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非暴力不合作”到底“牛不牛”

 昵称12396135 2014-10-21

  这两天,济南各家媒体都报道了关于“最牛司机”的新闻。11月25日,这位姓杨的司机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飞度轿车被交警拦下,他拒绝调查,无动于衷地坐在车里,与民警和记者对峙数个小时,最后连人带车一起拖到了东关大街派出所。随后又有报道称,这位“最牛司机”同时还是“最牛业主”,他住在天桥某小区,却不交物业费、车位费。现在,这位司机“牛”不起来的,他因妨碍执行公务和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被处以行政拘留20天。可见,所谓“最牛司机”也好,“最牛业主”也罢,在“严格执法”面前,他还是“牛”不起来的——不但“牛”不起来,还得为此前的“牛”付出相应的代价。

  说到底,这位杨姓司机的“牛”根本就不是真牛,而是耍无赖。无赖和真正的牛人之间,有时虽然形式上相似,但真正的境界那可就差大了。这位司机违章后对交警“非暴力不合作”,当年,印度圣雄甘地领导印度人民与英国殖民者斗争,采取的也是“非暴力不合作”的策略,可是,两者的境界简直判若云泥——甘地因领导“非暴力不合作”成了受人敬仰的圣雄,而这位杨姓司机却因此成了受人嘲笑的无赖。所以,观人论事不能光看表面,还要看实质。如果一个人因私利而藐视法律,那么无论他采取的方式多“牛”,他本人也不会因此成为“牛”人,相反倒会因此受人指责。

  一段时期以来,我们社会上流行一种“耍酷文化”。一些人以耍酷为荣,只追求个人一时的“酷”,而不太顾及社会的道德和法律。“最牛司机”采取的“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在某些人的眼里可能也很“酷”,可实际上这是一种多么无赖的行为呀!而且,他正在为自己耍酷(实际上是耍无赖)的做法接受惩罚,一时的“耍酷”,一时的“显牛”,换来的是却是2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孰轻孰重?

http:///zimeiti/a65266.html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和谐离不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良好合作。所以,“合作”是重要的,而“不合作”是不可取的——哪怕是“非暴力不合作”。因为“合作”意味着对法律和道德的认可和尊重,而“不合作”则意味着对法律和道德的藐视与挑衅。道德和法律是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挑战这些准则,其实就意味着你要与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为敌,这岂不是蚍蜉撼大树,自不量力?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