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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联合监督保工程廉洁

 sow 2014-09-19


        近年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面对工程建设项目集中、投资大、质量安全环保要求高,以及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等特点,积极整合企业内部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模式,为建设阳光工程提供保证。   
  以提升监督效能为目标,整合资源,建立联合监督模式
  
  中国石油每年项目建设投资超过3000亿元,其中80%用于重点工程建设。为了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集团公司积极探索适应工程建设快速发展的监督管理方式和途径。
  集团公司党组高度重视企业监督工作,为整合监督资源,建立起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集团公司创建了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财务稽查、纪检监察、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人事监督、监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由此,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监督力量,及时部署检查,发现督促整改问题,达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减少重复、提高效率,共商对策、加强管理”的目的。同时,集团纪委针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集中、监督难度较大的特点,确定了联合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对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重点检查有无计划外投资和超预算概算等问题;二是对项目资金管理开展监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挪用资金和设立“小金库”等问题;三是对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重点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的执行和落实等情况。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执行,进一步完善了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避免了多个部门重复和交叉开展同一项工作,使监督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效提升。
  针对管道工程建设项目集中的特点,集团公司实行派驻联合监督工作机制。该机制的核心内容是:由监察局牵头,审计部、内控部参加,组成联合监督办公室派驻管道建设项目部,对集团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在此过程中,集团公司积极探索多种监督监管模式。一是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模式。比如,对漠大线管道建设,采取委托大庆油田纪委监督的方式进行过程监督;对中俄管道建设,采取在联合监督办设立专岗专项监督的方式;对中缅管道建设,采取委托东南亚管道公司联合监督办方式,跟踪监督。二是针对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比如,通过检查工程项目建设适用文件的合法合规及完整性,对工程建设施工、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监理等重点环节进行过程监督;对项目资金运作、概预算、财务核算等工作环节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和监督的意见,促进工程建设项目规范运作。
  中国石油注重发挥地区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内控、监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逐级建立联合监督机构,促进各地区公司对工程进行规范管理和严格监控。这种“横向一体、上下结合”的联合监督模式,规范和优化了管理程序,促使重大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以管道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联合监督,促进阳光工程
  
  西气东输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西气东输一线于2002年7月开工,二线于2007年开工,到2009年底该线西段与中亚天然气管道同时建成投产,目前该线东段正在全面紧张建设。为保证西气东输工程安全进行,联合监督办公室自始至终对该项目跟踪。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工程管理规范。集团公司以《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为基础,融合《COSO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建立管道工程建设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并做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针对管道项目建设期间的特殊业务风险,突出重要性原则,组织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和紧急预案等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存在的风险梳理业务流程,制定控制措施,规避项目建设风险;针对项目经理部制度建设情况,经过全面分析,协助补充完善固定资产、财务分析、项目立项核准管理程序等相关制度34项,为规范项目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加大内控测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落实责任,狠抓整改,进一步提高对风险的管控能力。
  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确保项目阳光操作。一是构建联合监督网络,分别采取联合监督办公室直接监督、委托项目部监察部门监督、要求采购单位自行监督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联合监督、合作监督的优势,基本实现了招投标项目监督全覆盖。二是严格现场监督,延伸监督范围。对招标投标和前期运作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对定标、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了授标不规范、不履行合同、变更施工队伍和供应商以及非法分包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积极参加项目前期资格预审和市场调研。对一些高科技含量设备、大批量采购物资以及新入网的供应商队伍,加强前期资格预审监督。
  加强专项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管理人员履职到位。为有效防范风险,联合监督办公室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同时,专门设立现场检查组,把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到项目分部和施工现场,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核对相结合、面上检查与重点解剖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对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和西二线东段的合同执行、工程分包及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西气东输二线前期立项、施工现场、工程物资采购以及兰郑长管道项目建设期财务费用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并跟踪督促整改。在专项检查和审计监督中,工作人员注意发现正反两方面典型,用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推进管理规范化。
  
  以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提升管理水平
  
  工程建设领域是群众关注的重点,也是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的重要部位。为实现集团公司党组提出的“确保工程项目建成阳光工程,确保项目运行处于受控状态,确保项目平稳有序运行”要求,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围绕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全方位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监察。
  围绕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稽查,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管控能力。集团公司及时下发《工程建设项目监察规定》,由监察局牵头,抽调审计、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稽查组。从2005年开始,采取集团派驻稽查组的方式对重大项目进行监督。连续5年来,先后稽查油气田勘探开发、管道建设、炼化和销售网络建设项目47个,其中5个项目连续稽查两年以上。5年来,稽查组先后发现并纠正了规章制度不完善、招标投标管理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存在缺陷、工程款支付不符合规定等各类问题3000多个。
  围绕重点管理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促进中央政策和集团公司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经济政策。为保证中央政策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管理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专项监察。重点从集中采购、采购价格、招标管理三个环节加强监督,促进各单位认真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和降低采购成本的要求,推动物资采购“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散操作”机制的运行。二是积极开展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专项检查。监察局协调有关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各项目承建单位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与科技管理、财务资产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集团公司承担的油气钻井技术、油气管道输送、低渗透油气田勘探开发、煤层气开发利用等4个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项目的建设内容、配套资金及项目责任制落实、重点环节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督促整改落实及后续跟踪监督,促使项目规范运作。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监督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在部署开展稽查和专项检查的同时,中国石油还积极研究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的长效机制,探索把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经常化、规范化的方法。从2008年开始,集团公司每年都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效能监察,监察的重点范围是近年建成和在建油田产能建设、炼化工程、管道工程、销售网络建设等项目,监察的内容是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物资采购、施工管理,以及建设资金投资控制管理等制度规定情况。两年来,共立项94项,通过监察发现各类问题815个,挽回经济损失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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