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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风险处置手段简析

 我不是大龙 2014-10-13

截止2014年第二季度,中国信托业规模已达12.48万亿的规模,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宏观经济增速整体降阶,房地产行业进入2014年来泥沙俱下、量价齐跌,对国民经济中“顶梁柱”房企的打击不可谓不猛,中小企业倒闭事件不断爆出,对于向房企贷款融资业务占比过重的信托公司来讲,信托风险大规模爆发也是大概率事件。

和其他金融机构一样,信托公司的业务实质上还是经营和管控风险,管理好了风险预期收益才会更有保证。事先的尽职调查和项目存续管理是风险管理的前端和基础,但在风险爆发之后,信托公司对风险事件爆发后的处置手段和方式则反映了信托公司对风险事件的处置能力,是对投资者收益的最后一道保障,重要性不言而喻。

纵观上述风险事件和处置的结果,风险事件的处理方式主要为第二还款来源处置、第三方接盘和自由资金垫付。

1、第二还款来源处置:信托订立之初就有相关的风险控制和增信措施,比如土地抵押、集团或者三方担保等等。信托计划兑付危机出现之后,信托公司通过处置抵押资产或者向担保方索取资金都是正常的按照合同办事,但有的会进入司法程序,不管是对融资方还是对信托公司都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2、寻找第三方接盘:第三方接盘有两种情况,第一是设立新的信托计划进行资金置换。风险爆发后,融资方无力还款,信托无法按期兑付,信托公司可寻求和其他信托公司合作,用新的信托项目为融资方筹集资金置换出原投资者的本息,缓解融资方的压力,这种持续滚动发行信托计划本质上是借新还旧。第二种情况则是寻找交易对手同行或者专门资产处理机构如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接盘。两者都是信托公司和融资方资源整合的一种能力。

3、自有资金垫付:信托公司将自有资金垫付投资者的本息收益,能快速使得投资者获得本息收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自有资金的垫付可能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是信托公司在融资方无法兑付本息之时首先用自有资金填补,解决投资者的问题之后,然后再启动其他方式来处置风险追回公司自身利益;第二是其他方式处置不成功之后信托公司为遵循刚性兑付的潜规则,被迫垫付兜底,反应的是处置风险能力的不足。

不同的处置方式,反应的是信托公司不同的风险处置能力。信托兜底用自有资金兑付对信托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负面影响,反应了信托公司维护投资者利益的意愿,但侧面反应了风险爆发之后的风险处置能力偏弱。第三方接盘通常会使得风险处置的时间较长,而接盘方对项目的要求也相对较高,更偏好是项目质量优良,只是暂时的资金短缺,第三方接盘成功虽然对投资者造成了一定的恐慌和损失,但反应信托公司各方资源比较丰富,社会负面影响也较小。第二还款来源处置,通常会进入公开的司法程序,不仅自身可能会垫付而且将风险信息暴露,对公司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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