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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给孩子乱取名失去监护权说起

 Nauer的图书馆 2014-10-19
          长江商报消息

  和静钧

  美国法律普遍把第一次妊娠后的胎儿视为“人”,堕胎是“谋杀行为”,是要坐牢的。而生下来之后,若养不好,轻则被警告,重则当不成父母,儿童福利机构就会“代位”来养育孩子。美国的未成年保护法律伦理是:孩子是未来的总统。

  11月20日美国全国广播公司(ABC)有则报道很有意思:美国新泽西州一对夫妇,因给三个子女取名“阿道夫·希特勒”、“雅利安国”、“希姆莱”等与纳粹分子有关的名字,失去了子女的监护权。近日,他们得添丁之喜,生下第四个孩子,可孩子出生未达17小时,地方儿童福利院就强行抱走,不准这对夫妇靠近孩子。

  这听起来有点残酷。子女是父母身上的肉,父母抚养子女天经地义,可美国法律偏偏不这么认为。美国监护权法并不承认父母对子女监护权的绝对性,法律也不承认子女是父母可支配的“物”。美国法律普遍把第一次妊娠后的胎儿视为“人”,堕胎是“谋杀行为”,是要坐牢的。而生下来之后,若养不好,轻则被警告,重则当不成父母,儿童福利机构就会“代位”来养育孩子。美国的未成年保护法律伦理是:孩子是未来的总统。

  说到新泽西这对夫妇,他们凭主观喜好,不负责任地给并不能判断是非的孩子取名,其名字与社会主流价值判断完全相悖,有可能的结果是,该名字使这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着社会负面评价的压力,从而使孩子们产生更趋向于报复社会的心理或被社会排斥感。新泽西法院认为,以纳粹分子的名字给子女取名,属于一种对子女的“精神虐待”。

  当然,法院在剥夺这对夫妇的监护权时,也不只是单纯考虑名字。法院采集到邻居的证言,邻居称孩子们出来玩耍就不乐意回家,经常表现出不喜欢自己父母的强烈心理状态,这是孩子们在家里受到实质虐待的旁证。法院没有判令夫妇更改子女名字,而是直接剥夺了他们的监护权。

  而监护权的转移,判令依据显然是新的监护状态更有利于儿童福利的增进的这样一个理论。儿童福利院的养育,其社会威信已经达到了社会放心的程度,在认为儿童在福利院成长更有利时,儿童福利院替代执行监护权,就会受到社会的欢迎。

  另一方面,社会成员对价值的共同认同,也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子女被取了纳粹名字,最初是一位女蛋糕师发现的,当她被要求在生日蛋糕上写上“希特勒”的名字时,她拒绝了,并报告了儿童福利与保护机构,才最终令强力部门知悉这么一桩令人震惊的“儿童虐待案”。

  儿童福利是各国极度重视的一个环节。大洋洲的新西兰也出过类似的案例。2008年,新西兰家庭法院通过一项判决,不允许家长给自己的孩子取古怪诡异的名字。有些父母“异想天开”,给自己子女取名“炸鱼·薯条”、“玩·呼拉圈”等名字。法庭认为,这些令人发指的名字,无疑会给他们的童年带来巨大的痛苦。

  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说:“父亲们需要懂得,他们的任务不仅仅是给予孩子生命。一个真正的父亲需要具备抚养孩子、为孩子付出的能力。”德国总理默克尔也说过:“对儿童和青年的援助并不是恩赐的行为,而是人性和人道。”一个完善的社会化儿童福利体系,成了“为人父母”的最后保障。真正把关心孩子的话语,体现在行动里、体现在司法里、体现在价值观里,这才兑现了给予孩子们幸福生活的承诺。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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