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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派驻民政纪检组监督责任

 tlin613 2014-09-20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6月17日,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8月11日,全县召开了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会,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余继红、县委书记王光柱分别对落实好“两个责任”分别提出了希望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党组书记、班子其他成员和纪检组各自的责任和工作任务。
作为派驻民政局纪检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局党组书记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的权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在下一步工作,就如何落实好“两个责任”,切实将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落实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认识,抓思想教育。深刻领会,明确反腐倡廉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的内涵 ,特别是掌握“三转”的内涵;充分认识落实三转、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章赋予纪检组的工作职责,是党中央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同时,抓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文件和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学习,强化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意识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认真思考民政部门如何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派驻民政纪检组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抓风险防控。协助党组共同研究制定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责任范围,每项工作任务要明确主要责任人和责任股室,任务分工要做到班子成员、股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全覆盖,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将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抓紧抓实。制定《宜宾县民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方案》,深入梳理工作事项,明确工作流程和风险点,健全防控举措。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打造阳光民政,强化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向纪检组述责述廉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廉政提醒,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严肃批评,最大限度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
三是严格管理,抓作风建设。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正 “四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民政机关办事效率。
四是加强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政服务对象主要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民政资金是百姓的救命钱、生存钱,民政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敏感度高、危害性大,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因此,落实监督责任,关键是要把民政事业发展态势和纪检监察职责定位进行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加强对民政资金、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把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检查贯穿始终,尤其是在涉及资金使用、分配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创新监督方式,通过设立公开电话、举报信箱,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等方式,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警示教育,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民政系统和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收看、积极讨论、深入剖析、引以为戒,“以案明纪、以案预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核心理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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