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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我执法执

 新梦书馆 2014-10-14

相为认为有相,见为认为有常,执是著于相见之中。
   
 “我执” 是指人们对“虚幻不实、五蕴和合的身心”,固执的认为存在一个“能自在主宰的实我”;由于本来无我,却妄生执着,处处以我为中心,便产生了种种烦恼。用更简单的话来说:“我执”就是把“我”当真了,认为有一个真实的“我”,心里安立了一个独立的“我”、单一的“我”、恒常不变自在的“我”,由此引起烦恼障。《唯识述记》云:“烦恼障品类众多,我执为根,生诸烦恼,若不执我,无烦恼故。”
    
与“我执”相对应的还有一个“法执”,“法执”的意思是说:固执一切诸法,以为实有,不知一切事物都是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所谓“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由于执著于“我”,便成烦恼障,招感六道流转分段生死。由于执著于“法”,便成所知障,招感三界的变易生死。物有相,法也有相,所谓事实真相,实为无相。用更简单的话来说:“法执”是把外在的一切事物当真了,这就产生了分别心、爱憎心,符合自己心意时就产生贪心,与自己心意不符时就产生嗔恨。《唯识论》云:“由执我法,二障俱生。” 我们学佛就是要化除这二种执著。
    
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说,“我执”是指人类执着于自我的缺点,包括:自大,自满,自卑,贪婪……,或者自我意识太强而缺乏集体意识和奉献精神,或者太关注自己而忽略别人等等。 
   
 法執為根本本體,更於法執之上,生起我執,故有僅存法執而不存我執者;然若我執存在,則必有法執。起法執即生所知障,起我執則生煩惱障。菩薩法執沒破盡而未能成佛,乃仍執著於法而未能看透法的本源,故而不能生法,那這個法的本源是什麼呢?那就是宇宙自然的渾沌,也是道家所說的道,用世间的说法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因缘。 
    
当“我执”去除的时候,潜在的智慧自然就显现出来了,就能成为有大智慧的人。很多人希望通过看很多书来获取智慧,这其实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真正的智慧一天也没有离开过我们,只是我们从来没有注意它罢了。我们因此可以理解佛陀证悟后讲的那句著名的话:奇妙哉,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徳相,但以妄想执着而不能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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