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8日报道 台湾全新光电科技公司前董事长曾坤诚在澳门豪赌,欠下约新台币6300多万元不还,对方跨海提告要求偿还,他却主张“赌债不是债”。士林地方法院认为,新濠博亚公司是在澳门合法设立赌场的业者,应尊重澳门地区法律,判决曾要还钱。 判决指出,曾坤诚前年12月23日到澳门赌博,原向新濠博亚申请港币1500万元额度的信用贷款,同日又申请提高至2000万,并以“赊账纪录”借取和现金等值的筹码。 去年1月7日结算,曾尚欠1622万港币未还,新濠博亚跨海提告要求偿还债务,且要依约加计18%年息。 士林地院认为,双方在借贷签约时就合意,有争议即以澳门地区法律为准;曾赌博时担任全新光电公司董事长,和家属光是名下的公司股价即高达3.3亿元新台币,财力雄厚,新濠博亚贷给曾港币2000万,金额、范围合理,处理信贷授信业务也无不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