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鉴定学】常用动物类中药的药用部位2014-07-15 药师在线
动物类中药是指用动物的整体或某一部分、动物的生理或病理产物、动物体的某一部分的加工品等供药用的一类中药。 1.动物的干燥整体 如水蛭、 全蝎、 蜈蚣、 斑蝥、 土鳖虫、 虻虫、 九香虫等。 2.除去内脏的动物体 如地龙、 蛤蚧、 乌梢蛇、 蕲蛇、 金钱白花蛇等。 3.动物体的某一部分 如: 角类: 鹿茸、 鹿角、 羚羊角、 水牛角等; 鳞、 甲类: 穿山甲、 龟甲、 鳖甲等; 骨类: 如豹骨、 狗骨、 猴骨等; 贝壳类: 石决明、 牡蛎、 珍珠母、 海螵蛸、 蛤壳、 瓦楞子等; 脏器类: 如哈蟆油、 鸡内金、 紫河车、 鹿鞭、 海狗肾、 水獭肝、 刺猬皮等。 4.动物的生理产物 如: 分泌物: 麝香、 蟾酥、 熊胆粉、 虫白蜡、 蜂蜡等; 排泄物: 五灵脂、 蚕沙、 夜明砂等; 其他生理产物: 蝉蜕、 蛇蜕、 蜂蜜、 蜂房等。 5.动物的病理产物 如珍珠、 僵蚕、 牛黄、 马宝、 猴枣、 狗宝等。 6.动物体某一部分的加工品 如阿胶、 鹿角胶、 鹿角霜、 龟甲胶、 血余炭、 水牛角浓缩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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