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办喜宴也违规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4月21日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周来查处的220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被通报的大办喜宴案件有10起,多为婚礼、乔迁、寿诞等。 2.北京市延庆县沈家营镇水务站科员张永华大操大办婚礼。2014年2月22日,张永华邀请辖区管水员参加其子婚礼,收受礼金13200元。延庆县纪委给予张永华党内警告处分。 3.吉林省图们市月晴镇安山村党支部书记刘相起违规操办女儿婚宴,收受礼金。图们市月晴镇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刘相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永治村主任蒋卫阳借女儿乔迁之机大操大办,收受礼金。2014年3月,龙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蒋卫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东川村村委会委员张海波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4年4月9日,张海波擅自占用学校操场和村部,为女儿举办“满月”酒席39桌,并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道外区纪委决定,给予张海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所收违规礼金。 9.2013年12月10日,湖北省枣阳市吴店镇树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正超为其子操办婚宴39桌,送礼金人数270人,参宴人数390余人,共收礼金76416元。枣阳市纪委给予姚正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2013年11月9日,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局水利水电股股长罗先平为其母操办60岁,违反相关规定,以短信或口头告知乡镇水管站、县直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等非亲属人员,违规收受礼金31100元。五峰县纪委给予罗先平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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