈子菜,难道你非要说他是种萝卜的,或是种土豆的?什么样的题材选择什么样的体裁,写字是向内探索的行为,而且是一个人的独裁行为,随意随性,顺其自然,顺理成章。

      无疑,在小说里面细节问题相当重要。曾经看过张爱玲一部小说,里面有个细节,描写一个没落的大户人家的女人,在和一位女邻居聊天时,被发现皮鞋帮子上有一道裂缝,这个大户人家的女人轻描淡写的说是猫抓的。多么的传神。将一个曾经有过辉煌日子的女人,骄傲又虚荣的心理刻划得诩诩如生。这就是细节的力量。

      将动态画面特定,小说必须有虚构的地方,夸张与变形,无中生有,坐井观天,无中生有,故弄玄虚、坐井观天(写一个点)无中生有(制造矛盾)故弄玄虚(决不直接说)。小说的结尾就是人性的塑造完结。就是日常琐碎,就是只有作者想到的,也只有作者会这么想活生生的事实。小说要的就是这种独创性。通俗点说,小说要的是做菜的过程和吃菜的感觉,要的是怎么放调料或让人怎么吃出你的味道 而不是告诉你吃了什么,一个人一个口味,所以吃出来的就不一样。吃白菜能吃出鱼翅味来,这篇作品就成功了,一个故事再平淡,也要看作者怎么调配它,会调配就叫大师,整的要化为零,熟悉的要陌生,陌生或虚构的要注重细节真实,不浪费每一个字,每一处用笔都应该是作者有所用心的,所有的点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坚实有力的整体。

      一个好的小说重要的是创新性,一样的表现爱情沈从文的《边城》和钱忠书的《围城》就不一样,信息量及写作方向已经改变了它的原状,但对于写作者来说它就是为了一个爱情存在的。换个角度讲,省长跟父母的威信没有什么区分, 省长的威信其实就是单位领导影响力的扩大而已,只是因为其中多出的一种神秘,才感觉不可逾越,只有找到相似的经历,就没有陌生和熟悉之分。要敢于想象,将各种不可能引入小说,它们自然会涌进有作者特殊的思维中,进行物理组合化学发酵,然后通过手中的笔,变得新鲜有趣。敢于虚构真真假假才是好小说。

      归根结底,我所认为的小说就是将可能变成现实,将偶然变成必然,而不会使人发现破绽,最后一个个凌乱不堪毫无意义的文字,在作者的手中获得解放,在大一统的节奏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与各个元素束结,相互间融合延展渗透为一个整体,形成一件艺术品,变做具有独立思想的实体。这多么的美妙啊。当作者终于从劳累的脑力劳动中解脱出来,那份成就感无可抵挡。纳博科夫在《文学讲稿》开篇中说过,作家不仅是讲故事的人,还应当是教育家和魔法师。在这三者中,他认为“魔法”是小说创作最重要的因素。做一名“魔法师”,是我毕生的追求。

      文学这块土地具有深厚的魔力,一旦踏入终身成为人生情结,它是作者内心世界的折射,是个体在孤独的行走中奇思妙想的结果,是想象,是预言,是天马行空的飞翔,是感性与理性的紧密相连。这是一个奇妙的世界。我之所以迷恋文字,其中之一正是它将平面的生活聚沙成堡,堆砌成比现实更立体,更清晰的“真实”。面对这种真实,我可以坐下来,将自己的触角探测人物,从一个人到另外一个人,不断的揣摩,不断的斟别,一次又一次将自己从行将僵硬的石化中打捞出来。

      文学之路就像登山,在这座山外永远还有另外一座高山,只有坚持不懈的登山者,会能领略一路风光。这段路是自我内心能量释放与智力挑战的过程。我在写作中常常会思考,文学是什么?小说是怎样的?我们孜孜以求追求的艺术最高境界又是怎样的?在自我追问的过程,我发现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答案。答案的累积正是不停成长的过程,不停探索的过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个过程是需要不断付出和努力的。感谢在前行中一路打开的一扇扇大门,让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走在文字的路上,我坚信自己的方向,坚守自己内心的召唤。我希望通过手中的笔在描绘世界时,能够不断放大自己的心灵,为心灵增容。希望以手中虔诚的笔,永不放弃这种探求,并日臻趋向完美。在今后的写作中,我会努力并保持足够的警惕,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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