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祿月劫 一、祿劫用官。條件是官透出為奇,又要財印相隨,不可孤官無輔。(用官而孤官無輔,格局便小,難於取貴,若透傷、食便為破格,合去傷官也為貴。) 1、透官而財印不相並,以官隔之,格局大。所謂身強值三奇。 2、用官印護,用官財助。 運: 1、印護官喜財,不怕傷官、食神和比劫。忌合官運,七殺混。 2、用官用財生。喜印、官、財運。忌傷、食、殺運。 用官而透財與透印相同處都忌七殺,不同處帶財忌食傷,帶印不忌。 二、祿劫用財。條件是要帶食、傷。必以傷食化之,始可轉劫生財,不然就二財相克了。(用財而不透傷食,便難於發端,如果乾頭透一位而不雜,地支根多,也可以就富但是不貴。)化劫為財與化劫生財,大為秀氣。 運:祿劫用財帶傷食。財食重喜印綬,不怕比劫。財食輕喜助財,不喜印綬比劫。殺為平運,忌官運。 三、祿劫用殺。(食制)必須制服 運:祿劫用殺食制,食重殺輕,運來助殺。食輕殺重,運助食。 四、祿劫用殺而又帶財。(用殺本為不美,如果能去殺存財,就又成貴格。 運:合殺存財。喜傷、食、財、官比劫運。如果合財存殺,用食制,殺輕助殺,食輕助食。 五、祿劫用傷食。瀉其太過,也為秀氣。唯春木秋金,用之則貴,因木逢火則明,金生水則靈。金水相涵,木火通明也。這是特殊的。 運:喜財、殺。忌印、透官運。如果傷食太重,喜財、印。忌官。 六、祿劫而官殺盡出,必須取清為貴格。如果兩官盡出,必須制服,所謂爭正官不可無傷也(有傷官制一個)。官殺有而無制服,運行制服,也可以發財,但不可以官殺太重致令身危也。(性命不保)。喜傷、食、比劫。忌印綬、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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