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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加强监督 做好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纪念征文】

 老樟xy67896789 2014-09-24
 
 


 

坚持依法加强监督 做好人大城建环保工作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人大城建环保工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国家权力机关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信阳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城建环保工作,遵循“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两大重点,深化工作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有力服务了全市工作大局。

一、围绕党委工作的重点,推进魅力信阳建设

市党代会制定了我市未来的发展规划: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推进“三大跨越”,努力建设魅力信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党委工作的战略部署,为推进魅力信阳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抓住规划龙头,为魅力信阳绘“蓝图”。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基本依据。2005年年初,市政府对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市委常委会进行了讨论,要求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之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对城区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一次视察。随后又召开了人大代表、专业人士座谈会和首次市民代表听证会,75名市民代表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省规划设计院的专家一起座谈听证。面对市民一个接一个的提问,市规划局负责人和设计专家一一解答,并将重要意见和建议记录在案。在视察和召开三个会议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召开了第22次主任会议,对城市的发展方向、各功能区的布局、新区供水排污等八项问题提出了建议,规划部门根据建议进行了调整。同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依法确立了信阳市城市建设的“总纲领”。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维护规划权威,确保规划严格执行。2007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和羊山新区、南湾管理区、信阳工业城、鸡公山管理区等详规编制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通过羊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决定》,督促规划部门尽快编制分区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真正发挥规划“龙头”作用。总规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把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为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请市规划局负责人介绍了城乡规划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作了动员讲话。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与县区人大常委会实施联动监督,提出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快城乡规划修编、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队伍建设等具体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整改,严格遵循城市总规,加快浉河两岸治理和羊山新区建设,严格按照规划改造老城、开发新区,突出信阳山水园林城市和浓郁地域文化特色,不断提升信阳城市品位。

关注生态建设,为魅力信阳添“新绿”。看准了的事情,就要一抓到底。信阳的优势在生态,保护好信阳的良好生态环境是全市人民共同的心愿。市人大常委会以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信阳市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市工作奠定了基础。为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深入市直和八县两区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掌握了各县区生态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工程进度情况,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少数领导认识不高、示范点工程不突出、检验指标不达标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改进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各级政府落实生态建设各项措施。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通过大力实施生态林业工程,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加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07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命名我市为“第四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成为全国荣膺此项称号的九个地级市之一。2009年至今,我市连续六年荣获十佳宜居城市称号,与青岛、苏州等城市同步登榜,成为我市对外交往的一张亮丽名片。

二、关注政府工作的难点,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人大工作的特点,决定了人大的监督工作必须抓住政府工作的难点问题来展开。只有抓住这些问题进行监督,才能使人大监督工作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群众的意愿,与政府工作合力。对于政府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如果人大只限于一次性听听汇报,提提意见,并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需要长期抓、连续抓、反复抓,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重视城市防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05年、2007年夏季,我市中心城区两次出现严重内涝,多处道路、单位和居民点被淹,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灾情发生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城区7条排水河道和13处严重阻水点视察,现场查看灾情,听取群众意见,并召开了由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全面分析成灾原因,提出了做好中心城区防汛减灾工作的具体建议。2007年8月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市区防洪排水工作的决定》。《决定》公布后,广大市民热烈拥护,反响强烈。当年,市政府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调整增加城市防洪经费预算3100多万元,对城区主要河道进行了全面清淤改造,并重新调整了城市防洪规划,大大提高了中心城区的防洪能力。为尽快拆除阻水违章建筑,2008年以来,我们连续七年组织人大代表对城区防汛工作和内河治理情况进行视察,多次下发审议意见,支持政府强制拆除阻水建筑,先后对黑泥沟、棉麻沟、化工沟、青龙河、五里沟、平西沟、电西沟、新申河等8条内河进行了治理,共完成投资2亿余元,征地414亩,拓宽及治理内河28公里,改造桥涵48座,同时对北京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四一路铁路桥涵等低洼易涝区域排水系统实施了改造,城区内河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聚焦水源污染,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南湾水库是信阳市唯一的饮用水源,也是被誉为“中原明珠”的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为保护好群众赖以生存的“大水缸”,市人大常委会自成立至今,一刻也没有放松对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监督。1999年至2002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政府投入500多万元,搬迁南湾水厂取水口附近的旅游码头和部分居民,取缔严重污染水体的外挂机动船只、水上餐厅和岸上加油站,清除了取水口周围的污染源。2005年至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组织代表视察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要求政府重点解决好库区周边的居民生活垃圾污染、环湖乡镇300多个畜禽养殖场的粪便污水污染、种植业带来的农药化肥残留污染等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关闭了周围的农家餐馆。2008年1月,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信阳代表团联名提出了《关于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信阳市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议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制定出台了《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推动水源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道路。此后,市人大常委会咬定“水源保护”不放松,一年接着一年干,一届接着一届抓,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听取专项报告等多种监督方式,提出审议意见,狠抓监督落实。市政府及有部门和浉河区、南湾风景管理区、鸡公山管理区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共拆除猪舍49.8万平方米,搬迁能繁母猪13800余头、生猪14.2万头,消除了养殖污染;成功争取“国家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稳步推进谭家河、董家河河道整治及人工湿地等环保试点项目,入库河道水质明显好转,南湾水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三、着眼群众关心的热点,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权力本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职权。一切权力的运用,都要始终对人民负责,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实行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忠实代表和反映群众的利益和意志,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贯穿在人大各项工作之中,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关心民生问题,推进住有所居。住房问题事关千家万户,房地产业作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产业之一,为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我市人大常委会把推进房地产业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之一,连续多年组织代表视察、调研。2003年至2004年,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市实施《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的专题报告,两次作出审议意见,推进了水电收费到户工作,广听民声,博采民智,进一步明确了物业管理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促进了全市物业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2004年至2005年,配合省人大对建设部门贯彻执行《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评议,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和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促进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的不断好转和建筑业的持续发展。2009年,对全市房地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商品房供应结构失衡、土地供应无序、房价上涨过快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起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2011年至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解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努力将好事办实。

依法履行职权,促进环境保护。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形势的变化,如何履行好职权,促进地方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新要求。我市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围绕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宣传、追踪监督“热点”问题等方面内容,结合开展“信阳环保世纪行”活动,依法履行职权,有效地推动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先后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保护法、矿产资源保护法等执法检查活动,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又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列入监督工作重点,认真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提出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我市在全国率先制定了产业发展和区域开发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制度,控制工业和城市“三废”排放,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土壤环境质量,保护人们生活和生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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