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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是美德,强迫让座是犯法

 书童追梦 2014-10-10

让座是美德,强迫让座是犯法      

逼迫让座就是勒索犯法    邹蓝

 

让座是美德,强迫让座是犯法。首先开宗明义我要这么说。

先看一个调侃老人和公交车让座的段子。

毛毯厂退休工人李大妈坐公交,上车就有人让座。她坐下,又站起,把座位让给了一个小朋友。马上又有人让座,大妈毫不犹豫,让一个比她还老的老人坐了。大家投来激赏目光,纷纷让座。大妈说上班族不易,把一男一女两个疲惫的年轻人按到座位上,最后才安心坐定。这样,李大妈一家五口,都找到了座位。

如此调侃老人,显然有些老人在公交车上的形象,已经够糟糕的了。

目前在中国各的公交车或地铁上,下班累了一天很惨的人,或者身体不舒服正去医院路上的人,遇到貌似有一把年纪的人让座,还是不让座,虽然不是丹麦王子那样to be or not to be(是生,还是死)的严重问题,也是很大的问题。

不让座,可能挨骂。甚至有老人逼迫让座不得而恼羞成怒,一屁股坐到坐在座位上的年轻女郎的大腿上。(这涉及到性骚扰的治安犯罪行为)

犹犹豫豫让座,还会挨打。沈阳还有个故事。女孩小朱跟母亲打算去中街购物,从215路莲花街终点站上车,小朱和母亲一前一后坐在橙色座椅上,由于还有一段距离,小朱习惯地拿着手机低头玩着。10分钟后,公交车到了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站,小朱突然听到有人说,“老人有心脏病,你给让个座呗?”小朱抬头看了看,一位70多岁老汉站在她左前方,于是缓缓站起来让座,嘴里嘟囔着,“怎么这么多人偏让我让座呢,什么意思?”这时老人已经坐下,一位女士(事后了解是老人的儿媳妇)反问:“怎么的?让你让座你还不愿意啊!”随后伸手打了小朱一巴掌。这个事情,要是遇到律师家庭的人,估计民事刑事上都会被告的。

让座,还可能导致民事索偿或敲诈勒索。河北承德公交车上。遭遇急刹车,老太摔倒,向让座者索赔。老太说,你不给我让座,我就不可能摔倒!现在我摔坏了,你得负责。纠缠半天,让座的女孩和她母亲无奈给了200元才脱身。邓亚萍烧钱的人民网登过这消息。

让座让出了一条白眼狼。如果这个套路有效,哪天买了ipad的人纠缠ipad店:要不是你卖了我这个玩意儿,我也不会遭遇抢劫摔掉2颗门牙。你得赔我8000块。鞋店因为客户被绊倒摔断了腿,也会被纠缠。

因此,无论让不让座,都可能导致大麻烦。既然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让座。

让座不让座导致的纠纷,很可能牵连到人命。最近几天,郑州公交车上,一老汉因为强迫年轻人让座,争吵起来,扇了年轻人四个耳光。年轻人下车后,过了几站。这性格火爆强迫人让座的老汉,猝死在车上。于是让座不让座的争论,再次在网络上热了起来。

我看到的跟踪报道是,提前几站下车的那年轻人找到,是在校大学生。司法方面意见说,老人翘辫子,他有次要责任。就是说,老人的家属要索赔的话,估计几万块钱打不住。就因为老汉没有盯住他前后的座位,偏偏盯住了这个大学生的座位纠缠的结果。如此运气,或者噩运,真是买彩票中大奖的概率。

公交运输受阻,乘客集体受害20149月下旬,保定一老人因上车无人让座发飙拦住61路公交车:刚才没人给我让座,现在谁也别想走。看来这老人将得到让座看成是老人该得的利益了。

看了这些荒唐的案例,我不知道国人,会不会对让座还那么道德主义。对于遭遇强迫让座,我绝对不让。要是让,肯定是出自我本人的主动意愿。

要在我座位前嚷嚷,说我七老八十,你非让我不可。我会甩下一句话:这座是我买票得来的。你无权抢我的钱。要是我看到颤颤巍巍的老头老太,不用她打个招呼,我肯定二话不说就让出座位来。要是看不出体弱的老人家,或者不是年轻人,但是有些虚弱的样子,只要开口求助,我肯定也会让座。

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事情,我以前写过若干篇文章。意思都一样,让座是美德,而不是义务。人有权不让座。人有权不做好事,不过人有权不做好事,并不意味他有权做坏事。不让座是可以做但是没做的事。而强迫别人让座,就是坏事,或者说剥夺别人权益的犯法行为。

我这么说,要是在40岁以下,只有给人让座,自己不可能得到别人让座的年龄段,或许有人会认为我自私。恰恰相反,我到了已经有人给我让座的年龄了。

因此我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50多岁,我也到了公交车和地铁上偶然有人给我让座的年龄,同时我不时也给别人让座。多次遇到小年轻给我让座的时候,我心里是感谢的。不过就是感谢,也要谢绝。一般都是轻轻按住小年轻的肩道谢并让他继续坐着。

现在年轻人的生活工作压力,比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大。他们不容易。再说,路程也不长,站一会有什么了不得?有什么委屈?有什么权力用打和骂来迫使别人让座?欧美的老人,如果你贸然给让座,人家会觉得你侮辱他们,因为觉得他们老了。

几年前我在贵阳贵州财经大学讲学时,抽空去了一趟远郊的青岩古镇。从住处附近的黔灵山公园总站坐车到小南门转101公交到花溪,然后再转小三轮去青岩。黔灵山公园到小南门汽车站路途上,乘客非常多。一个孕妇也站在我身边,没有座位。过一会我身边一个人下车,有了空座,我赶紧占了座,让孕妇过来坐下。这个动静让我身后座位上一个年龄上算老大哥的人听到了。他起身要让座给我这个北京口音而在贵阳公交车上让座的人。那孕妇是否点头示意或感谢,我在那阵忙乱中记不清了。但是贵阳老大哥的善意,让我印象很深。

我不是不肯让座的人,不过要是坐着而遇到倚老卖老的人,要强迫我让座?滚一边去。善事不是被逼着做的,而要出于自愿。记住,不肯做善事,也并非坏事。逼着别人放弃利益自己得的,才是真正的恶人和坏人,再怎么也是缺德鬼。逼迫让座,就是勒索别人为自己获得利益。尽管让出坐的权利,是一个小权益,但是在抢劫勒索案中,无论关系到多少钱,哪怕是一分钱没得,只要牵涉到语言暴力或者肢体暴力,就至少是治安犯罪,可能还是刑事罪。

一个60岁而不显老,给一个55岁但显老的人让座,是否荒唐?因为年龄是外表很难精准判断的。再者,年轻人累了,不舒服,病了,坐在那里不想起来让座给一个还健康,但是仅仅年龄过了50或者60的人,是否罪过呢?今后是否需要随时亮身份证表明年龄,让两个争夺一个出让出来的座位的人,按照年龄来决定谁有权坐?或者不肯让座的,随时拿一个病历本或者病假条出示,表明自己不让座,是事出有因呢?这又关系到强迫别人暴露隐私。

任何人都没有评判公交车上谁该让座谁不该让座的权力。只有一个判断,谁坐在指定的几个座位上而遇到情况规定的人没有座位而站着,应该让座。谁能判定,一个身材苗条的少妇,在怀孕初期外表看不出来的时候,不肯让座就是缺德?

顺便再说一句,有多少人让出了座,被让者心安理得一脸理所当然坐了下去,一点表情表示都没有。难道点个头,说声感谢会让她和他死了?人家的好心让出了一些利益,总该有个善意的回应。北京大概1990年代前期或1980年代后期,晚报上有这么个故事。332路上,就是白石桥到颐和园的线路上,一小年轻给一大妈让坐。这大妈一屁股坐下,什么表示都没有。那年轻人气不过。说,大妈,请站起来一下,我一东西拉在座位上了。大妈站起来,小伙子重新坐了下去:得了座位,连个谢谢都没有。我不让了。消息没有说那大妈是否尴尬到脸红。

我提请大家回想一下,公交汽车和地铁这些短程公交工具中,广播的是要给人让座。但是火车等长途公交工具,没有广播说动员人给别人让座的。我没有听到过。不知道有谁听到过火车上有如此广播。

为什么?因为长途的火车让座牵涉到的利益太大。小利益放弃,对一般人来说能做到,放弃了也不会有什么舍不得。毕竟三五个或六七个站就下车了,看到病人或者颤颤巍巍的老人,或者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或者抱着襁褓中婴儿的大人,有了恻隐之心而让出座位。做个好事自己心情也好。而长途火车上,列车广播要是敢播放让座的提示,估计乘客就敢到列车长或者售票处要求退一部分钱?凭什么同样的钱,他们有座,我没座。只有到餐车多掏茶位费或者吃个高价饭,才能享受一下长期站立后在座位上放松一下的感觉。长途火车我坐过几十上百趟,乌鲁木齐北京,昆明成都北京,北京广州,北京深圳,北京南宁,北京贵阳,北京贵阳昆明,北京海拉尔,北京西宁,北京上海。我最惨的一次是无锡上火车,一路站到天津杨柳青,22小时左右,才坐上了座,回到北京腿酸了好几天。长途火车的让座,是放弃重大利益。因此基本没人让座。有人愿意把座位让给你坐一会缓一缓,他去站一会伸伸胳膊腿和懒腰,都是非常好心的人。

大家不妨回忆一下,公交车嚷嚷让座,火车上根本不提。为什么同样的公共交通工具,火车不嚷嚷呢?就是因为牵涉到的利益大,不好这么动员。

放弃个小利益,与放弃个大利益,在质量成色上,都是一样的。都是做好事,行善。

但是火车让座,把自己辛辛苦苦排队5小时甚至买黄牛加价100块的车票座位让出来,让自己累得很惨没得坐,估计没人愿意干。因为那是要让自己吃大亏的事情。政府当局道德上也不敢如此鼓励。因此火车上,绝对没有老弱病残孕等在公交汽车上得到照顾的人,敢在火车上嚷嚷胁迫别人让座的。

既然先来后到的,后来的人得不到座位,也是常见的,天天见的事情,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公交公司对此也有考虑,公交车或地铁车厢里,都有几个指定座位,让坐的乘客在老弱病残孕需要的时候,主动出让。如果老弱病残孕走到那些座位上表明意图,希望坐的乘客让座,道义上坐着的人需要让座。但是遇到倔的或者杠头不肯让,老弱病残孕也不能动手把别人拉下来。因为毕竟是鼓励,而不是法定义务要让座。我多次在香港地铁或公交车上看到,指定的爱心座上坐了人,老人上来了也没让,老人也没有义正词严地指责别人不尊老敬老,硬要把别人从座位上赶下来。毕竟别的乘客也是掏钱买车票坐车的。其他乘客或者司机无权剥夺别人坐的权利。反而有一次我在上水或者粉岭,给一个腿受伤撑拐杖的长者,让出了并非指定的爱心座。我一路站到旺角东才重新有座儿坐了下来

不肯让座,只是不肯做好事而已,不能说不肯做好事,就是坏人坏事。这里头有严格的区别。相反,硬要别人让座,用语言或者肢体暴力要剥夺别人坐的权利,才是真正的坏人坏事。或者说是侵害别人权利的犯法行为。

被让座者,礼节上应该至少点头示意,或者干脆明说感谢等意思的话。把别人让座当做是自己权益权利的人,是招人讨厌的。他受了别人的帮助,却不知好歹不感恩。

不是说感恩是大事,重要得不得了。但是这是公众场合的礼节。但是享受了别人让出的座,不感谢的人不少。这不对,不好。不过不感谢也还不算缺德。真正缺德的是,胁迫别人让座。别人也买了票,在先到先得的前提下享受座位,也是买票坐公交车或者地铁的权利。你凭什么要别人让出这个权益?这个权益只能主动出让,绝对不能胁迫要挟别人出让。

同样比方,要饭的能强迫你打开腰包掏钱给他吗?他要是敢,哪怕只是1毛钱给抢走,甚至一分钱都没有抢到,120一打,抢劫罪就成立了。

黑龙江依兰县一高中女教师,因为9月教师节没收到学生的礼,居然用一堂课的时间骂学生训学生,逼迫学生凑了600多块钱送礼给她。如此做法就是勒索。勒索礼品,跟勒索座位,在性质上有什么不同吗?强迫别人出让用1块两块钱买来的坐公交车的权益,跟拦路抢劫有什么两样?

我建议,公交车取消如此播音。或者播音鼓励让座时,添加一句,主动让座是美德。强迫别人让座是侵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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