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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第一印象(香港教育考察日志二)

 Nauer的图书馆 2014-10-09

 香港教育第一印象

2013415   星期一   晴朗

414日,广东省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初中名师班42名学员在广东省第二师范培训处的带领下,来到了香港,受到了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的热情接待。

415日,在高峰进修学院柴湾分校,我们全体学员聆听了前教育局副秘书长、前教育署副署长郑文耀先生的专题报告:《香港的教育制度、校本管理及教育改革》,并与郑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郑先生的报告内容充实,数据详实,交流民主、深入,使我们对香港教育的制度、管理等宏观层面有了整体的认识,并留下了深刻的第一印象。

一、    香港教育的投入:政府各部门开支最大

香港总人口为711万(2011),其中包括70多万中小学生。香港总面积为1070平方公里,包括香港岛新界九龙离岛四部分,是全球仅次于纽约伦敦的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亚洲四小龙之一,其经济自由度居世界前列,被誉为东方之珠

香港的经济繁荣众所周知,香港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之大未必为人所知。香港政府是香港教育投入的主要承担者,对没有读完小学、中学的学生实行强制性免费教育。为了保证学生不因经济状况不良而失学,还对高中及以上教育提供包括书薄津贴、往返居所和学校的交通津贴在内的巨额资助。近30年来,政府投入保持每10年增长5倍的速度。2011-2012学年,香港教育财政年度开支总额为68,274百万港元,占政府总开支的18.6%,是政府各部门开支最大的;其中,小学教育开支占教育总开支的21.1%,中学教育开支占教育总开支的39.3%,高等教育开支占教育总开支的24.4%,可见政府对基础教育的高度重视。因为,教育不仅是一种消费,高额消费,更是一种投资,最有价值的投资。社会生产总值上升期,也正是教育发展的大好时机。香港教育的发展,正是趁着经济起飞的东风,迅速发展起来的。

2008-2009学年起,香港教育开始推行12年免费教育,让全港学童享受从小一至中六的12年免费教育。(所谓免费教育,是香港市民必须接受的教育。如有不入学者,香港政府将为其发放“入学令”,并可告上法庭,罚款若干万元,或坐牢3年)。

同时,为改革幼教投入机制、减轻家长负担及全面提升幼教素质,香港特区政府从2007学年开始以“学券”形式为所有3岁至6岁儿童提供学费资助,每年最多13000港元,并将逐步增加资助额度,到20112012学年,对每名学生资助额已达16000港元。

而大陆改革开放30多年,在经济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教育投入至今不及4%(十二五规划期间的目标是实现4%2020年的目标是实现5%),让人在十分遗憾的同时,想起“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教育口号,真是百味杂陈。

二、     香港教育办学模式:多元化

香港是一个多元、开放的社会,其经济多元化、文化多元化和社会多元化,为教育的多元化尤其是办学模式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丰厚的现实土壤和足够的发展动力。

2011-2012学年为例,香港有本地学校1085所,英基及国际学校68所。本地学校包括官立学校66所,政府津贴学校828所,非牟利法团直接集资学校83所,私立独立学校15所,私立学校93所。其中官立学校由政府全额出资兴建,直接由教育局管理,所有教职工都是公务员,学位由学校直接排位和政府统一派位,学生不须交纳学费;津贴学校是由宗教或慈善团体等办学团体向政府申办,由办学团体委派校董会负责(由于校舍是由办学团体负责兴建,所以拥有学校的命名权,如由崇真会会属的崇真书院),其教职员工薪酬与公务员相当,但不是公务员,其余与官立学校一致;直资学校由法团校董会或校董会自行管理,并享有一笔按学校学生人数计算的政府津贴,相当于半资助半自费学校,学生须缴交学费,如拔萃男书院 私立学校是办学团体自资经营,由校董会自行管理,没有政府的资助。学校拥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包括学生地区、面试日期和形式等,学生须要缴交学费,如拔萃女小学。而国际学校则是外国团体兴建的学校,开设澳洲、日本、法国等国课程,为在港工作的外国人及部分香港人提供教育。

香港教育多元化发展的方向清晰,即政府作为促进者,鼓励不同主体参与办学,从而形成灵活、多层面的教育体系。多元化办学,一方面极大地调动了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另一方面也适应了不同阶层人士对教育的不同需求。正如香港教育局副秘书长李美嫦博士所说,“把饼做大,不一定靠政府加大投入,还可依赖非政府范畴的壮大。”

对比大陆的办学模式,近年来虽然不断鼓励民办教育,但是民办学校毕竟为数不多。另外,民办学校明显的牟利色彩及参差不齐的教育质量也让人忧虑。

三、    香港教育的管理模式:校本管理(SBM),赋权问责

1999年起,政府便推出多种措施以配合学校实施校本管理,当中包括更灵活拨款安排、精简行政程序、以及在人事管理、财务及课程等事宜上,下放更多的权责给学校,为学校创造更大的空间,让学校发展有本身特色的优质数育,并让学校在运用公帑(即公款)上享有更大的灵活性。

校本管理的目的是赋权问责,促使学校自我完善,精益求精。基本概念(PTA)是参与、透明、问责。

“参与”是指校本管理引入各主要伙伴协作管治,鼓励与学生有直接接触及最了解学生需要的人士参与校务决策。为达到这个目的,学校成立法团校董会来负责学校管理。校董会的主要成员包括校长、教员校董、家长校董、校友校董、独立校董和办学团体代表(不超过60%)。其主要职能包括承担新学校的财务要求,订定办学的抱负及使命,拥有及控制学校的资产,决定学校的办学模式、实践办学团体的办学使命等。

“透明”是通过“参与”来实现的。即学校让各主要办学伙伴(校董会成员)透过参与学校的决策与管理,以提高管治的透明度。

当然,校本管理并非完全不受规管的。学校须按照政府规定的政策、法则及问责架构运作。学校须让各主要伙伴透过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以提高管治的透明度;学校管理须受有关法例和资助则例所规管;每学年学校须透过自我评估机制,衡量本身的表现及提交报告;教育局会监管教学的质素,并就学校的表现作出客观的校外评估;教育局会发展一套办学表现指标和评估工具供学校作自我评估的参考。这就是“问责”。

另外,还有一个关键词是“支援”。即为配合、支援校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政府承担培训校董及协作学校成立法团校董会,还会为新任、现任、将任的校董会成员举办系统的经验分享会及专题研讨会,加强他们对学校运作的认识。此外,亦编制“学校行政手册”、“校董职责”,供校董会成员参考。

香港校本管理的模式,一方面使各主要伙伴不但对学校有共同的办学愿景及归属感,并且通过共同制定学校的决策,集思广益,促进学校日臻完善;另一方面,学校在管理教育教学和运用资源时既有自主性,又具问责性,亦有高效率,从而不断提高办学水准,提高教与学的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

这样一套赋权问责、以学校发展为本、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学校管理制度,值得至今依然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大陆地区、学校思考、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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