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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军休人员管理制度》

 军休强军路 2014-10-07

《梅河口市军休人员管理制度》  

2014-09-14 06:52:43|  分类: 退休伤残建言 |举报 |字号 订阅

 

为发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三自作用”, 打造军休文化, 制定军休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 学习制度

毎月2号(节假日除外)、16号为军休人员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学习期间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通过学习使军休人员进一步做到 “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 活动制度

(一)积极参加“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庆祝活动。关心地方经济建设,关注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社会公益事业,用实际行动践行当代革命军人“忠诚于党、热爱人民”的核心价值观。

(二)寓教育于娱乐之中,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每周一、三、五为活动日, 活动日根据本人爱好,在军休所活动室进行棋、牌、球等娱乐健身活动。 每年组织1—2次参观考察活动。考察的地点、内容、时间可选择市郊或省内、省外考察。通过活动使军休人员走出家门,融入集体和社会,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安度晚年。

三、生活、医疗保健制度

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与军休所协调,把军残人员的看病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做为医疗保健的重点,落实好每年军休人员的疗养和身体检查。保证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生活费 每月及时发放。利用房屋岀租等收入,改善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

 四、管委会工作制度

(一)协调干休所做好军休人员 “两个待遇” 的落实工作, 与军休所共同做好每年春节、建军节、“七.一”、国际老年节、重阳节的走访慰问工作,对军休人员的生日、病重入院、 “空巢”家庭、困难遗孀等纳入人文关怀并形成制度。

(二)积极参与医疗、房产、财务、车辆管理以及生产经营收入、福利的发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 协调干休所对涉及军休人员切身利益的财务收支账目做到每月公示一次,增强军休所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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