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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殺格

 易翁藏书 2014-09-23

七殺格

一、殺用食制。殺旺、食強、身旺。極為貴格。符合這三點則無人不貴。

  1、條件是不能露財、透印。(因為財能轉食生殺,印能夠去食護殺)

  2、天干如果明見財,則財一定要在食神之前,就是要“財先食後”。要是反了,那就麻煩了,後果是因財致禍,終無結果,後來失敗。

  3、如果天干透印,則必須食神在地支多根。(2個以上)

  運:殺重食輕,運要助食。食重殺輕,運要助殺。殺食平均,日主弱要助身。忌官運混,印運奪食。

二、七殺用印。殺印相生得重點不在日主強弱,殺印相生必須是殺印同在月令的一個地支透出,就是同根月令,否則無效。殺重身輕而用印,印即使不同月令,也為有情,(殺用印化)但貴氣不大。

  運: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忌財運。

  (印綬用殺,身要一強一弱,身旺透殺孤貧,身弱為佳,忌財運,喜食傷運。)

三、七殺用財(救應)條件是七殺逢食制天干透印了。(印是去食護殺的)則財來破印,食制殺。

  運:殺格用財,喜傷、食、財、殺運。忌劫財、印運。

  特殊用法:身重殺輕,七殺格又化為印格,這樣就用神不清,用財清格。

  運:殺弱用財,財旺喜歡食神、比劫、印運不忌。如財弱喜財、殺運。

四、七殺帶正官。必須官殺去清,去官留殺或者去殺留官,要注意的是地支可以用沖去官或者去殺的。

  運:不論去官留殺還是去殺留官,大運跟身旺弱有關,身輕助身,食輕助食。不可克去取清之物和制殺之神。

五、殺用陽刃。殺無刃不顯,逢殺看刃是也。

  運:殺用刃,殺重用食傷制,刃重則助殺,最忌官運。

六、棄命從殺。以外格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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