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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红楼梦(第3页)

 九天揽月123 2014-10-04


楼主荷晨 时间:2014-08-26 12:00:55

  通过查找有关年氏父亲年遐龄的生平史料,我看到有记载说,康熙皇帝于康熙四十八年(也有史料说是康熙四十七年,即年羹尧外放四川巡抚的前一年)指配年遐龄幼女为雍藩侧妃。这里面提到的年遐龄的“幼女”应该就是指年氏了。那么,幼女在当时又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按照我们国家现有法律对幼女的定义,幼女是指未满十四周岁生理发育未完成尚无性概念的女童。但在我国古代,十四周岁的女孩在那个时候基本上已经准备谈婚论嫁了。因此,我国现有法律中对幼女的定义似乎并不适合古代幼女的概念。唐代诗人施肩吾曾有一首《幼女词》是这样写的:“幼女才六岁,未知巧与拙。向夜在堂前,学人拜新月。”再联系到现代人头脑当中对于幼儿以及幼儿园的概念,我认为作为“幼女”的年氏当时初入雍邸的实际年龄也就在七、八岁左右。
  为什么我能这么确定年氏初入雍邸的年龄在七、八岁?这里面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给我们留下的另一个“纰漏”。
  按照小说里葫芦僧的说法,香菱大概是在十一二岁时被人贩子拿来转卖的。于是我们可以推算出香菱随薛家进入贾府时的实际年龄应该在十二三岁。可是小说第七回描述周瑞家的送宫花时看到“王夫人的丫头名金钏者,和一个才留了头的小女孩子站在台阶坡上玩”,而这个“才留了头”的小女孩便是香菱。
  什么叫“留头”呢?在我国古代,女孩子小的时候一般只在头上顶门正中保留一根“冲天小辫”,而两边的头发却是要经常剃掉的。但是随着年龄增长到某个时期,女孩子便不再剃发,而是要把头发全部保留起来,准备到十五岁左右的时候梳成发髻,插上笄,表示已经到了“及笄之年”,可以谈婚论嫁了。而这个“留头”便是“及笄”的准备阶段,时间一般比较长。那么,女孩子“才留了头”也就是刚刚开始留头的年龄一般应在几岁呢?我们知道,古人男女七岁不同席,也就是说到了七岁时男孩女孩就不能同坐一张席子了。因此七、八岁应该是女孩开始留头的年龄。
  可见“曹雪芹”的这个“纰漏”又让我们捕捉到弘时《石头记》里秦香玉刚刚进入甄府时的实际年龄大概也只有七、八岁。因此,年氏初进雍邸时也就应该是在这样一个年龄段。
  我在前面也曾根据年氏初次生育的时间推测其初入王府的年龄也是七、八岁左右。而以当时年家为内务府包衣的身份以及年氏七、八岁的年龄,年氏根本不可能在康熙四十七年(或四十八年)的时候就被指配为雍亲王的侧妃即侧福晋,况且当时的雍亲王身边已经有了一正一侧两个福晋。因此,应该正如我们此前考证的那样,七、八岁的年氏在康熙四十七年(或四十八年)是以使女的身份进入雍邸的,史料此处的记载应是有误的。而且按照清朝的规定,清朝对王爵正室及侧室的称谓是嫡福晋和侧福晋,不称正妃或侧妃。亲王的嫡福晋与侧福晋都是由礼部册封,是有朝廷定制的冠服的。因此,而年氏真正拥有侧福晋的身份应是在大约十年后的康熙五十八年雍亲王与年羹尧达成秘密约定之后。
  康熙四十八年的年遐龄已经六十七岁了,以此推算他生年氏时已年近六旬。年遐龄六十二岁致仕,而他的最后一任官职为湖广巡抚。因此年氏应该是在年遐龄湖广巡抚之任上生的。这样的话,年氏的生母就绝不会是年遐龄的正室,最多只能算是他的一个小妾。
  在清代,皇室贵族以及官员娶多少有名分的侧室、姬妾是有严格的等级规定的,可不是谁想娶多少就娶多少。当然对于没有名分的姬妾朝廷并没有规定。考虑到年氏出生时年遐龄已六十高龄,估计他的这个生年氏的小妾的年龄在其所有姬妾当中应该是较为年轻的,而且极有可能当时连个名分都没有。正是由于年氏生母出身的低贱,其在年家的地位应该也很低,可想而知当年她生的女儿年氏的地位能有多高?因此,以年氏这样一个出身,康熙皇帝怎么可能一上来就让她做一个皇族亲王的侧福晋呢?
  我们前面说过,“扬州瘦马”兴于明朝,到清代初期之后便进入高峰时期。以年遐龄六十岁生女来看,这位年大爷应该是十分热衷于女色的。所以保不齐当年在其湖广任上,他就有可能曾托人到扬州采办美女。当然作为一方大员的他,也保不齐手下就有拍马屁的人直接采办完了给他送去的。
  但不管是怎样一种情况,我们都不能排除年氏的生母是以当时闻名全国的“扬州瘦马”的身份进入年家这一极大的可能性。这也正是“曹雪芹”或弘时为何特意要写他们各自的笔下人物不敢反驳别人的话,并固执地认为别人是在嘲笑她,同时还自言“原是贫民的丫头”的真正原因。
  能够给年遐龄生儿育女的“瘦马”当然应当是一等的“瘦马”,所以年氏的生母自然会“弹琴吹箫,吟诗写字”了。年氏在其母亲的熏陶下可能从小便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于是在其七、八岁进入雍邸做使女时,由于其能识文断字,自然会引起他人的注意,特别是引起当时雍亲王唯一儿子弘时的母亲,已是雍亲王侧福晋的李氏的青睐。
  我们前面说过,清朝自康熙以后各代帝王对其子女的文化教育都十分重视也十分严格。所以为了让自己年仅四岁的幼子弘时身边能有一位知书达理的人来服侍,李氏极有可能选择了七、八岁的年氏作为弘时的贴身丫鬟。于是,在弘时幼年时期所受的启蒙教育里面应该就有年氏的一份功劳。这也正是“曹雪芹”为什么会在《红楼梦》第十八回元妃省亲时写到:“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
  因此,弘时与年氏两人就像宝玉和黛玉一样,从小便共同生活在一起,一直到五、六年后雍亲王把年氏收为自己的一个妾。关于弘时与年氏的故事在《红楼梦》书中是以哪些形式体现出来的,我们会在以后的章节中再陆续同大家探讨,在这里我们只先针对年氏的身世做一个分析和考证。
  而弘时笔下《石头记》女主人公秦香玉的身世,则很有可能是弘时把年氏生母的遭遇移植在了他书中的人物秦香玉的身上,这不仅可以使其形象更加丰富,同时也使读者对其不幸的经历更加同情。

  《红楼梦》曲是指小说第五回里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所听到的十二支曲子。很多人认为《红楼梦》第五回是整部小说当中最为重要的一回。在这一回里,“曹雪芹”不仅通过警幻仙姑对贾宝玉的警示而突出了这部书对世人的警醒作用,而且里面又写了大段有关“金陵十二钗”的诗句和图画,最后还唱出了那十二首意味深长的《红楼梦》曲。
  如果包括前面的[引子]和后面的[收尾],《红楼梦》曲则共有十四支,与贾宝玉之前所看到的“金陵十二钗”簿册中的十四首判词的数量刚好一致。于是很多红学家以及红学爱好者们便把这十四支曲子的内容与十四首判词中暗指的人物命运一一对应并联系起来,作为《红楼梦》曲也同判词一样,是“曹雪芹”在这里暗示读者八十回以后人物结局的另一个重要证据。
  在这里我想提出一个问题供大家来讨论。小说第五回是先写贾宝玉看到“金陵十二钗”的十四首判词,后写其听到《红楼梦》曲的。而且书中说,每首判词中不仅有诗词,还有与之配套的图画。凡是读过《红楼梦》的朋友在看完这十几首判词之后,特别是如果再看了脂砚斋的评批,我想应该都会看出“曹雪芹”此处就是在交待判词中其所暗指的人物以及她们各自的命运。于是我的问题就出来了:既然“曹雪芹”已经很明白地向我们交待了他此处的写作意图,也很清楚地让我们知道了这些人物将来可能的命运,那么他还有什么必要再去浪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又重复地再加写十二支(不包括[引子]和[收尾])具有同样意图的《红楼梦》曲呢?难道是觉得前面的判词没交待清楚,还需要做个补充吗?还是仅仅为了展示一下自己的文才?
  两者应该都不是。首先,我们看到这十二支《红楼梦》曲所交待的预示人物结局的内容其实根本不如前面十四首“金陵十二钗”判词交待得清楚和明白;其次,《红楼梦》里满篇的诗词歌赋、对联文章已经让人们领略到了“曹雪芹”超人的才华,他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再来“哼”几首曲子卖弄一下自己。
  我们知道,“金陵十二钗”的十四首判词一共写了十五个人物的命运,而且几乎是一首判词描述一个人物。但奇怪的是“曹雪芹”却把《红楼梦》中最重要的林黛玉和薛宝钗这两个人物的命运放到了同一首判词之中,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而且,后面的十二支《红楼梦》曲只描述了十二个人物的命运,这与前面十四首判词所写的十五个人物从数量上看似乎又对应不起来。
  其实,如果你能仔细研究《红楼梦》曲的话,你就会惊讶地发现,假如你不是先看到“金陵十二钗”那十四首判词的话,你很有可能根本就无法看出这《红楼梦》曲的内容与那《红楼梦》中的十二钗有什么关系。例如,[留余庆]: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如果你不看前面的判词“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纵观八十回的《红楼梦》你能猜出这首[留余庆]的曲子是在写王熙凤的女儿巧姐的吗?
  因此可以这么说,《红楼梦》中前面“金陵十二钗”的十四首判词与后面的《红楼梦》曲很有可能原本就没有什么关系,甚至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写的。说得更清楚一些,《红楼梦》十二支曲应该是弘时在其原著小说《石头记》当中将男女主人公甄宝玉和秦香玉两人相关的情感经历写成了多首唱曲,并在书中以秦香玉的名义创作和演唱出来;而“金陵十二钗”判词则是“曹雪芹”为了原貌保留原著《石头记》中这一真实内容并躲避当时“文字狱”的审查,通过其丰富的想象,巧妙地根据弘时《石头记》中秦香玉的这十二首唱曲的内容,虚构了十二个人物,并起名“金陵十二钗”,后又以十一首判词的形式虚拟了这十二个人物的命运,同时根据其《红楼梦》撰改情节的需要又另外增加了三个人物的判词,从而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很容易产生《红楼梦》十二支曲也是在描述《红楼梦》里相关人物命运的一种错觉。
  《红楼梦》甲戌本前的《凡例》中说:“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从《凡例》可知,“曹雪芹”所题的《金陵十二钗》这一书名,并非是指书中定有十二钗,而是根据这第五回中的“金陵十二钗之簿籍”。而这十二钗之簿籍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凡例》说“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可见所谓的“金陵十二钗之簿籍”或者说十二钗之判词,都是由《红楼梦》十二支曲而来。而这《红楼梦》十二支曲则又是“可考”的,即是有出处的。那它的出处又在哪里呢?恐怕就在弘时的原著《石头记》之中吧!

  按小说中所写的顺序,《红楼梦》十二支曲的曲名分别为[终身误]、[枉凝眉]、[恨无常]、 [分骨肉]、 [乐中悲]、[世难容]、[喜冤家]、[虚花悟]、[聪明累]、[留余庆]、[晚韶华]和[好事终]。现在就让我们对这十二支《红楼梦》曲一一进行一下新的解读。
  [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很多红学家认为曲中的“山中高士晶莹雪”是指薛宝钗,“金玉良姻”是指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姻;“世外仙姝寂寞林”是指林黛玉,“木石前盟”则指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前世之缘。而这首曲子的意思是贾宝玉娶了薛宝钗之后,虽然夫妻相互尊重,但宝玉并不爱宝钗,依旧惦记着林黛玉,所以内心不平。
  这实际上是程伟元和高鹗所续的《红楼梦》后四十回对此的注释。就像后来的《西厢记》中张生和崔莺莺反对封建家长包办婚姻这一主题思想根本不是其原著《会真记》的真实思想一样,程伟元和高鹗后续的四十回所引导的人们对[终身误]这支曲子的注释,同样不是“曹雪芹”的真实意图,更不是弘时的真实思想。
  如果说“金玉良姻”是指宝玉与宝钗之间没有情感的婚姻,那么你如何解释《红楼梦》曲[引子]里的那句“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再说,如果宝钗对宝玉没有吸引力的话,《红楼梦》里又何必要让与宝玉在梦中有肌肤之亲的秦可卿兼有宝钗、黛玉之美?
  “高士”一般是指品行高尚的出俗之士,特指男子而非女性,而且多指隐士。作为女性的薛宝钗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被称为“山中高士”。“雪”虽然与“薛”谐音,但以宝钗的品性,谁也不会认为她是个“晶莹剔透”之人吧?因此“山中高士晶莹雪”绝不是暗指薛宝钗。而且从遣词造句上看,“晶莹雪”与后面的“寂寞林”所形成的对句似乎也很勉强。
  根据我们前面的探讨,既然《红楼梦》曲是出自弘时小说《石头记》里的秦香玉之口,那么这首[终身误]的内容就应该是指《石头记》里的甄宝玉与秦香玉,而不是《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和林黛玉或薛宝钗。
  因此,《红楼梦》中薛宝钗的那副金锁实际上就是弘时小说《石头记》里秦香玉身上的那副金锁,只不过是“曹雪芹”在这里把《石头记》女主人公秦香玉的这段故事“移植”在了他的《红楼梦》人物薛宝钗的身上。而《石头记》里秦香玉的这副金锁正如小说第二十八回中说的那样,“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于是在弘时的《石头记》里,带玉的甄宝玉与带金的秦香玉就被当时甄府中所有的人认为是“金玉良缘”的一对。但是事与愿违,最终甄宝玉与秦香玉并没有能结为夫妻,这才有《红楼梦》第三十六回中贾宝玉为何在梦中大骂一句:“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终身误]实际上就是在讲述《石头记》男女主人公前世里的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之间的木石情缘,以及人世间的甄宝玉与秦香玉两人终究无法“金玉良缘”而遗恨终身的悲剧。其中的“山中高士”并非是指薛宝钗,而是指甄宝玉。我猜测“曹雪芹”为了使这支曲子更好地与其加编的十二钗判词中的虚拟人物相匹配,很有可能对它进行了部分修改,特别是突出了“薛”、“林”等敏感字眼,从而也就不过多地考虑遣词造句了。
  现在我们不妨按照这样的一种理解方式,试着把经过“曹雪芹”修改的[终身误]“还原”回来: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伶仃草;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瑛。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翻译成白话文就是:都说人世间里有金玉良姻,我只念却前世中的木石前盟。山中高士空对着孤苦伶仃的绛珠草;世外仙子终不忘寂寞惆怅的赤瑕瑛。到如今,终于相信人世间处处美中不足。纵然你我人前相敬如宾,但终究内心情意难平。
  [枉凝眉]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这首曲名的意思是枉作凝目,情终难遂。其内容很明显是甄宝玉或秦香玉在表达自己内心的那种伤痛。[枉凝眉]是十四支“红楼梦”曲中公认的写得最好的一支曲子。

  [恨无常]:“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
  [恨无常] 不是写元春的结局。“荣华”原意为开花,这里比喻美好的年华。“无常”,指人将死时勾魂的鬼。这首曲子是在描写秦香玉在其生命即将结束时向甄家的告白,也预示着《石头记》中甄家的败落。当然这也是历史上的年氏将死之时对年家父母的劝告。
  [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历来红学家们都把[分骨肉]看作是《红楼梦》中对探春将来远嫁的描写。《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探春抽到的是写着“瑶池仙品”的杏花签,上面的诗句是“日边红杏倚云栽”,签上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于是就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第七十回末尾,写宝玉和众女儿们放风筝,探春放的是一只凤凰,之后又飘来一个凤凰风筝与探春的风筝绞在一起,“正不开交,又见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带响鞭,在半天如钟鸣一般,也逼近来”,与两个凤凰风筝绞在一起,最后线都断了,三个风筝全都飘飘摇摇远去了。
  “曹雪芹”对探春远嫁作王妃这些所谓预示性的描写,实际上是出自于《石头记》里秦香玉被迫嫁入王府的一段故事情节。本来甄宝玉与秦香玉两人的“金玉良缘”在甄府许多人眼里,特别是在他们两个人的心里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但是后来由于甄家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强行拆散了甄宝玉与秦香玉,并将香玉以甄家女儿的身份送进了王府。[分骨肉]实际上是秦香玉唱出了自己在离家赴王府时对早已是“骨肉相连”的甄宝玉说的分别的话: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我去了,咱们今后不要再有什么牵连。
  [乐中悲]:“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乐中悲]不是写《红楼梦》里史湘云的命运,而是唱出了《石头记》里秦香玉的身世:可怜我自幼就失去了父母(香菱走失)。纵然身穿绮罗,过着衣食无忧的繁华生活,可谁又知道我是怎样被教养的呢(走失后的香菱不幸被拐入“瘦马集中营”)?幸好由于我天生豁达,不是那种因失去父母整天哭哭啼啼的孩子(小说里香菱的性格很豁达),否则我早就死过几回了。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提高,如今我已华丽的转身,不再是一个低贱的优伶,希望能因此嫁给一位可以天长地久、才貌双全的仙郎,折回我幼年时的坎坷磨难。但到头来终究是高唐云散,湘江水干。
  [世难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天生成孤癖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这不是在说《红楼梦》里的妙玉,而是《石头记》里甄宝玉的写照。其实,如果你仔细想想,这首曲子的内容与《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又有什么不同呢?贾宝玉不是曾和史湘云“割腥啖膻”?抄检大观园之后的贾宝玉又辜负了多少“红粉朱楼”?欠下了多少“女儿之债”?这些恐怕都与“白玉遭陷”一样,是我们在《红楼梦》小说里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但在弘时的小说《石头记》里却明明白白地写清楚的一段真相。
  [喜冤家]:“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红楼梦》里迎春嫁给孙绍祖的悲剧其实就是《石头记》中秦香玉嫁入王府的悲剧。为了让甄家为其继位保驾护航,王爷让香玉初入王府经历了头三年的“风光”。而且在获得皇位后,又册封香玉为皇贵妃。但不久由于获知了她与甄宝玉的私情,于是恩将仇报,在对甄家实施打击的同时,也开始着手对香玉的迫害。不到一年功夫,就把一个出自于甄家这种侯门公府的千金小姐作践得芳魂艳魄,命入黄泉。


  [虚花悟]:“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夭桃盛,云中杏蕊多。到头来,谁把秋捱过?则看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这当然不是写《红楼梦》里的惜春,而是《石头记》里甄宝玉最终看破红尘,立志依归佛门成为“情僧”的心理历程。
  [聪明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这[聪明累]不是指的王熙凤,而指的是《石头记》里挖空心思,企图在当时的政治漩涡中左右逢源的甄家,同样也是历史上的年家,最终却落了个“忽喇喇似大厦倾”。
  [留余庆]“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留余庆]更不是写几岁大的巧姐的,我们在《红楼梦》中也找不到巧姐有什么“狠舅奸兄”,真正有“狠舅奸兄”的恐怕是《石头记》里的甄宝玉,或者是历史上的弘时和年氏吧。也可能正是甄宝玉的母亲早年前所做的一件善事,才使得甄家最终没有被赶尽杀绝。
  [晚韶华]:“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迅!再休提绣帐鸳衾。只这带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
  “韶华”是指美好的时光,“晚韶华”当然是指迟来的风光。这里实际上是描写《石头记》里甄家及历史上的年家为王府卖命换得迟来而又短暂的显赫地位,却最终落得“昏惨惨黄泉路近”,“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
  [好事终]:“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好事终]历来是红学家们热衷于讨论的一首曲子。尤其是很多人认为在这首曲子中“曹雪芹”明确指出了贾家败落的根本原因是沉溺于“风月”,并点明其关键人物是贾敬和宁府中的贾珍和秦可卿。
  没错,“曹雪芹”通过“移花接木”确实让我们不自觉地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错觉。但是如果现在我们采用反向思维方式来进行提问:“曹雪芹”在编撰《红楼梦》时是如何想到要设立“贾敬”这样一个人物的?他又为何要给这个人物起名为“敬”?贾府为什么要有荣、宁二府?又为什么要将府号定为“荣”、“宁”二字?面对这样的问题,你又该如何回答呢?
  “荣”除有繁华之意以外,还有敬重之意,例如荣升、荣誉等;“宁”则除有安宁之意外,也有已嫁女子回娘家探望父母,即省亲之意,例如归宁、宁亲等。那么,“曹雪芹”会不会就是根据《石头记》里[好事终]这首唱曲中的“敬”、“宁”二字之意,突发奇想地在他的改编作品里将《石头记》中的甄府一分为二,并定名为荣、宁二府的?而“贾敬”这个人物的设置是不是也是为了突出“箕裘颓堕皆从敬”的“敬”字,巧妙地引导读者将这首曲子与他加编的前面秦可卿的判词联系到一起?
  “敬”是恭敬、敬重之意,但在这里我认为应该是指“居敬”思想。“居敬”出自于《论语?雍也》:“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不亦可乎?”后来南宋理学大师朱熹提出“居敬持志”的教育理念。“居”,时时心神虚静专一;“敬”,敬畏、审慎,不怠慢。“持”,确立而坚守;“志”,志向。“居敬持志”,即“心境虚静专一,根除人欲杂念,尊奉天理教化人性,敬畏、审慎立身处世行事,确立并坚守远大志向”。
  朱熹的这一“居敬”思想得到了清朝康、雍、乾三代皇帝的大加推崇和赞赏。我们是否还记得,雍正元年的雍正皇帝给他的皇三子弘时请的那位对朱子“居敬”思想极有研究的宿儒王懋竑么?可想而知,追求思想自由的弘时又怎么能不与这样的思想产生冲突呢?
  如此的话,[好事终]这首唱曲就应当这样来解释:彩绘屋梁上的香尘在春天过去后便飘然落下。喜好风情月貌固然是家业败落的一个原因,但是不能继承祖业的一切原由却是因儒家“居敬”思想而引发的冲突;而最终造成家毁人亡的最重要的原因则是原于那令人难忘的省亲。当然所有罪孽的一切根源终归还是因为人所特有的那种情感啊!
  [好事终]这首《红楼梦》曲真可谓“一声也而两歌”。它最终唱出了《红楼梦》这部小说所暗含的两条悲剧主线,也最终揭示了历史上的雍正皇三子弘时一生的两个悲剧根源。


  前面我们说过,弘时笔下《石头记》的创作灵感来源于唐代元稹的小说《会真记》。因此,原本《石头记》这部小说的叙事方式应该与《会真记》中张生与崔莺莺的故事差不多,主要也是围绕着甄宝玉和秦香玉这两个男女主人公展开的。其中秦香玉这个人物应该倾注了弘时大量的心血。作者极有可能会从她的童年经历写起,直到其最终的结局。
  通过前面的考证我们知道,弘时笔下的秦香玉在“曹雪芹”以《石头记》为原本而改编的《红楼梦》里实际上是一个众多女子组合。那么,对于童年的秦香玉,“曹雪芹”又是通过《红楼梦》里哪些人物的故事来展现给我们的呢?
  第一个便是香菱。说来奇怪,虽然香菱在《红楼梦》里并不是一个主要的人物,但是在这部小说的很多章回中却都有她的身影。我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在八十回的《红楼梦》中,大约有三十回左右都提到过她,其中有些是一笔带过,有些则是重点描写。而且香菱的身份似乎也很奇怪。小说第十六回通过凤姐之口说她是薛姨妈“摆酒请客”、“明堂正道”地与薛蟠作了妾。可是,对于一个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女奴丫头,作为金陵四大家族之一的薛家为何会对她如此特殊,一定要明媒正娶般地纳她为妾?要知道,贵族的血统论在那个年代还是受到相当重视的,一个大户人家虽然对买来的女奴可以肆意玩弄和蹂躏,但是要让这样一个来路不明的奴婢被纳为家族中带有名分的妾,这对于女奴来说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除非她对主人有着某种特殊的用途。
  那么,香菱对于薛家有着怎样的特殊用途呢?《红楼梦》里没有交待。不过作为原小说《石头记》中的女主人公秦香玉的众多女子组合之一,“曹雪芹”在他的小说里之所以写下薛家“摆酒请客”、“明堂正道”地娶香菱,恐怕就是在隐写《石头记》中的秦香玉同样是“明堂正道”地嫁入了王府,就是在隐写此时表面上“风光十足”的秦香玉最终不过是《石头记》中当权者借以利用的一个牺牲品而已。
  因此香菱的身份虽然与其他丫鬟、小妾不在一个层次上,甚至还要高过尚未正式被贾宝玉纳为妾的袭人以及仅仅是凤姐的陪房丫头的平儿,但是“曹雪芹”却有意无意地多次让她同这些丫鬟甚至一些小戏子一起出场。例如,第六十二回就写“只见袭人,香菱,侍书,素云,晴雯,麝月,芳官,蕊官,藕官等十来个人都在那里看鱼做耍”,后又写香菱和小螺、芳官、蕊官、藕官、荳官等几个小丫头、戏子斗草。从这些细节上看,曹公对香菱的这种似乎与其身份并不相符的安排,应该就是想提醒读者:表面上的“风光”掩盖不了《红楼梦》里香菱卑贱的身份,也掩盖不了《石头记》中王府迎娶秦香玉那不可告人的目的,更掩盖不了香菱或者秦香玉或者历史上的年氏最终的悲惨命运。
  对于并非书中重要人物的香菱,“曹雪芹”在小说的一开始写的便是她,而且还在其中许多回目中多次地提到她,最后又在第八十回再次通过“美香菱屈受贪夫棒”预示她所面临的悲惨结局。“曹雪芹”这样的写作手法,不能不引起我们对香菱这个人物的重视,不能不让我们通过发现在她身上所发生的一些特殊的经历来探究香菱的故事,实际上也是探究弘时笔下的秦香玉的童年故事。
  小说里说香菱原籍姑苏,是甄士隐的独女,眉心中有一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记。而这小小的米粒大小的“胭脂记”是否就是“曹雪芹”在提醒我们:别忘了《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喜欢吃女孩子的胭脂?别忘了评书人“脂砚斋”三个字反过来念就是“胭脂债”?别忘了历史上的弘时所欠下的“女儿债”?
  香菱三岁那年元宵节,在看社火花灯时因家奴霍启看护不当而被拐子拐走。后被“养在一个僻静处,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带至扬州。先是被卖给公子冯渊,后来呆霸王薛蟠为争香菱打死了冯渊,把其强买过去。香菱之后随薛家进京,住在荣府的梨香院。这就是《红楼梦》里香菱的童年。那么,原版《石头记》中弘时笔下秦香玉的童年又是怎样的呢?

  我们前面分析过,通过“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的“不写之写”(脂砚斋批语),我们知道香菱极有可能是被拐卖给了扬州一带专门“养瘦马”的人贩子,由此可知《石头记》里的秦香玉也应出自“扬州瘦马”。因此,在“瘦马集中营”里,小香玉被当作一等的“瘦马”来培养,不仅要学习弹琴吹箫,吟诗写字;还要学习画画围棋,打双陆,抹骨牌;更要学会化妆技巧,形体训练以及百般淫巧。为此,小小年纪的秦香玉受尽了折磨,承受了在她这个年龄段里本不应遭受的各种人性扭曲。
  不过,在《石头记》中秦香玉进入甄家的过程应该没有《红楼梦》里香菱进入贾府那么复杂,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命案。薛蟠为夺香菱而打死冯渊的故事,应该是“曹雪芹”的一个曲笔。
  《红楼梦》里说香菱听到她将被拐子以女儿的名义卖给冯渊时,香菱自叹“我今日罪孽可满了”,可见其对这桩婚姻应该还是愿意的。香菱与冯渊是“香冯”,而冯渊又是“逢缘”的谐音。因此,可以说两个人不仅“相逢”,而且还“逢缘”。可后来拐子见利忘义,又将香菱卖给了薛蟠,可谓棒打鸳鸯,使得这两个有情人一个被无辜打死,另一个后来也是生不如死。这桩情案最终却被贾雨村断了个“其祸皆因拐子某人而起,拐子……按法处治,余不累及”这么一个“葫芦案”。那么,这个案子的“葫芦”里到底埋着些啥“药”呢?
  “曹雪芹”的这个曲笔描写实际上是在向我们暗中传递两个信息。一是婉转讲述弘时原著《石头记》的故事梗概:《石头记》中的甄家为了达到巴结当时有望继承皇位的某王府的目的,而将原本情投意合的秦香玉和甄宝玉强行拆散,并让秦香玉以甄家女儿的名义嫁入了王府,而甄家的这一安排最终也给甄家的覆灭埋下了祸根。《红楼梦》里此处的香菱和冯渊即是暗指《石头记》中的秦香玉和甄宝玉,拐子则暗指甄家,薛家则暗指王府,后来的贾雨村则暗指后来成为皇帝的王爷。而甄家最后的结局也如同《红楼梦》里的拐子一样,被后来当了皇帝的这位王爷“按法处治”了;
  “曹雪芹”想传递的另一个信息则是在暗示我们:在真实的历史中,当年被年家作为使女送入雍亲王府的年氏,与她所服侍的雍亲王的三子弘时自幼青梅竹马,而后日久生情。而雍亲王胤禛为了能拉拢当时的朝廷重臣年羹尧以保证自己能顺利继承大统,不顾当时弘时与年氏两人已有的感情,在年氏十三四岁时强行纳年氏为妾,并在后来的关键时刻又与年羹尧达成了秘约,加封年氏为亲王侧福晋。当后来已当上皇帝的雍正发现弘时与已晋封为雍正贵妃的年氏背着他依然暗通私情时恼羞成怒,明里用国法只处治了年羹尧一家而“余不累及”,暗中却用家法一步步惩处了弘时,用“宫裁”一步步逼死了年氏。
  虽然“曹雪芹”添加的这段曲笔很精彩,但是《石头记》里的秦香玉进入甄府却并不像香菱那样是被抢来的,而是实实在在被买来的。这在《红楼梦》里有相似的描写吗?
  有。《红楼梦》第十六回写贾府派贾蔷“下姑苏聘请教习,采买女孩子,置办乐器行头等事”,为贾府搭设戏班做准备。在采买来的十二个戏官当中,就有一个叫龄官的女孩子;与《红楼梦》里的贾家一样,《石头记》里的甄家也准备在其府内搭个学戏的唱戏班子,于是就到扬州从一些“瘦马”培训班里买来一些女孩子,而在这些女孩子当中就有那位一生不幸的秦香玉。
  《红楼梦》里说香菱刚进入贾府时,一开始是随着薛家住在梨香院。后来贾蔷去姑苏采买了十二个女孩子回来,贾家把这些女孩子安排在贾府什么地方了?没错,还是这个梨香院。只不过薛家为此而提前搬走了。
  于是,香菱走了,龄官来了。

  贾家戏班当中的那个我们特别熟悉的、长得像林黛玉的唱小旦的女孩子就叫龄官。“菱”与“龄”的发音相同,也与“林”的发音近似。《红楼梦》里的十二官分别是文官、宝官、玉官、龄官、菂官、藕官、蕊官、茄官、芳官、葵官、豆官、艾官,而其中故事最多、笔墨最重,且唯独有容貌描写的只是龄官与芳官二人。而“曹雪芹”正是通过《红楼梦》里这个龄官的故事,将《石头记》中秦香玉进入甄家之后的一些童年生活的情节呈现了给我们。
  《红楼梦》中有关龄官的故事共有四个。
  第一个故事是在第十八回,龄官为元妃省亲唱戏。元妃很喜欢她,叫太监赏了她,并说“龄官最好,再作两出”。贾蔷要她做《游园》和《惊梦》二出,她因不是本角的戏便不肯唱,定要唱《相约》及《相骂》。贾蔷扭不过她,只好依了她。贾妃看了以后“甚喜”,说“不可为难这女孩子,好生教习”,又赏她东西。龄官的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她的性格与《红楼梦》里林黛玉的性格极像,都是很倔强的。
  第二个故事出现在第二十二回薛宝钗过生日,贾府在院中搭戏台看戏,由于龄官演得不错,贾母要看看她。龄官进房后,王熙凤说她“扮上活像一个人”,宝钗、宝玉都看出像黛玉,却都不说。史湘云口快,说“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龄官的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曹雪芹”笔下那个“眉蹙春山,眼颦秋水,面薄腰纤,袅袅婷婷”的龄官,与“两湾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林黛玉可以说简直就是同一个人。
  第三个故事是在第三十回,五月初四即端午节的前一天,学戏的女孩子放了假来大观园里玩耍,宝玉看见一个女孩子在蔷薇花架下用金簪在地上痴画“蔷”字,被骤雨淋湿尚不知觉,把局外人宝玉都看痴了。龄官的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两个痴情人第一次相遇时的情景。
  关于龄官还有第四个故事,不过在这里我们现在暂且不表,因为“曹雪芹”所写的这个故事并非是《石头记》里秦香玉的童年轶事,而是为了表现其少女时期的情怀,对此我们会在后面再同各位进行探讨。
  从龄官的这三个故事里我们似乎可以想象出《石头记》里秦香玉儿时的形象和个性,以及她与甄宝玉在孩童时期的初会情景。
  当然,弘时笔下的秦香玉与其历史人物的原型年氏之间还是有些出入的。其实,小说中的人物和历史人物终归是不同的。年氏作为年遐龄的女儿不可能有秦香玉“扬州瘦马”的经历,当然也就不可能以戏子的身份进入雍亲王府。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考证的那样,以年遐龄年近六十高龄在其湖广巡抚任上生女年氏来看,年氏生母的出身却有可能出自“扬州瘦马”。这样的话,为了更加丰富其笔下人物,弘时就极有可能将年氏生母童年时期的一些经历移植到了他的小说人物秦香玉的身上,让历史上作为使女进入雍亲王府并一开始就服侍弘时的年氏,在《石头记》里却先以优伶的身份进入到甄家,后又成功转型为服务甄府的丫鬟,从而与这位甄家公子日久生情,两情相爱。
  其实,“曹雪芹”在《红楼梦》中除写了香菱和龄官的童年外,还写了林黛玉的一些童年生活点滴。如五岁时便由贾雨村教之识字,初入贾府拜见贾政(由王夫人代见)时知书达理的一些表现等等。而“曹雪芹”这里对林黛玉的描述,实为他对《石头记》中秦香玉的相关经历所做的适当修改。而《石头记》里有关秦氏的这些描述,则又恰恰记录了历史上的年氏幼年初学启蒙及其初入雍亲王府时的一些经历。
  不过,以年氏生母的出身,年氏幼年的启蒙教育绝不会来自类似《红楼梦》里贾雨村那样的西宾,而很有可能是来自她的母亲,即那位曾经的“扬州瘦马”。我们知道,在《红楼梦》中小小年纪的林黛玉、薛宝钗等人的诗词水平都很高,说明这些女孩子在这方面都有着很高的天分。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在她们影射的历史人物年氏的身上应该同样凝聚着这样的气质特点(否则的话,恐怕年氏也不会同时获得雍正、弘时甚至乾隆父子三人的喜爱)。而年氏在诗词方面的天赋实应得益于早年经历过“瘦马培训班”的其生母的遗传基因。极有可能的情况是,年氏与林黛玉一样自幼聪慧伶俐,于是其生母便从小教她识字吟诗,聪明的年氏常常一学就会,自幼便在诗词方面表现出了极强的天赋和能力。
  当七八岁的年氏作为使女来到雍亲王府的时候,她那聪明伶俐、知书达理的表现一定受到雍府中很多人的注意,不排除就有人将她推荐给当时最受雍亲王喜爱的侧福晋,同时也是当时雍亲王唯一儿子弘时的母亲李氏,得以照顾比她小三四岁的弘时。于是,当年李氏面试年氏时的一些情景就出现在《红楼梦》第三回中林黛玉拜见贾政时由王夫人出面与她对话的这一场景之中了。


  关于李氏面试年氏的情景,我们可以《红楼梦》第三回里里王夫人与初入贾府的黛玉的对话中体会,而且小说里已经有着较为详细描述,各位读者只需仔细阅读原书便可理解,这里我就不多说了。不过,小说第三回的此处除了重点表现林黛玉初入贾府时其行为、对答的得体之外,还有一个细节之处却更耐人寻味。
  书中说林黛玉是先跟着邢夫人去拜见贾赦,后再拜见贾政的。不过,虽然《红楼梦》里说荣国府是由贾赦承袭的爵位,但我们却从书里看到贾赦的住处似乎并非是荣国府的正房,因为由皇帝御笔所题“荣禧堂”的大匾是挂在并未袭爵的贾政的堂屋之中的。“曹雪芹”如此用笔,恐怕就是想让我们明白所谓贾赦,实际上就是一个“假设”之人,他与贾政在原版《石头记》里实为同一个人,即甄府里的甄老爷。
  紧接着曹公又写堂屋前摆着“地下两溜十六张楠木交椅”,还有一副堂联:
  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黼黻焕烟霞。
  下面一行小字,道是:“同乡世教弟勋袭东安郡王穆莳拜手书”。脂砚斋在此处的评语是:“实贴”,即真实的联贴。
  过去,家中的堂联不仅在形式上起着装点屋舍、美化环境的作用,而且在内容上也反映着屋主人的风格素养,志趣爱好,甚至身份地位。所谓“珠玑”,就是指珠宝;所谓“黼黻”,就是指官服上的花纹。因此,这副对联的意思是:座上的珠玉,发出的光彩可与日月同辉;堂前的官服,其上的花纹可与天上的烟霞遥相辉映。
  很显然,“座上珠玑”是指堂屋正中所坐的主人;“堂前黼黻”则指那“地下两溜十六张楠木交椅”所隐喻的两排文武官员。请问,这样的场景除了皇宫还有什么地方能够出现?这样的主人除了皇上还有谁敢如此嚣张?而这样的“实贴”不就是在暗指《红楼梦》里的贾家实际上就是历史上的皇家吗?
  最有意思的是这副对联的落款“同乡世教弟勋袭东安郡王穆莳拜手书”。从落款中我们得知,这副对联是承袭了东安郡王的穆莳写的。穆莳这个名字在《红楼梦》里除了此处之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而脂砚斋又称这副对联为“实贴”,似乎又意味着历史上确实有一个叫穆莳的东安郡王写了这副对联。那么,谁又是穆莳呢?
  “穆”除了用于姓之外,也用于古代宗庙的次序排列。在宗庙中,始祖居中,左昭右穆,即一世为昭,二世为穆;三世为昭,四世为穆;五世为昭,六世为穆……,也就是说单数世为昭,双数世为穆。还有父居左为昭,子居右为穆。
  清代爱新觉罗宗谱中尊努尔哈赤的父亲塔克世为显祖即始祖,因此一世努尔哈赤为昭,二世皇太极为穆;三世顺治帝为昭,四世康熙帝为穆;五世雍正帝为昭,六世则应是雍正帝儿子辈的为穆。所以,所谓落款人“穆莳”,应该就是在暗指的雍正的皇三子弘时(“莳”便是“时”谐音字)。
  弘时的这副对联应该是在其父雍正刚刚登基时作的一副贺联。他在落款中巧妙地使用了“穆”字来应对上联“座上珠玑昭日月”中的“昭”字,从而以宗庙次序中的“昭穆”,来表示自己作为儿子对父亲登基的祝贺。
  雍正在其元年加封了许多人的爵位,其中还包括封他的政敌胤禩为廉亲王。从这副对联来看,当时雍正与弘时这对父子的关系还是不错的,因此,我们觉得雍正不可能如《清史稿》中所记载的那样,没有册封过他当时唯一的成年皇子弘时任何爵位。而我们在本书第一部《读史解梦》中所提出的,《清史稿》“诸王传六”里记的弘时“无封”与“皇子世表五”中写的弘时“早薨”这一矛盾,在这里就做了一个很好的解释。以这副对联中的“东安郡王”推测,弘时当时被加封的爵位很可能是郡王。
  那么,何谓“同乡世教弟勋袭东安郡王穆莳拜手书”呢?要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我们就需要首先对其进行合理地断句。许多人都是对它这样断句的:同乡/世教弟/勋袭/东安郡王/穆莳/拜手/书。这样的断句后半部分没有问题,问题主要出在前面。
  “勋”即是指特殊的功劳,“勋袭”应该是指自己或自己的先辈因为有着特殊的功劳而承袭了郡王。一个人或一个家族再有功劳,他也不可能自己称自己为“勋袭”,这不仅是不谦虚,而且还有可能由此而引来杀身之祸。因此仅从这一点看,“勋”与“袭”就不可能联在一起读。
  “世教弟”也讲不通。古人对世交同辈者一般称为世兄或世弟,但从没有称过什么“世交弟”或“世教弟”;还有人认为“世教”的意思是指几代人之间或两代人之间有教诲或被教诲的关系,这也完全是牵强附会,自古以来从没有人这么使用或理解过“世教”。
  这样一来,这句话前面的断句就应该改为:同乡/世教/弟勋/袭。所谓世教,是指当世的正统思想、正统礼教;所谓“弟勋”应是“帝训”的谐音;所谓“同乡”则是“同享”的谐音。因此,“同乡世教”就是“同享世教”,即共同承享当今的正统思想。可见,“同乡世教弟勋”翻译成白话文的意思就是:皇帝教导我们要以当今正统的程朱理学思想作为大清国共同的政治方向。
  于是,从这副对联的落款中,我们似乎看到了当年雍正皇帝在其登基典礼上,在加封皇亲国戚、文武百官时,所提出的治国之本、执政之策;也似乎看到了随着强人皇帝康熙的去世,当年朝廷中因执政理念的不同而发生着怎样激烈的斗争。
  当然,所谓“同乡世教弟勋袭东安郡王穆莳拜手书”这句话并非是当年弘时送给父亲贺联时的落款,而是“曹雪芹”或弘时将当时的这两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巧妙地运用对联落款的形式为我们呈现出来。这不仅躲过了当时清朝文字狱的封杀,还让我们从一副对联中看到了当年真实的历史和弘时的才华。

  可以说《红楼梦》里香菱、龄官以及林黛玉这三个女孩子各自的童年往事合成了《石头记》中的女主人公秦香玉较为完整的童年经历:
  三岁的小香玉在元宵佳节的当天被拐子拐走,卖进扬州一带的“瘦马集中营”而被迫进行严格的培训。七八岁时秦香玉又被甄府从集中营里买来,在甄家的戏班中学习小旦。不久之后,香玉与甄家公子甄宝玉不期而遇。而小香玉在甄府中知书达理的一些表现,又得到了甄宝玉的母亲甄夫人的认可。
  龄官的第四个故事出现在《红楼梦》的第三十六回,贾宝玉突然想要听梨香院小旦龄官的《袅晴丝》,当他在龄官身边坐下,龄官立即抬身躲避,又说嗓子哑了不肯唱。后贾蔷买来雀儿,本想替龄官解闷,结果龄官却冷笑了两声,道:“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劳什子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偏生干这个。你分明是弄了他来打趣形容我们,还问我好不好。”
  感怀身世的龄官,在看到被关在笼子里同病相怜的雀儿时被彻底地激怒了。她憎恶像雀儿一样被关在这梨香院中学戏,更希望逃离这牢笼般的贾府。
  因此,《红楼梦》第三十回中龄官之所以在蔷薇花下痴画“蔷”字,这里便做了了很好的解释。我们前面提到,贾宝玉痴看龄官画“蔷”,其实就是弘时笔下《石头记》里的甄宝玉与秦香玉第一次相见时的场景。所谓的“蔷薇花”,实际上就是“墙围花”,就是指墙把花围了起来。而此处《红楼梦》里龄官所画的这个“蔷”字,正是彼处《石头记》中秦香玉所画的那个“墙”字;此处《红楼梦》里想冲出牢笼的龄官,也正是彼处《石头记》中同样想冲破牢墙的秦香玉;此处《红楼梦》里龄官画“蔷”引来贾宝玉的痴看,又正是彼处《石头记》中秦香玉画“墙”引来感同身受的甄宝玉一片痴情。
  从此,这个画“墙”的戏班中唱小旦的秦香玉,便在甄府公子甄宝玉的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之后,甄宝玉就开始有事没事地经常光顾甄家的戏班,其目的就是能找机会与秦香玉见面。对于甄宝玉的光顾,一开始秦香玉应该表现得甚是厌烦,因为她觉得这位公子哥找她的目的无非就是想找机会讨她些便宜。
  当甄宝玉这次又来到戏班,在香玉的身边坐下,想让她唱一段《袅晴丝》时,秦香玉立即抬身躲避,说嗓子哑了不肯唱。于是,这位“从来未经过这番被人弃厌”的甄家公子,“自己便讪讪的红了脸,只得出来了。”
  为了哄香玉开心,甄宝玉跑到外面花重金买了个会“衔旗串戏”的雀儿,希望以此获得香玉的原谅。可是适得其反,秦香玉借此生情,说甄宝玉“分明是弄了他来打趣形容我们”。于是甄宝玉连忙赌身立誓道:“罢,罢,放了生,免免你的灾病。”说着,将雀儿放了,将笼子拆了。香玉还在感叹,又说:“那雀儿虽不如人,他也有个老雀儿在窝里”,“偏生我这没人管没人理的,又偏病。”甄宝玉又忙要去找大夫,香玉又叫:“站住,这会子大日头地下,你赌气子去请了来,我也不看的。”
  当然,在《红楼梦》里给龄官买雀儿打趣、哄龄官开心的并非是贾宝玉而是贾蔷。“曹雪芹”笔下贾蔷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可以说基本上都是随着龄官的出现而出现的,没有什么其他更多的故事。因此,贾蔷这个名字,恐怕也是曹公根据龄官画蔷的“蔷”字而取的,在弘时的《石头记》里应该是没有这样一个人物的。
  秦香玉是清高的,因为她虽然身为优伶,但她的内心却如莲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甚至渴望摆脱这卑贱的身份;秦香玉也是善良的,因为当甄宝玉准备去找大夫时,她又叫:“站住,这会子大日头地下,你赌气子去请了来,我也不看的。”甄宝玉也就是从香玉的这句话中看到了在她清高、冷漠的外表下,深藏着一颗朴实、善良的少女之心。
  龄官在小说三十六回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第五十八回藕官烧纸祭菂官时,贾宝玉听芳官说:菂官是小旦,死了后补了蕊官。小说又说蕊官在戏班遣散后归入宝钗房中。“菂”即是莲,香菱又叫英莲,而香菱实际上又是龄官。可见,菂官其实就是龄官。看来,“曹雪芹”就是这样通过小说遣散了戏班,又通过遣散戏班,“遣散”了龄官。
  《红楼梦》第五十八回说因后宫里的太妃死了,按旧制需解散戏班,于是戏子们走的走,留的留,留下的就分配给了不同的主子。从此,这些戏班的优伶们便从戏子转变成了丫鬟。这也正是《石头记》中的秦香玉身份转变的原因。而她的命运也将因这次身份的转变而发生重大的转折。
  指派到宝玉房里的是正旦芳官。芳官是正旦,龄官是小旦,正旦不是小旦,所以芳官也就不是龄官。虽然甄宝玉与《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一样,都是贵为甄府中唯一的嫡子,但是以他们当时的年龄和地位,他也和贾宝玉一样是没有能力和胆量把他喜欢的女孩子挑在自己身边做丫鬟的。因此,戏班女孩子如何分配,特别是秦香玉将被如何分配,甄宝玉只能干着急,既不敢说什么也不敢做什么。因此,秦香玉很可能一开始被分配给了甄家的某个主子,做了一个根本近不得主子身边的三、四等的小丫鬟,就如同《红楼梦》里的红玉。

  红玉是《红楼梦》中的一个小人物,本是宝玉房里的一个四等小丫环,原名林红玉。林红玉这个名字与林黛玉只差一字,且红与黛颜色又形成对比。这难道又是曹公在暗示我们她与林黛玉可能还是同一人吗?林红玉是荣国府的管家林之孝之女,因讳宝玉之名而又改名小红。
  红玉在小说中的着墨不多,但她的性格特征却十分鲜明,而她后来的被破格提拔也给了人们很深的印象。红玉从一个粗使丫鬟而被凤姐看中,调到自己的身边当贴身秘书,令贾府中的众丫鬟们惊羡不已。但其背后的故事却远没有我们表面上看到的那样简单。实际上它是“曹雪芹”将弘时笔下《石头记》中的秦香玉从一个三、四等的粗使丫鬟转变为甄宝玉的祖母甄母的贴身丫鬟这一过程的一段曲笔描写。
  《红楼梦》中有关红玉的故事,“曹雪芹”只告诉了我们关于她的两个结果:一个是她与贾芸暗结了私情,另一个是她成功跳槽到了凤姐的身边。而红玉的第一个结果,则让我们解开了《石头记》中的甄宝玉与当时作为粗使丫鬟的秦香玉之间情感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一段隐情。
  红玉与贾芸都同时第一次出现在《红楼梦》的第二十四回。这一回主要是写贾芸为了在大观园里讨些事做,便想出了贿赂凤姐的注意,但又苦于没有本钱。后来碰巧在醉金刚倪二的帮助下,成功讨得了凤姐的欢心而获得了在大观园种花的工程。书中写贾芸父亲死得早,其又不是贾家的正宗,因而家里并不富裕,也不受贾家人的待见。但贾芸却伶俐乖觉,虽然比贾宝玉大四、五岁,但因其辈分小,便在宝玉面前“宝叔、宝叔”地叫,从而得到前往宝玉房里聊天的机会。也就是这样一个机会,使得贾芸碰上了与他同样“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的红玉。
  作为一个四等小丫鬟的红玉,本来是没有资格为她所伺候的主人贾宝玉端茶递水的。只因当天宝玉回来要茶喝时袭人等大丫鬟们都不在身边,方使红玉有机会同宝玉相见,并引起了宝玉的留心。而贾芸到宝玉房间里来,听到红玉那有条有理的分析,也被红玉的缜密思维所倾倒。
  “曹雪芹”几乎没有用什么笔墨来描写贾芸与红玉两人之间如何暗结私情的具体细节,至于这段私情的后续故事以及最后的结局,我们更是在书中翻查不到。因此,可以猜测《红楼梦》里这段贾芸与林红玉的故事应是“曹雪芹”在改编《石头记》时加编的一个故事内容,在原书中应该是没有的。但是,在这个加编的贾芸和红玉暗结私情的故事里,我们却注意到“曹雪芹”反复交待的却是另一样东西——手帕。
  《红楼梦》里说红玉因丢了一块手帕而心神不定,甚至睡觉时居然梦见贾芸拾到了她的手帕并亲自过来还她。第二十六回写红玉同丫鬟坠儿说丢了手帕的事被贾芸偷听到,过后贾芸便对坠儿说:“方才他问你什么手帕子,我倒拣了一块。”坠儿便要贾芸将手帕交给自己还给红玉。但贾芸却偷偷地将自己的一块手帕递给了坠儿。
  贾芸这手“偷梁换柱”的把戏自然瞒不过手帕的主人红玉。可是当坠儿将贾芸的手帕还给红玉的时候,红玉又是怎说的呢?小说第二十七回写宝钗在滴翠亭外无意中听到了红玉和坠儿两人的对话:
  “你瞧瞧这手帕子,果然是你丢的那块,你就拿着,要不是,就还芸二爷去。”
  又有一人说话:“可不是我那块!拿来给我罢。”
  又听说道:“我寻了来给你,自然谢我,但只是拣的人,你就不拿什么谢他?”
  半晌,又听答道:“也罢,拿我这个给他,算谢他的罢。”
  看到没有,红玉明知贾芸还回来的手帕并非是自己丢失的那块,却将它留在了自己的身边,最后为答谢“拣的人”,又将自己的另一条手帕送给了贾芸。因此,情结贾芸和红玉的是手帕,而最后留在贾芸手里的却是两块红玉的手帕。
  《红楼梦》第三十四回中描述贾宝玉被贾政笞杖之后,黛玉前来看望。到了晚上,宝玉则遣晴雯问候黛玉,送去两块旧手帕,黛玉便体贴出宝玉送帕子的意思来,不觉神魂驰荡。
  这里我不禁要问:各位读者朋友,你们哪位能像林黛玉那样“体贴”出贾宝玉送两块旧手帕的意思来吗?其实,宝玉送给黛玉的这两块旧手帕就是当初贾芸与红玉传情的那两块手帕!或者更确切地说,《石头记》里后来甄宝玉暗地里送给已成为皇妃并在甄家省亲的秦香玉的两块手帕,就是当初两人暗结私情的两块手帕!而他们两人的这两块暗结私情的手帕,后来又让“曹雪芹”巧妙地把它们移植到了《红楼梦》里他所虚设的两个人物红玉与贾芸的身上了。
  于是,当作为两块手帕主人的秦香玉见到这多年前的旧情物时,又怎能不像《红楼梦》里的林黛玉那样“心荡神驰,余意缠绵”?又怎能不进一步体会“更深一层心意:宝玉这番苦心,能领会我这番苦意,又令我可喜;我这番苦意,不知将来如何,又令我可悲;忽然好好的送两块旧帕子来,若不是领我深意,单看了这帕子,又令我可笑;再想令人私相传递与我,又可惧;我自己每每好哭,想来也无味,又令我可愧”?又怎能不情不自禁的“余意绵缠,令掌灯,也想不起嫌疑避讳等事,便向案上研墨蘸笔,便向那两块旧帕上走笔……”,并“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起锦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
  手帕在继续传情,疾病却由此而萌。更确切地说,是大祸由此而萌!在弘时的《石头记》里,甄宝玉与已成为皇妃的秦香玉之间的私情必将因手帕上秦香玉的笔迹而败露!

  浪漫的手帕传情,不仅让甄宝玉和秦香玉两个人两情相好,更为秦香玉后来的华丽转身奠定了基础。
  因戏班解散而被分配给另一个主子做三、四等小丫鬟的秦香玉,其内心自然像《红楼梦》里的红玉那样十分不甘。而由此造成的再次不幸,使不甘心的香玉逐渐改变了其对一直以来对自己情有独钟的甄家公子的态度。可以想见,当甄宝玉与秦香玉手帕传情,两情相好之后,他们下一个目标就是试图将秦香玉调到甄宝玉的身边做他的贴身大丫鬟,为最终两人结成秦晋之好而做准备。
  那么,如何安排秦香玉到甄宝玉身边的这一过程在“曹雪芹”的《红楼梦》里有描述吗?当然有。请我们翻到第六十回,读一读有关柳五儿的故事。
  许多人都认为“曹雪芹”写柳五儿这个角色不过是在为写芳官而随意安排的一个陪衬。但我却以为此处正是柳五儿的故事,让我们一下子捕捉到了《石头记》里甄宝玉与秦香玉两人为能厮守相伴一生所作的最大努力。
  《红楼梦》里说“原来柳家的有个女孩儿,今年十六岁,虽是厨役之女,却生得人物与平、袭、鸳、紫相类。因他排行第五,便叫他五儿。只是素有弱疾,故没得差使。近因柳家的见宝玉房中丫鬟,差轻人多,且又闻宝玉将来都要放他们,故如今要送到那里去应名”。柳五儿和宝玉的丫鬟芳官是好朋友,所以柳家人就托芳官帮忙周全,而芳官也一直在为其不遗余力地使劲。
  那么,芳官又是怎么和柳五儿要好的呢?书中没有交代。但我们知道芳官原是贾家戏班里的正旦,后因戏班解散而有幸被分到了贾宝玉房里。而能与芳官成为好朋友的,在贾家似乎也只有原戏班里的姐妹了。因此,“曹雪芹”让当初在戏班里唱小旦的龄官神秘地消失,大概就是要在这里巧妙地把柳五儿作为她的替身安排出场。当然,实际上这出戏的真正源头还是来源于弘时笔下《石头记》里这样的一段场景:
  甄家戏班解散之后,出于种种原因,秦香玉一开始只被分配给甄家一个不起眼儿的主子房里做了个三、四等的小丫鬟。后来,甄宝玉和秦香玉相爱之后,为能长期相守,两人计划通过甄宝玉的母亲甄夫人把香玉要到甄宝玉身边。于是,两人就通过一个已经被分配到甄宝玉身边做丫鬟的原戏班中与秦香玉关系十分亲密、唱正旦的女孩子为他们牵线搭桥,那情景完全就像《西厢记》里牵线的红娘。而在戏曲《西厢记》中,唱正旦的芳官扮演的却是大家小姐崔莺莺。所以在《红楼梦》第五十八回中芳官为洗头而与其干娘发生争执挨打时,才会有麝月的那句实为双关隐语的话:“把一个莺莺小姐,反弄成拷打红娘了”。
  那么,甄宝玉又是通过什么办法说服母亲要人的呢?不知读者朋友还记不记得《红楼梦》里有一个“枫露茶”事件?
  第八回写到宝玉从梨香院吃酒回到绛芸轩,半醉中接过丫鬟茜雪捧上的茶,吃了半碗,忽又想起早起的茶来,因问茜雪道:“早起沏了一碗枫露茶,我说过,那茶是三四次后才出色的,这会子怎么又沏了这个来?”茜雪道:“我原是留着的,那会子李奶奶来了,他要尝尝,就给他吃了。”宝玉听了,将手中的茶杯只顺手往地下一掷 ,豁啷一声,打了个粉碎,泼了茜雪一裙子的茶,又跳起来问着茜雪:“他是你哪一门子的奶奶,你们这么孝敬他?不过是仗着我小时候吃过他几日奶罢了,如今逞的他比祖宗还大了,如今我又吃不着奶了,白白的养着祖宗作什么!撵了出去,大家干净!”说着便要立刻回贾母,撵他乳母。
  宝玉厌恶李嬷嬷,曹公此前早已细针密脚地加以了铺垫。至此,许多读者都会觉得李嬷嬷这次必会遭撵。但往后读下去,我们却吃惊地发现,遭撵的并非是李嬷嬷,而是无辜的茜雪。撵茜雪也没有正面写,我们只是先发现这个大丫头消失了。而到了第十九回,写李嬷嬷又到绛芸轩来,跟众丫头发生龃龉,恨恨地说:“你们也不必妆狐媚子哄我,打量上次为茶撵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明儿有了不是,我再来领!”;到第二十回,则又写李嬷嬷“将当日吃茶,茜雪出去,与昨日酥酪等事,唠唠叨叨说个不清”;到第四十六回写鸳鸯抗婚,鸳鸯跟平儿道知心话时,这样说:“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儿不说?……”。至此,“曹雪芹”终于让读者明白,茜雪竟真的在那回宝玉怒摔茶杯之后被撵出去了!
  贾宝玉为什么要撵茜雪出去呢?《红楼梦》里没说,当然也不必说,因为茜雪被撵实在毫无道理。但在弘时的《石头记》里,像茜雪这样的丫鬟被撵,对甄宝玉来说却完全是被逼的。
  过去,大户人家的主人在配置服侍之人的数量上一般都是固定的,并非谁想配多少就配多少。因此,甄宝玉为了能说服甄夫人为他调配丫鬟,就必须要让他屋里的丫鬟少一个人,否则的话他就没有理由要求增派人手。
  当甄宝玉正式提出要人的时候,像《红楼梦》里真正管事儿的并非王夫人而是王熙凤一样,《石头记》中真正管事儿的也并非甄夫人而是甄老爷的一个宠妾。甄宝玉要人的要求自然被这位王熙凤似的的宠妾以甄宝玉屋里人手已经配齐为由予以拒绝。于是,为了秦香玉,愤怒的甄宝玉只得使出苦肉计,随便找了个茬儿先将平时与他关系一般的一个丫鬟打发走,然后再以身边人手不够为由再向甄夫人要人。即便如此,甄老爷的宠妾还是以家事太多为由能拖则拖,让秦香玉为此着了好一阵子急。
  事件的前前后后正如《红楼梦》第六十回里芳官与柳五儿的对话:
  五儿拉着芳官说道:“我的话到底说了没有?”芳官笑道:“难道哄你不成?我听见屋里正经还少两个人的窝儿,并没补上。……如今要你一个也不算过分。皆因平儿每每的和袭人说,凡有动人动钱的事,得挨的且挨一日更好。如今三姑娘正要拿人紥筏子呢,连他屋里的事都驳了两三件,如今正要寻我们屋里的事没寻着,何苦来往网里碰去。倘或说些话驳了,那时老了,倒难回转。不如等冷一冷,老太太、太太心闲了,凭是天大的事先和老的一说,没有不成的。”五儿道:“虽如此说,我却性急等不得了。……”
  不过,“曹雪芹”在他的《红楼梦》中明确地告诉我们,不幸的柳五儿最终没能成为贾宝玉屋里的丫鬟;而与此同时,他又以林红玉没能留在贾宝玉的身边,却幸运地成为凤姐儿的贴身丫鬟这一最终结果告诉我们:通过后来甄宝玉的不断催促和努力,爱子心切的甄夫人,终于变相地答应了甄宝玉的这一要求。
  一方面是要顾及别人的流言蜚语,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甄宝玉的前途,甄夫人觉得还需要再认真地考察一下秦香玉,看看如果将来让这个女孩子服侍甄宝玉,对自己的儿子到底是有帮助还是有害处。为此,她觉得还是先把秦香玉放到甄宝玉的祖母甄母的身边做丫鬟可能更为稳妥。于是,就像我们在《红楼梦》小说里看到的那样,王夫人面试初入贾府的林黛玉以及凤姐考察、留用红玉的过程,其实就是甄夫人收留秦香玉的过程。
  《石头记》里秦香玉在甄母身边所做的点点滴滴,在《红楼梦》里基本上是通过贾母的贴身一等大丫鬟鸳鸯来体现的。至此,虽然秦香玉还没有能与她所爱的人朝夕相处,但是此时的她毕竟完成了其人生命运中的第一次重要转折,从一个被人随意践踏的优伶成为一个令众多丫鬟、婢妾羡慕的甄家老太太的左膀右臂。

  一个是和尚“幻化”的宝玉,一个是和尚赠送的金锁;一个是佩挂宝玉的贵族公子,一个是身带金锁的富家小姐。于是,这原本在富贵人家属于平常之物的金和玉,引出了一对年青的公子小姐的金玉良缘,让原本就在《红楼梦》里众说纷纭的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关系更显得扑朔迷离。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正是红楼梦曲中的这句话,让程伟元和高鹗在其后续的《红楼梦》四十回中出现了贾宝玉在贾母、王夫人等的一手操办下被迫与薛宝钗结成所谓的“金玉良姻”。但是,由于双方没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而贾宝玉又无法忘怀“木石前盟”的林黛玉,于是婚后不久即出家为僧。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
  真的是这样吗?十年辛苦的“曹雪芹”真的就是要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人世间多的不能再多的封建家长束缚青年男女恋爱自由的故事吗?
  关于薛宝钗身上的金锁,《红楼梦》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中写的最为详尽。小说写贾宝玉到梨香院看望宝钗的病情。宝钗见宝玉颈上带的玉,“因笑道:'成日家说你的这玉,究竟未曾细细的赏鉴,我今儿倒要瞧瞧。’说着便挪近前来。宝玉亦凑了上去,从项上摘了下来,递在宝钗手内”。
  宝钗看见这通灵宝玉正面写着:“通灵宝玉 注云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反面写着:“注云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当宝钗口中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时,她的丫鬟莺儿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像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宝玉听了便要看宝钗项圈上的字,薛宝钗缠不过他便拿下来给他看。只见上面也有八个字的吉谶:“不离不弃,芳龄永继”。于是宝玉便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莺儿这时插话道:“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
  再结合《红楼梦》第二十八回又写“薛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可见薛宝钗的金锁及其上面的字,与大荒山无稽崖幻成的配戴在贾宝玉项上的玉及其上面的字一样,都是癞头和尚为在人间现实生活中的薛宝钗和贾宝玉一手定制的。
  可是,为什么“曹雪芹”不把这象征“金玉良姻”的金锁送给与贾宝玉前世今生均有情的林黛玉,却偏偏要把它套在与贾宝玉并不能心心相通的薛宝钗的脖子上呢?
  可能有读者会说:那是因为薛宝钗最终嫁给了贾宝玉,不正应了“金玉良姻”这句话吗?持这种观点的人恐怕还是受了程伟元、高鹗后续四十回《红楼梦》的影响。其实,“曹雪芹”之所以没有将金锁带在林黛玉的身上,就是想以此暗示读者:在他的小说《红楼梦》里,与贾宝玉前世有情的“绛珠仙子”林黛玉正是因为其在人世间没有这只金锁而最终不可能与宝玉结合;而其之所以将金锁套在薛宝钗的脖子上,则又是想以此暗示读者:在他的小说《红楼梦》里,不存在情感关系的贾宝玉与薛宝钗之间所谓的“金玉良缘”,实际上是他们在人世间的阴差阳错,完全是癞头和尚一厢情愿的“乱点鸳鸯谱”。
  《红楼梦》一开始便给人一种印象:似乎薜姨妈一到贾府就告诉大家女儿宝钗身上的金锁原是和尚给的,日后有玉的才可正配,暗示其与贾府里同样也佩带着一块有着奇怪来历之玉的贾宝玉可巧是“金玉良缘”的一对儿。但这恐怕是读者朋友对此的误读了。
  我们知道,薛家母女上京一方面是为儿子薛蟠避祸,另一方面则是为女儿宝钗入宫参选侍读。可是,即便薛家入住贾府好几年,我们非但没有从《红楼梦》里看到宝钗参加过什么公主侍读的参选,倒是着着实实地看到了一个“贾元春才选凤藻宫”的皇妃选拔。因此,薛家所说的“日后有玉的才可正配”,恐怕并非是指贾府里的那位衔玉而生的“假宝玉”,而是暗指将来能够手握传国玉玺的皇宫里的那位货真价实的“真宝玉”。否则,薛姨妈就不会为了女儿嫁给贾宝玉而带着女儿住到贾家,自掉身价地说什么有玉的才是正配,就好像自己的女儿嫁不出去似的。
  看来,“曹雪芹”《红楼梦》里所谓的“金玉良姻”,似乎并不是指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姻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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