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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规范公车管理不能止于“贴标识”

 千秋风骨杜斌丞 2014-10-14

    为了规范全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树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良好形象,防止“公车私用”等违规用车问题,榆林市出台了公务用车粘贴标识制度,明确规定全市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带“标”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车带“标”上路,很多地方也下发过类似通知,但取得明显效果的好像很少。公车有了统一标识,并不一定就能遏制“公车私用”,就像出租车有明显标识也不可避免拒载的发生,警车标志明显,警车私用的问题也不可能杜绝。

    政府把“贴标识”当作一项管理制度推出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如果把它当成公车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恐怕还远远不够。遏制“公车私用”首先是政府部门自身的职责,而不是公众的责任。“贴标识”充其量就是方便公众监督而已,更何况公众并不掌握处罚的权利,即使监督了、举报了,处罚与否以及如何处罚,根本不是“贴标识”所能解决的。严格公车管理需要一整套相互配合的严厉监管制度,“贴标识”鼓励公众监督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给政府限制“公车私用”的做法以掌声,并希望它能坚持下来,把沉重而艰难的公车改革再往前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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