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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婚姻的终结者

 真友书屋 2014-09-21

一 谈论离婚是婚姻的一大主题

红灯跳了三次,车依然堵在十字路口。忽然出现的乞丐依次从第一辆车开始乞讨,瘸着只脚,长发飘飘,在35度的天气下看起来真是可怜。他一无所获,一块钱都没要到。终于轮到了我,嘴里嗫嚅着什么一句也听不清,我跟他的脸同样面无表情,他没在我面前耽搁多一秒钟,就走向了下一辆车。

这事看起来并不容易,拖着一只残脚,在一阵阵汽车尾气中想叫人大发善心,然后一次次地吃闭门羹,整个过程让我心里有点难过,也很后悔,想想,只要给他一块钱,就能打个滚做个善良的好人。

没法给钱,我坐在副驾驶座上,正在跟陈方吵架。那只是吵架中一段短暂的沉默,我们都知道对方不会善罢甘休,如果中途跑出来去做一个好人,就无法继续冷酷无情毫不妥协的面目。我们,我相信他跟我一样,还在等待着后面那一场狂风暴雨。

激烈的吵架跟做爱多少有点相似,不是不可以心平气和地说教与沟通,可是那怎么显示我们爱过?同理,在床上,如果不激烈地哼哼唧唧一番,沉默的肉体绝对会出卖灵魂:他不爱你了。

这句话是整个现代生活的一个深水炸弹,每个人都能就这五个字,翻来覆去彻底崩溃。

陈方终于开了口,在车上了高架一段时速70码的畅通中,他说:你能不能别这样?

我不知道我们到底要用掉多少陈词滥调,或许庸俗根本没法避免。事情的起因是我错拿了他的手机,他高灵敏度地问我要干什么?你没有权利看我的手机。我放下手机,又捡起来:看看怎么了?手机密码是他生日,在我按下最后一个数字时,他的右手抢走了手机,再次重复:你没权利。

他把手机放在左手口袋,就像收复失去的领地一样,宣布我再也别想伸出那双肮脏的手。关于合法伴侣能不能看对方的手机,任何一个热爱自由平等的人当然可以坚定地说,不行。只是跟你结婚而已,又不是你的奴隶,凭什么向你公开我的全部隐私?

但是女人做不到,如果她不彻底掌握一个男人的一切,她就会在她的座位上气得肺都要炸了,并歇斯底里地想要毁灭一切。

这种生物上的弱点跟大姨妈一样,无法修正。我在座位上紧闭双唇,酝酿着该怎么暴跳如雷。如果是平常,大可以说句:停车,让我走!

但是接近内环高架出口时车再次堵得一塌糊涂,这时开口说痛快话,我马上能像一个真正的傻叉一样,站在高架上被无数人在心里乐呵乐呵。

没必要,所以怎么在汽车里完美地发泄怒火?这是当时我为什么脸色铁青却一言不发的原因。

离婚吧,离婚好了,离婚就一了百了了,离婚后再也没有痛苦了。离婚后就会变得像个正常的女人,幽默,有包容力,温柔,大度,智慧。平心而论,我能容忍婚姻里的自己吗?自私,多疑,暴跳如雷,歇斯底里。只因为陈方在两年前说他爱我,爱到想要一辈子跟我在一起。他就要容忍一个这样的爱人?我蛮可以立刻举手投降,像卖萌的小猫咪一样,笑眯眯说:不看就不看嘛,有什么了不起啦。随后挑一个秘密的时间段,偷偷拿起手机侦测所有秘密,跟城里任何一个已婚女人需要施展的手段相同。

因为没有任何缓和作用的细节发生,像一列不可控制的脱轨列车,我还是把那两个字甩到了他面前:离婚。这是报复的最佳手段。

到思南路最后一个路口,一大片法国梧桐下,陈方靠边停车,缓缓说,好吧,那就离婚吧。

是的,我插了他一刀,他也狠狠插了我一刀,心脏的剧烈疼痛却要求你不要有任何超乎常理的表现。为了挽回最后的面子,我说:好呀,那么再见。

从车里出来,他缓缓驶离,我去买了瓶水,迅速调整失态,重新抖擞精神,在便利店反光门上调整扭曲的五官,补了点口红,收腹挺胸,屏气凝神。

谈论离婚的次数已经远远超出我们能够记住的次数,后来我们都不再把离婚当一回事,就像那个乞丐一样,大部分情况下他没收到一分钱,谈离婚而没离成婚是我们的婚姻常态,我跟他都学会了一身盔甲,互相伤害后若无其事转身就走。

二 花枝招展的女同学总是会出轨

浪漫爱情电影里,但凡男女主人公吵架,女主角一定会失魂落魄走在大街上,最好这时再有一场倾盆大雨,她惶然未觉,继续痴痴地走。

实际上失措的时间不可能超出一分钟,特别是接下来要去参加一场同学会,趁着那一点闲空,我在马路上反复寻找照镜子的机会,像要出征的战士一般,提升自己的士气,你可以的,看,宝蓝色衬衫,白色短裤,橘色唇膏,唯一遗憾的是鞋子不好,一双普通帆船鞋,如果是裸色高跟加黑色手袋,一定凌厉万分。因为这双舒服的鞋,只好随便拎个荧光绿的剑桥包,添点活泼。也或许有点不伦不类,如果女人长得美,身上的一切都自有体贴之处,长得不美或欠考虑,那身上这所有的摆设都要努力想个清楚明白。

提出离婚后的五分钟内,我脑子里就在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甚至在商场门口徘徊,要不要进去试一双新鞋?

民国有位女作家萧红,有天去看刚生了孩子的朋友,朋友问说你的孩子呢,萧说,死了。随后她们热烈地讨论起了萧身上穿的衣服,衣料,金线,铜扣子,一切都是那么别致。你看,扔给一个绝望的女人一件新衣服,她立刻能凤凰涅槃回来。

离约定时间还有5分钟,我还是进了咖啡馆,远远看到中学同学阿蒙朝我打招呼,她是那种腔调的文艺女青年,棉布白袍,麻花辫子,帆布手袋,落落自有风度。但是你问我要不要这样,我绝不会把一件皱巴巴的衣服穿在身上。

阿蒙呢,看我也是一个观点:你这个人,有点俗气,不赶时髦好像就会死。我问她,今天还有谁会来?

这类时髦的咖啡馆通常会自带一个后院式的小花园,花园里除了养蚊子的花草外照例有一滩水,里面搁上两只无伤大雅的王八,悠然自得缓慢爬行。从外人眼光看,是极惬意的时光。待在这样的小院子里,望天,喝茶,吃蛋糕,标准的美好下午茶。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很多人的婚姻,也不过就是这一浅方池里的两个王八,看似相安无事,实际上两只乌龟互相踩来踩去永不消停。

阿蒙没回答我的问题,她别有用心地观察到:你看起来为什么好像刚被人踩了一脚?我只好坦白:刚跟老公吵了一架。

这回换她沉默,她大概是拼命在后悔,为什么这么傻,要提起这种话题,她可不想浪费一下午听家长里短的破事。

在沉默中,我负气吃完面前的胡萝卜蛋糕,抬头看到庭院里多出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人,花朵图案的超短上衣,同款蓬蓬短裙,中间空出一截白肉,专门用来盛放人们的赞美:好细的腰,好瘦的身板。背一只黑色双肩包,跟我和阿蒙打招呼:你们这么早来啦?

我绝没认出来,这是十几年前的初中同学李莎。眉眼是相似的,但精神面貌大不相同,那时候她似乎没那么夺目,有点难以亲近,或许长得不错,但是想不通三十岁时,打败我的是当年从没考过第一名也从没做过班花的普通同学。

据说要考量一个人三十岁时是否成功,看看他的肚子就可以,有节制的成功人士不会胖,苦哈哈的穷人只能靠一张嘴带来安慰,功名未列,肚子先胖起来,男女都一样。

跟在李莎后面的,是一个重约200斤的男人,和一个同样胖乎乎的小女孩。她站在两个模具般复刻好的大小胖子前,更显得娇小玲珑。

李莎跟我们介绍:这是我老公和我女儿。我和阿蒙面面相觑,没想到她会带家属来,小女孩刚走近,就朝我的胡萝卜蛋糕残骸看了几眼,朝她妈妈叫唤,我要吃蛋糕。

李莎一边坐下来一边坚定回绝:下午不好吃蛋糕,吃了晚饭吃不下。她的胖老公也坐下来,怕热,额头上冒一层细汗,跟我们打好招呼,就说,为什么不坐里面,有空调,接着专心研究起了菜单。

胖子的品行都是相似的。

随后进行的谈话多少有点毫无趣味,李莎以为这是一次家属同行同学会,我们被小女孩四处飞奔地看乌龟,捉蝴蝶搞得心烦意乱,她爸爸在后面跟着,像一只尽心呵护的龙猫。李莎看起来跟十几年前一样,不好亲近。

女人间亲近的对话是这样的,要么先说烦恼,跟男朋友吵架了好烦,要么随便问对方身上的物件:这包哪里买的,哦,这么贵。

她似乎并不想跟我们分享那么多私密的话题,只聊了聊中学同学们的近况,谁即将结婚,谁有了二胎,谁换了新车和新房。像一个尽职的生活调查员一般,她就这样搜罗了无数信息。

在她女儿第五次闹着要吃块蛋糕时,李莎说:晚上要回婆婆家吃饭,先走了。那胖老公叫了服务员买单,我们一边虚情假意地客套,一边在内心赞叹:好歹他还有点可取之处。

她走后,阿蒙凑近我说:你信不信,她肯定会出轨,搞不好,已经出了。

我的手机响了一声,是陈方发过来的微信,说他为中午的事情道歉,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我把手机调到静音,回复:不回了,要跟阿蒙一起吃晚饭。

民间情感专家阿蒙发言:如果你有这样一个只会盯着菜单上烤鸡翅那页发呆的老公,你会不会觉得要出门找个欣赏你的男人才能把这辈子捱过去?

倘若婚姻中的一方在众人眼中面目可憎,另一方似乎就有了先天的出轨条件。谁叫你变成了这样呢?

三 没钱叫什么前妻

民间情感专家阿蒙经历过两次婚姻,不过表面上,她看上去像所有人都苦口婆心要劝着赶紧结婚,以免赶不上末班车的大龄剩女。

这个骗子,其实在20岁刚出头时,已经一脚盲目地踏进了围城。她的第一任前夫,是高中语文老师。

一个是青春少艾情窦初开的文学少女,一个是壮志未酬潜心教学的失意语文老师,两人怎么碰出火花的,她不愿意回忆,据她描述,当时就像吃了迷药一般,跟这个男人去领了结婚证,浑身上下绽放出理想的光辉。

领完证后,端详着结婚证上的照片,忽然脑中如被大棒槌打了一下,焖声倒地:怎么会跟这么丑的男人结婚?

比她大十一岁,似乎还是个处男,头顶的头发已经所剩无多,浑身油腻腻的中年气息,阿蒙扶着脑袋说:我虽然不算什么美女,但这男人在我旁边真像一只癞蛤蟆。

她坚决要离婚,语文老师自己没出面,派了家里两个风一吹就要倒的老人,上门来暧昧地说:新房装修都是他们自己的养老钱,还有戒指,总归要还的。

她如果说不还,那两个老人没准就要自行昏倒,还呢,凭什么,刷的是他家的墙,她一天都没住过。这次婚姻,以阿蒙损失五千块装修费结束。

每次说起这件事,她都能一脸绝望地说:这件事情,就跟你小时候掉进过粪坑一样,臭气终身可以回味。

如果说第一次婚姻是嫁给了理想,第二次婚姻则嫁给了现实。朋友介绍的男友,看上去没什么坏处,对她好,也不介意她离异过一次的事实,还想怎么样?在该结婚的时候结婚,不正是一个女人最正确的道路吗?

她以为一切都将风平浪静,没想到丈夫的一切都开始变得难以忍受,首先,他是个俗人,在俗不可耐的日常对话中,她甚至怀念起了前夫,起码还能背诵几句莱蒙托夫。其次,他品行不端,欢喜迟到,欢喜自说自话,欢喜践踏诺言。又或者这一切缺点,都是因为这是个庸俗的家伙,任何缺点都不值得原谅。

我曾经好奇地问阿蒙:拿着一本离婚证和一本结婚证再次去离婚,是什么心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时,必须要出示所有跟婚姻有关的证件。也就是说,如果你要离五次婚,就要带着九本红绿相间的结婚证离婚证本子赴约。

她白了我一眼说:只想到再也无法忍受,不管如何,都要马上离婚。

第二次婚姻,火速想要退出的阿蒙,经济损失为人民币三万元。没办法,物价上涨,男方总觉得准备好了一切却逃走的新娘,应该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所以她断然否认自己是前妻的事实,业内有句行话,没钱做什么前妻。没钱做了前妻的,是大傻瓜,做了两次前妻的,是大傻瓜的平方。

我们商量着要换家馆子吃饭时,咖啡馆后院又多了一个男人,他看起来实在有点眼熟,于是我站起来叫:这不是吴为吗?

某种意义上讲,他可以算是我初恋,我们曾经利用无聊的政治课传过几次纸条,在小卖部吃过他给我买的棒冰,然后,时间冲散了所有的一切。

一场本该热闹的初中同学聚会,最后只来了四个人,李莎提前走人,吴为闪电出现。

他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我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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