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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内瓦学派”的启示

 昵称14979747 2014-09-28
      流行于上个世纪60~70年代的“日内瓦学派”,又称现象学批评或意识批评,后一种称谓在美国较为普遍。欧洲的批评界则不大接受“日内瓦学派”的称谓。在 他们的笔下,“日内瓦学派”的字样或者出现,然而迅速转入对个人的评述;或者根本不予理睬,而将其称为主题批评,而主题批评家则个个不同,鲜见对“日内瓦 学派”或主题批评的总体描述。个中的道理值得深思。
     一般认为,“日内瓦学派”的批评家有马塞尔·莱蒙、阿尔贝·贝甘、乔治·布莱、让·鲁塞、让·斯塔罗宾斯基和让 彼埃尔·里夏尔。其中莱蒙、鲁塞和斯塔罗宾斯基在日内瓦大学执教;贝甘在巴塞尔大学执教;布莱是比利时人,先后在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巴塞尔大学和尼斯大学 执教;里夏尔则是法国人。莱蒙被认为是这个学派的创始人,而他取“但开风气不为师”的态度,其余的人则大都否认“日内瓦学派”这一称谓。布莱是这一称谓的 始作俑者,他认为日内瓦人不能自称“日内瓦学派”,命名的任务自然落在他这个外人身上。名既立,困难的是无法确定共同的理论、导师和弟子,以及宣扬其主张 的机构或刊物。或许可以说,“缺乏一种方法论的共同点也许正是一种共同忠于自由阐释文化的文本和材料的迹象”。于是,“自由阐释文本”成为“日内瓦学派” 的特征,而“方法论的共同点”则付诸阙如。
     作为“学派”来看的日内瓦批评,首先被看做是现象学文学批评,即将胡塞尔现象学的哲学理论运用于文学批评的实践活动。实际上,日内瓦的批评并不固守于某一 种哲学,由于时代的氛围和批评家的个人兴趣,日内瓦的批评接受了多种思潮的影响。而日内瓦的批评家都取一种批评本位的思想,认为批评就是阅读,阅读而后阐 释,阐释中投射着个人的经验。他们从不依附于某一种哲学门派,因此,将其称为现象学文学批评则大大限制了它作为文学批评的广度和深度。其次,作为“学 派”,必有统一的或大体一致的理论追求,将日内瓦批评作为“学派”来研究,其结果是批评家的独特的阐释风格不见了,批评家被磨平了棱角,被塞进一种共同的 理论或纲领之中。如果事实证明不存在这种共同的理论或纲领,批评家独特的个性同样会淹没不彰。再次,日内瓦的批评家个个都是讲究文学性的作家,他们的人生 体验都通过阐释投射在他们的文字之中,他们的批评文字具有一种批评之美,因此是需要或值得再度阐释的。凡是笼统地谈论“日内瓦学派”的,几乎都忽视了这种 “批评之美”。总之,莱蒙的透明,贝甘的流动,布莱的缜密,鲁塞的严谨,斯塔罗宾斯基的渊博,里夏尔的细腻,使他们成为风格独具的批评家,在对文本的自由 阐释中给读者一种美的享受。可以说,日内瓦的批评是一种最具文学性的批评,日内瓦的批评家也是最具文学性的批评家。
     近年来,不时有建立文学研究、批评或比较文学的“中 国学派”的呼声传入耳中。时到如今,不知建立了没有,或者已经建立了,只是没有流行而已。我以为,建立“中国学派”尚不是当务之急,或是不当务,要紧的是 突出个人的研究风格和阐释风格。在文学研究和批评上,批评家的重要远在学派的重要之上。文学的研究与批评同文学作品一样,最忌千人一面,万部一腔。没有独 具特色的个人研究,聚集一些人成为一个什么派,企图形成集团的优势,对于文学研究的发展是没有什么好处的。流派的存在当然不意味着流派成员都是一样的,中 间没有分别,但是流派的泛滥必然造成一些人为的或者臆造的标准,使得学术的发展面目不清和走向混乱,因为流派的形成并不总是代表着学科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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