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办理的单位首先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预约或者现场预约,预约成功取得办理通知时间,到时间到现场凭预约凭证取号排队办理,逾期到现场则预约单作废需重新预约。 (一)个人独资企业
1、投资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必须再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个体工商户
1、投资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内资公司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4、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一份;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四)外资公司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在申请书中需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各一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4、批准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一份;
5、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一份;
6、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7、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新版营业执照的5大不同:无经营范围、无注册资金(在网上可以查询)、一址多照、不用年检、增加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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