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宁波江北:巧打“组合拳”落实“两个责任”

 昵称13071056 2014-09-29





  今年以来,江北区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的重要抓手,打出完善制度、履责约谈和责任追究“组合拳”,推动各级党委、纪委时刻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完善工作制度,增强工作规范性。建立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要求下级党委(含党工委、党组,下同)每年1月初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区纪委有选择地集中听取履责情况汇报。同步建立街道纪工委(镇纪委)、派驻纪检祖每半年向本单位党委和区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制度。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成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三个方面、19项内容,规定纪委监督责任包括8项内容,确定以履责检查、履责报告、履责约谈、履责巡察等为主要方式,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配套制定纪检组织监督工作规程,为基层纪检组织更好履行监督责任提供操作性强的实用业务指南。

  开展履责约谈,增强工作自觉性。在区委召开的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专题会议上,区委书记对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书记和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着重就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支持“三转”等提出要求,进一步统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区纪委集中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区纪委书记、副书记主动上门,对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书记和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个别谈话,既是听取前阶段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更是督促下级党委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工作严肃性。该区规定,一旦发现并查实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将启动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程序,如存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并在全区通报。如区农水局因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某某等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局党委就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向区委、区纪委作出检查,派驻纪检组就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向区纪委作出检查;区交通局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个严禁”相关要求,局党组书记周某某同志作出书面检讨、被给予诫勉谈话,派驻纪检组长陈某某同志被给予提醒谈话。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