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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参与招投标工作ma?

 水果沙律 2014-10-10
 
 内部审计应不应该参与招投标工作?如果不能,国家有没有相应的规定和依据,至少目前在《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没有找到;如果能,是要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比如只参与招标答疑参与深度如何??
内审对于招标主要是监督见证
好像没有规定吧,我就参加过呢,呵呵:LOL:
以何种方式参加参加的程度如何以后还要不要对此进行审计???
会不会出现”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的现象?
内审参加招标主要是看招标程序执行是否规范,一般不需要内审发表什么专业意见,否则就无法保证独立性了
这个没有硬性规定说能不能参加,主要看公司和领导的要求。正常来说,内审参与招标不应该评标,只是做一个程序的监督人,也可以在评标结束后对投标及评标资料进行一个复核。
主要是监督是否按照招标程序执行吧
以上说的有道理,监督但不掌控,也不发表针对项目的专业方面意见,仅对程序执行规范进行监督
发表于 2012-6-18 16:29:36 | 只看该作者
招投标是个日常工作,建议由其它独立性较强部门和当事部门一起参与为佳,以保证相对公平,内审部如果有涉及招投标审计项目,当然可以部分参与过程。
比如招标控制价的确定与审核

其实呢,在国企,有纪检监察部门。在某些方面,审计和监察部门职责是重复的,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做重复的事。
在实际当中,审计部门可以参与招标工作,但不能履行决策职能,只能履行监督与审查、服务与咨询的职能。
国家也没有明文规定审计部门不能参与。
有些事情,只能慢慢改变了。

所以,做工作要讲究方法和策略,要注意保护好自己,要保护部门利益。
工作要有热情,但不能过了头。
现在,单位正在修订制度,所以就提了这个“审计能不能参与招标工作,以何种方式参与”的问题,算是一种对工作的思考吧。
希望,这种观点能被领导认同,把工作做的更好。

 
请把“参加”理解成“鉴证”就可以了

对,审计绝不能越位。做了别人的活,做好了,别人会生气;做不好,别人会嘲笑。呵呵
不是当评委,只是参加整个过程,对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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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现在是审计参与招投标过程,主要职责是对招投标程序进行监督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咨询建议等(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特别是对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有关工程量的计算、单价调整等内容进行审核等)。公司现在专业人员缺失,领导就让审计的上阵,有一点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味道。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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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招投标相关的花样太多了。就算程序完全合规,程序外可以影响决策过程的手脚多的去了。

或许这么说吧,如果你能保证绝对明察秋毫,以后不打自己耳光,不成为别人的挡箭牌,那小伙儿你就大胆的往前走吧。

 
发表于 2012-6-13 11:06:05 | 只看该作者
作为内审、内控,个人不建议浙江参加招投标(虽然本人参加过N次),尤其是参与评标。因为现在的活动太隐蔽了,而参与竞争者也不会轻易破坏潜规则,除非竞争者之间有深仇大恨。并且采购项目无法完美无缺,事后内审、内控难免会成为别人攻击的对象,尤其是有人故意设套。
如果要做,个人建议:
1、不直接参与,只是做秘密的背后调查(工商注册信息查阅、实地明察暗访、法人背景调查、双方业务员社会关系调查……,好多啊,累死了,估计没查完,招标就结束了),查出东西了,就叫停,查不出什么,就权作啥都没发生。
2、可以随机进行资料“合规性审查”,或许可以看出些马脚(阅历啊……)。 记住:一定要强调是合规性哈。
3、至于监督?糊弄人的,眨眼睛、抹鼻子……,谁能控得了那么多,如果要参加,走个形式吧,除非有正规的招标室(小黑屋、监控、录音、电子屏蔽、一人一个屋子……,能用的都用上吧)


 
参与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审核或者参考价的制定。如果作为甲方可以参加整个招投标的过程。作为监督方的话,没必要参加,否则越位。各个监督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责,内审部门本身作为内部的一个部门。以什么样的身份?专家都是直接从专家库中抽取,是独立的。
企业的招投标活动可不一定全部都是公开招投标,另外购买方的内部审计参与招投标合理合法,不知道作为监督方表达是何意?

回复DyIII的帖子
作为监督方,我理解的是监察局、检察院等监督部门,(刚才有事,没写完)甲方。如果是企业不完全是公开招标的话,也可以采用询价或者邀标,为保证公平、公正。减少麻烦,还是监督部门参与的好我们这里是这样。
 企业 邀请 监察局检察院 在过程中 监督 招投标? 这个还真没没见过。

无论是谁,目标是保证招投标的质量,作为采购方的企业来说,合法合规只是基本的。内审参与招投标的监督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行为,是达成目的的低成本的有效措施。

您的看法着实令人惊讶,且不谈政府部门的人请不请得来、成本有多少、符不符合规定,就算来了能否发挥其作用都很难说。


我说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招投标,内审不必全过程参与,做好控制价或者提供参考就好。各部门有各部门的职责,越位和缺位都不可取。至于企业,我没待过,没有发言权,不过我认为严谨规范的程序可以借鉴。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没有什么是固定不变的,即使现在你们企业没有监督部门参加,不代表所有的企业都没有。
即使现在的企业都和你们企业一样,也不代表N年后的企业不需要那些监督部门参加。

如果没有专家库,评委都是内部各部门派出的人员,且不固定。这个时候,往往要求审计部门也派员,且在评标成员栏处签名。
这种情况下:审计部门要不要派员?如果派员,角色是什么?如果不当评委,当监督?监督职责已经有监察部门承担了,审计部门的角色很开尴尬。
国企当中,都有监察部门或纪检部门,来承担监督职责。

首先,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吃的是财政预算,靠的是纳税人和自收自支。接受公权监督,情有可原。中国特色嘛!不多说。

其次,企业是企业,是股东出资,以盈利目的,行政公权只能参与监督法律授权的部分,如安全质量税务社会责任等,从法律角度讲,《招投标法》 以及《行政许可法》 都没授权任何司法机构介入企业的正常的招投标经济活动。从法理上讲更不可能,这是严重的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背离市场经济发展。从实际角度讲,结合当下机关部门的低效率和灰色成本,也绝不会有企业蠢到去借用公权去维护招投标的公允性。

另外一点,任何事物都在发展不错,但是发展是有趋势的,否则按照您的理论,任何情况都可能发生,我们干脆倒退到计划经济时代好了?如果社会发展到那一天真的要公权去监督企业的采购业务,那才是最大的悲哀。所以,请不要说什么n年后企业需要监督部门的参与论断,企业就是企业,zf就是zf,这个论调如同社会会发展到居委会大妈每天监督你吃馒头还是吃米饭一样可笑。

 发表于 2012-6-11 12:56:52 | 只看该作者
以我的理解,内审是否参加招投标,取决于内审部门自身管理和公司领导的要求,与外部有无相关法律规定无关
1、以独立第三方身份见证过程的合规--往往是公司领导要求。
2、对于重大项目,可提前介入了解业务的情况和供应商的情况
3、视项目重要性,可选全程参与或部分。过程中不作决策。
4、不会因为参加招投标而影响后期的审计。

 
1、是这样的,一个招投标,可能只有商务标,也有可能既有技术标,也有商务标。
2、技术标的开标,由企业技术部门协同生产部门联合开标,采购部门经办人参与,审计部门人员可参与见证,亦可不参与(因为你不是学技术出生)。
3、商务标开标,一定是要审计人员参与的,一般都是开标小组,攘括采购经办、主管;会计经办、主管;内部审计;法务等部门成员,采购部门拆标、议价、最终定标,都在所有小组成员的监督下进行,最后在开标纪要上签字。
4、在整个招投标项目中,立项、技术文件、商务合同、邀标书等文件需要审计部门审计其中是否有风险并与采购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沟通修改。
5、合同会签单需要审计部门、采购部门、会计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工程部门共同签字,最终呈公司高层领导签准发包。
审计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的角色,基本就是这样。

 
谢谢。目前,我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已外包,审计部门已不参与了。至于监督,由监察部门负责。我觉得这是比较好的操作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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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参加招标主要是监督招标流程是否规范,可对流程执行提出监督意见,如果本级机构设置有纪检或监察部门,内审就没必要参加监督了,同时内审不宜直接作评委。

内部审计参加招标一样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做到两点:一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二是坚持公司利益至上原则。
内审业务不要只停留在审计理论、教条上,记住一点:为公司增值是内部审计存在的基础。至于监督、评价职能,仅需要你去做的时候才去监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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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招投标流程是否合规,不应参与议标、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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