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家庭的灵魂 社会风气的基础(2014-09-06 08:11:02) 家风:家庭的灵魂 社会风气的基础 一、家风:家庭文化的浸润与传承 当问及家风是什么,有人说“一个词,一句话,一个家里的故事,一段家庭的记忆,都是家风的载体。”是的,家风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时时处处存在于家庭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在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在家庭每一个成员的一举一动之中。所以,家风从本质上说,是家庭文化的浸润与传承。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这种家庭环境的营造,就是家庭的文化建设,体现为特定家庭的家风。有关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影响,历史上有这样两个著名的例子: 前者是人才辈出的盛况,后者是穷途末路的残境,二者相比,差异之大实在惊人。这两个例子从一个侧面说明家庭文化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 家庭文化是由家庭的各种要素组成的,是家庭成员的思想意识、价值观、知识水平、行为方式等主观因素以及家庭物质环境的总和。家庭文化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表层文化,指可供家庭成员衣食住行的物化环境,比如家庭美化、室内装饰、语言、服饰等等,也称之为“器物文化”;二是中层文化,比如家庭制度、家庭生活方式等。这里所说的家庭制度,不仅指见诸于法律的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还指家庭日常生活的一些规范,比如闲暇时间的利用、家庭消费方式、家务劳动方式、家庭生活管理等都属于这一范畴;三是深层文化,包括精神文化和心理文化,是指凝聚家庭群体的内在情感机制,比如家庭成员的思想、情操、价值观念,以及爱情心理、道德心理等等。其中每一个点都与家庭的育人功能有着密切的联系,家庭文化的表层、中层、深层结构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共同作用于家庭教育,孩子则是通过成年人在家庭中营造的物质的、行为的、精神的氛围继承家庭文化、体现家庭文化。 从家庭文化的几个层面来认识也就不难得出结论:家风其实就是由这些要素构成的,体现的是一个家庭在不同文化层面的特色,是家庭文化的浸润与传承。正如美国人类学家R·本尼迪克在谈及社会文化对人的社会化意义时的一段经典表述:个体“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着他的经验与行为。到他能说话时,他就成了自己文化的大小的创造物,而当他长大成人并能参与这种文化的活动时,其文化的习惯就是他的习惯,其文化的信仰就是他的信仰,其文化的不可能性亦就是他的不可能性。” 二、家风:为构建良好的社会风气奠基 我们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需要良好的社会风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使之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激励全体人民不懈奋斗。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了高度概括,并强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家庭责任”。价值观的培育的主体是个人,从育人的意义上来认识,家庭教育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首要的、基础的、最重要的路径选择。构建良好的社会风气,必须以良好的家风为基础,而价值观是其中的核心成分。 说到价值观培育,很多家长是排斥的。不能简单地说他们“重智轻德”,而是包含了面对现实的无奈、自身素质的缺陷、以及对社会问题如何评判等诸多问题。 前不久,一网友爆“为让孩子上幼儿园,妈妈教孩子说谎”微博引发众人热议。说的是等候幼儿园报名时听到了一对母子的对话被当场“震惊”:“妈妈对儿子说:待会老师问你妈妈在哪里上班,你要怎么回答?孩子:教育局。妈妈:爸爸在哪里上班呢?孩子:公安局。妈妈:你给我记住了,否则报了名也没希望。”人们质疑:“读个幼儿园也要拼爹?”有人说,“非常理解那位妈妈,这么做无非就是想孩子进那个幼儿园。其实这个谎言,是对优质幼儿园资源的渴望。”也有人认为“这样冠冕堂皇地撒谎,会对孩子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 多年来,在我国主流话语和道德教育中强调正面宣传和榜样的树立,结果往往是规范化的学校教育、主流媒体向青少年灌输的“真善美”道德观念和“高大全”的人物形象,禁不起现实社会中的“假恶丑”和不正之风、腐败分子所产生的负面效应的冲击。这就使许多家长在教育孩子中面临着两难选择:我们知道应该教孩子正义和善良,现实中却可能会背离人群,处处被动;社会上随处可见不义与邪恶,自觉迎合社会潜规则的人反而轻松“玩转社会”,屡屡获得成功。人们困惑:我们到底应该教孩子怎样“适应社会”?事实上,社会上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始终存在,教育孩子的底线是让他懂得什么是正义与善良,学会辨别什么是不义与邪恶。如果为了对付“狼性”而教孩子做狼,期望以所谓潜规则“玩转社会”,是铤而走险而不是“适应社会”。因此应当坚信:当下,无论有怎样的社会问题和制度缺陷,正义和善良依然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这也是家庭以主流价值观为引领建立良好家风的价值所在。 从价值观形成的过程来看,一个人的价值观不是与生俱来的,也并非自然向善,它是在后天的环境和教育的影响、造就之下,经过个体自身的作用而逐渐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是最初的作用力。因为人一降生,就在家庭中与父母结成一定的亲子关系,这种频繁而密切的人际互动直接影响子女对社会现象的认知和评判,以及子女的人品和追求。 从家庭育人的特点来看,它是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通过长者——主要是父母的言传身教,以自觉或不自觉的方式对子女实施教育和影响的过程。由于亲子之间的亲密关系,较之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而言,家庭教育更具感染性、权威性和针对性。父母潜移默化地对孩子在情感上以熏陶、引导,并通过日常生活和自身的言传身教在传导社会道德、培养个体品质,使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是任何其他教育载体都不可比拟、不能替代的。 从家庭教育与其他教育的关系来看,与学校、社会传授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教育不同,价值观的教育不是有专职教师通过规范化的教材就可以承担的,它是伴随着人的日常生活,伴随着人的成长随时随地进行的,渗透在个体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未成年的孩子而言,离不开父母亲情和家庭这块土壤,其接受教育的方式,不仅是来自学校、媒体的宣传、教诲,更重要的是在与成年人接触中受到的直接的人际影响。再优良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如果在家庭中不能得到认同,很难真正“入脑”、“入心”;相反,如果学校和社会教育有不良或缺失,则能在家庭中得以过滤和弥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其负面影响。 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家长,不能因为社会上有不正之风,就放弃家庭对孩子正能量的传播和影响。相反,认识到家风对孩子价值观形成的基础作用,强化这种作用,不仅使孩子和自己终身受益,也在客观上为社会不良风气的减弱和消除发挥了积极作用。 有什么样的家风,就会培育什么样的孩子;有什么样的社会风气,就会有国家什么样的发展前景。一个个家庭构建良好的家风,社会风气才有坚实的基础,家长的“望子成龙”梦、国家的民族复兴梦才有实现的可靠保证。 (作者:关颖,全文载《家庭教育》中小学版2014年第9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