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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兖矿集团发〔2013〕606号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调配
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专业公司,各能化公司,各矿处,集团公司各部室、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员工调配管理,促进员工调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集团公司制定了《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调配暂行规定》,现印发
给你们,望严格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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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调配暂行规定
为规范和完善员工调配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集团
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调配原则
(一)依据定员、编内调配原则。在核定的编制定员范围内进
行调配。岗位和职数无空缺的,不得超定员调配。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原则。员工调配严格按照人事管理
权限和程序,集中审批办理。
(三)改善结构、优化配置原则。健全人才合理流动导向机制,
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外部开发重点岗位流动。
二、调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1.岗位紧缺、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
2.新建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工程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
3.对外资源开发项目建设需要的员工;
4.因单位撤销、合并和调整,需要安置的员工;
5.公开招聘确定录用的员工;
6.调出集团公司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办理调动:
1.调入单位岗位和职数无空缺的;
2.新招聘员工首个合同期未满的;
3.拟调配人员接受审查处理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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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严重亏损,员工队伍不稳定的;
5.无正当调动理由,不符合调配规定的。
三、调配权限
(一)集团公司
负责集团总部机关部室、各专业(能化)公司之间员工的调配审
批;负责调入或调出集团公司的员工审批和相关资料的审查。管
理技术人员和工人分别由集团公司人事、人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专业(能化)公司
负责所属单位之间员工的调配审批和相关资料审查。由本专
业(能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员工调配有关规定
办理相关手续。
(三)基层单位
负责本单位内部员工的调配;负责审查申请调入、调出本单
位人员的相关资料。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员
工调配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调配程序
(一)集团公司内部调动
1.商调。员工在专业(能化)公司之间申请调动时,个人填写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调配审批表》(以下简称《调配审批表》),
经调出单位及所在专业(能化)公司同意后,由调入单位及所在专业
(能化)公司根据规定研究确定是否同意调入。
2.审档。调入单位调取拟调人员档案,按照人事档案审核标
准认真审核。对档案中缺少重要原始材料、材料涂改、虚假或重
要问题情况不明的,须由调出单位将档案材料补充齐全或出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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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说明。
3.审查。经商调同意、审档合格,调入单位写明调入理由,
由专业(能化)公司将《调配审批表》统一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查。
4.研究。对员工的调配申请,集团公司每月集中研究一次。
工作特别急需的,随时研究。
5.办理。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调配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
由人事、人资部门下达调配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接到调配通知
后,按照调配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调配手续。逾期不
办理者,视为放弃。
(二)内部人员调出集团公司
员工调出集团公司的,由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人事代
理部门出具商调函或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证明,本人填写《调
配审批表》,所在单位、专业(能化)公司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公司
研究审批。
1.副处级及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申请调出集团公司的,须经
集团公司研究批准。
2.科级及以下管理技术人员和工人,申请调出集团公司的,
由集团公司人事、人资部门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三)外部人员调入集团公司
外部人员申请调入集团公司的,原则上应为企业发展所需要
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请调入单位须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
括拟调入人员基本情况和调入理由,报集团公司研究同意后出具
商调函;集团公司人事、人资部门对其人事档案和相关资料进行
审查,审查合格办理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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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严肃调配纪律,规范
调配程序,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调配人员。
(二)个人接到调令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相关手
续。必须按规定移交公共财物,不得占有原单位资源或带走原单
位任何公共财物。
(三)集团公司内部调动,由调出单位负责办理人事档案等相
关资料移交手续。确保调配人员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严禁弄虚
作假,借调动之机突击提拔、易岗易薪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
理。
(四)集团公司总部机关部室(含直属机构、服务机构)及专业
(能化)公司机关缺员需补岗的,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按照公
开招聘、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得直接从基层单位调入人
员。
六、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制度规定与本规定
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抄送: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3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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