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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伯克的演讲

 雪峰读书 2014-10-10

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 英国政治家、作家、演说家、政治理论家、和哲学家,1729112日出生于爱尔兰都柏林律师之家,祖先原为爱尔兰明斯特地区的天主教家族,父亲是一名改信了爱尔兰圣公会的知名职业律师,母亲来自南部科克郡一个贫穷但有教养的家庭,信仰天主教;伯克跟随父亲的信仰长大,并且一生中都信仰英国国教,幼年在一所距离都柏林30哩外的贵格会学校接受教育,1744年入都柏林的三一学院,1747年创立埃德蒙·伯克辩论社,后与历史社合并成为学院著名社团保留至今;1748年伯克获学士学位毕业,1750年移居伦敦,入中殿法学院学法律,1756年发表第一篇论文《为自然社会辩护:检视人类遭遇的痛苦和邪恶》;期间也进行美学研究,1757年他发表一篇有关美学的论文《论崇高与美丽概念起源的哲学探究》,受到狄德罗、康德、莱辛等哲学家和美学家的关注,之后在都柏林为政治家汉密尔顿做了3年私人秘书,1765 年成为辉格党议会领袖罗金汉侯爵的私人秘书,同年进入英国国会,成为代表温多尔地区的下议院议员;1769年伯克出版了一本名为《当前国家的情况》的小册子,1770 年发表《关于当前不满情绪的根源》,1774 年当选议员,1775年多次发表《与美国和解》的演讲;17827月罗金汉侯爵便突然去世后,伯克在短命的联合政府中继续担任主计官的职位;1790年发表《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1791年发表《呼吁从新辉格回归老辉格》,再度展开对于法国大革命中燃起的激进革命思想的批判;1794年深爱的独子理查突然去世,同年他主审8年的第一任英属印度总督沃伦·黑斯廷斯案以无罪终结,伯克以全盘失败收场,不久后便离开国会,接受一笔大约£2.500英镑的退休金;1796年发表他的最后的著作《论弑君的和平》,呼吁英国与法国重新协议和平;在经历长年的疾病后,179779日伯克于白金汉郡的比肯斯菲尔家中去世,6天后被葬在爱子理查的墓旁。

 

1775123日伯克在议会发表的演讲——论与北美的和解:

 

我的观点与其说是赞成诉诸武力,不如说是同意采用精明的管理方式;为了要在一种在我们看来是有益的从属关系中保护一个人数众多,积极主动,日益发展,生气勃勃的民族,我们不仅应当把武力看作令人憎恨的工具,而且应当视为软弱无效的手段.

 

先生们,首先请允许我指出,武力的作用只能是短暂的.这也许能暂时压制一下,但避免不了需要再次进行镇压;而对一个需要不断征服的民族是无法统治的.

 

其次,我的异议在于使用武力的不确定性.恐怖并非总是可以通过武力来达到的;而武装力量也不总是意味着胜利.如果你不能获得成功,那你也就黔驴技穷,再也使不出别的什么良策了;因为,如果和解失败了,武力手段依然存在;可是,倘若武力无法取胜,那么和解的希望就不复存在了.亲善有时可以带来权力和权威;但是,在穷兵黩武并遭到失败后,就决不可能通过乞求而得到权力和权威了.

 

再次,我反对使用武力的理由是,你们为了拥有北美所作的努力而伤害了北美.你们为之奋斗的事业并非就是你们想重新恢复的事业,因为它已在战争中失去了原有的价值,遭受了损害和消耗殆尽.唯有完整无损的北美才能遂人心意.我不愿消耗北美的力量而同时又消耗我们自己的力量,因为从各个方面来看,我们消耗的正是英国的力量.

 

最后,我们在统治各个殖民地的过程中,尚未有过那种赞成以武力作为统治方式的任何经验.这些殖民地之所以得到了发展并带给我们利益,一向是由于我们采用了截然不同的方法.

 

先生们,这些就是我对那种未经检验过的武力方法持有不同看法的理由.许多绅士似乎已深深地被这种采用武力方法的观点所迷住,尽管我对这些绅士们在其他各个方面所持的观点怀有崇高的敬意.可是,除了北美的人口和商业因素外,还有更重要的第三个因素,它促使我形成了关于管理北美应奉行何种政策的观点——我是指北美人的性格与特征.在北美人的这种性格中,热爱自由是最显著的特征.各殖民地的人民都是英国人的后裔.英格兰珍惜自己的自由;我希望,它仍然尊重这种自由.当这种酷爱自由的性格压倒一切的时候,许多殖民者离开了英国而移居他乡;当他们想摆脱你们控制的时候,他们就具有这种追求自由的倾向.因此,他们不仅献身于自由,而且是依照英国人的理想和原则献身于自由的.如同其他纯抽象事物一样,抽象的自由是无法找到的.自由根植于某种明智的目标之中;每一个民族都为自己形成了某种特别喜爱的特征,这种特征也就成为他们获得幸福的标准.

 

先生们,你们知道,在这个国家,争取自由的伟大斗争历来是围绕征税问题展开的.而在古代各城邦,绝大多数斗争主要是针对地方行政官的选举权问题,或者是指向国家各个等级之间力量对比的问题;在他们看来,钱的问题并不是那么迫切的.但英国的情况就不同了.精悍的笔力和雄辩的谈锋无不针对税款问题;这些伟大的精神既能充分发挥作用,又深受其害. 我并不想对这种精神作过分的夸奖,也不想对产生这一精神的道德原因加以赞扬.或许,北美人若拥有一种较为平静和随和的自由精神,将更能为我们所接受.或许,自由思想是值得向往的,但应同我们这种专横的,无限制的权势相和解.或许,我们可以期待殖民地人民能够为我们所说服,即他们在我们(作为他们处于永久性少数民族地位的监护人)的托管之下,他们的自由较之由他们自己所掌握的任何一部分自由都会安全得多.

 

但是,问题并不在于他们的精神是否值得赞扬或应受到指责.那么,以上帝的名义,我们怎样处理这一问题呢?

 

我的观点是,在不考虑我们不论是出于权利而作出让步,或者出于行善而予以承认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允许殖民地人民具有宪法所赋予的权益,并且,要在议会公告上刊登这种承诺,使他们获得如同事情天性将能给予的那种强有力的保证.至于讲到殖民地对英国的税收,贸易或帝国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不论是对其中一个方面还是对所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我对北美在不列颠宪法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充满信心.

 

我所以支持殖民地,因为这是一种亲密的情感,它产生于相同的姓氏,同源的血缘,相似的利益以及公民在法律上所拥有的平等的监护权.这些就是纽带.虽然它们像空气一样轻盈,却也像铁链一样坚强.殖民地应该永远怀有那种同你们的政府连接在一起的公民权思想;他 们将同你们紧密连在一起,天下任何力量都不能破坏他们的效忠.

 

可是,你们应该懂得,政府是一回事,而他们的特权则是另一回事;两者无需相互依存;粘合剂已脱落;凝固力已松懈;一切都在迅速地衰败和解体.只要你们有智慧使我国至高无上的权力始终成为自由的殿堂,成为奉献给我们共同信仰的神圣的殿堂,那么,在上帝选定的种族和英格兰儿子们朝拜自由的任何地方,他们都将转向你们.他们的人数越增加,你们的朋友就越多.他们愈是炽烈地爱自由,就愈会变得顺从.我深信,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现在,让我为和平的殿堂铺下第一块基石.我提请各位注意:大英帝国所属北美殖民地和种植园共有14个相互分离的政府;该地的自由居民已超过200,而且还在增加;它们还没有获得向英国议会选派议员或市镇代表以代表自己的自由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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