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喜欢旅行。特别是一个人旅行,一个人去过很多地方。 其实去过的那些地方往往是前世之旅,比如当年去翡冷翠。完全是因为这几个字读起来活色生香。一意孤行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会有奇怪的灵异之感,岁月和光阴在那些旅行的日子中生出青苔,而这些青苔带着另类的怀旧气息,无限迷离,又无限地美,虽然颓败,但直指人心。 还一直以为自己不是花。 一定是一株田野里的草,在风雨中享受人生悲欣。 但越活居然越倒回去,更喜欢从容地做一枝花。 如果做,就是做一支幽蓝的蓝莲花,有禅意的美。 积尘缠绵的岁月,学会了欣赏与包容,虽然有风尘,但仍然有残香。 我每每喜欢三十年代留下来的老房子,门把手反复磨出亮光, 无奈的颓唐里,有我醉心醉意的缠绵吧? 记得小时候,早春,去放风筝,穿了外婆的家做棉袄,不喜欢穿, 一定要那时流行的羽绒服,哭红了眼睛。现在想起来, 连那棉袄上绣的小花,全是一针一线的温暖。 那手工棉服和衣服,我后来在燕莎看过,贵得惊人,一针一线全是钱了。 如果外婆活着,把压在樟木箱子里的苏绣拿出来,一定艳惊四方。 当然,也记得喜欢一个人,拼命地喜欢, 跑到人家窗下数那些铁艺杆上有多少花纹,完全的自我陶醉。 少年的恋,充满了王尔德时的唯美,不允许那些坏染指。 每个人都向往一段伤感而浪漫的爱情,不,不过分。 那样的单恋把自己的心冻成了一条鱼,在内心里,透明而冰凉, 多年后惊醒,看到那条鱼睡着了, 有好多爱情, 不过是自己与自己的独角戏。 这么多年,轻易地就过来了,不,一点也不山高水远, 其实就是白驹过隙——院子里拉着灯泡,父亲修着一台二手电视机。 录音机是卡座的,放着邓丽君的《甜蜜蜜》:“啊,在哪里见过你?甜蜜笑得多甜蜜……” 母亲在院子里剥着花生,正是五月的黄昏,空气中有槐花香。 我穿一双塑料凉鞋,抄写着老师留的十遍课文,仿佛永远也抄不完似的…… 后来看到电视剧《甜蜜蜜》, 邓超和孙俪演的少年恋人,在冰冰的河床上, 她拉着他飞跑。 真是喜欢,我也曾经那样疯跑过。 在冬天,在小城,在河床上,风把辫子吹散了,我母亲喊我回家的声音那么长。 我偷偷地点蜡看《红楼梦》,里面句句惊艳,简直是我的春风牡丹, 遍地是可人可心的句子,让我垂手如明玉一般,十二三岁的少年,为宝黛发了疯。 上大学的时候,一年级住一楼,六个女生养的习惯是跳窗去谈恋爱。 楼门锁了,于是跳窗也去,犹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美到不着边际。 大雪天,清凉彻骨的气息钻进来,仍然要跳窗去谈恋爱。 在星光下走,一人半瓶酒下去——那样的疯, 只有青春能承受。 当时想想是痴和疯,现在想起来,是不可复制的绝望的美。 爱吃母亲做的红烧肉,只放酱油和糖。 那么重的糖,两三个小时在砂锅里,不停地炖啊炖,我简直等不及, 闻着红烧肉的香味写作业,时光慢得要死掉一样。 终于吃上,才觉得不如等待的那阵最美, 有一种奢侈和浪费的美。 这一点,和人生多么相似,盼望和等待的过程中,总比结束要美很多。 为了怀念少年时光,我无数次做红烧肉, 用老抽和精选白糖,但没有一次做出那种味道来。 给母亲打电话,母亲呵呵笑着,那是因为你长大了,小时候多穷呀。 有家土耳其烤肉店,大铁棍子上串上一圈烤肉, 早晨的时候又厚又密; 到了晚上,只剩下薄薄的一层——多像人生,总以为很厚很多, 转眼就薄了淡了没了,转眼!就这么快! 高大的悬铃木伸出了新枝条,那些树上的毛毛飘落了下来。 最美的时候是在十一月,黄成一片风景, 简直颓美到让人有自杀的想法。 我步步为营,每天用数码相机去拍,直到拍光了最后一片叶子。 冬天真的逼将过来,一步步,很凛冽,但著名诗人说过:冬天来了,春天不会远了。 光阴里开出的蓝莲花,是一种看上去温婉,其实是很放肆的美。 因为更纯洁,更坚定,更知道要什么,不要什么。 它是一种强悍的风情,无人能抵。 不,不再轻易掉眼泪; 不,不再轻易去爱一个人; 不,不再蛮横地和生活索要——一切终会过去, 喜欢的终归会喜欢。 比如依旧偏爱红烧肉,虽然听上去不小资。 迷恋苏打水,迷恋那双白色细帆布凉鞋, 背着那个自己制作的草编包, 神情旖旎地行走在一棵又一棵悬铃木之间。 我喝掉一瓶子苏打水。 又喝掉一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