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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第九章

 jade lily 2014-10-25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查账征税办法审核要点:

以个人独资企业为例讲解:

1)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自201191日起投资者(老板)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年。

【提示】“企业所得税”中老板的工资只要符合“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条件,可以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中,老板的工资不允许税前扣除,生计费用可以扣除,可扣除的生计费用为: 3500×12=42000(元)。

2)企业从业人员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其工资、薪金总额的2%l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提示】(2)和(3)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4)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提示】同企业所得税。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提示】同企业所得税。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提示】同企业所得税。

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按以下方法:

①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经营所得÷∑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④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关扣除项目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9年)

A.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扣除比例分别是14%2.5% 

B.投资者及职工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C.企业年度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超出当年销售收入5‰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内扣除

D.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答案】D

【例题·多选题】关于实行查账征收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企业从业人员的合理工资,税前扣除标准自200831起调整为2000/

B.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C.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在工资、薪金总额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D.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可以按实际发生额的40%扣除

E.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15%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答案】BCE

【提示】自200831日起,投资者费用扣除调整为2000/月,201191日起,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月,即42000/年。

核定征收方式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税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分得的经营利润承包者的工资、薪金

必要费用,即生计费用,每月3500元。

提示:

①假设个人承包具有法人资格的酒店,酒店应先流转税、再其他税、后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才是税后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针对税后利润,承包人个人要上交承包费,这个承包费,是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扣除的,最后剩余的是分得的经营利润

②承包者的工资、薪金平时不用缴纳个税,最后与分得的经营利润合并计算个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1.费用扣除(定额或定率)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所得额;

例如:咨询、讲学、设计属于不同的劳务,不能合并在一起,应分别计算各自的个税。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讲学,每周两次,一个月共计八次,每次付报酬800

应纳税所得额=800×8×(1-20%=5120(元)

应纳税额计算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要求记住

【例题1·简答题】王某于201210月外出参加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20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

【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16000(元)

2)应纳税额=16000×20%=3200(元)。

【例题2·简答题】王某于201210月外出参加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

【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2)应纳税额=48000×30%-2000=12400(元)。

【例题3·简答题】王某于201210月外出参加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100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

【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20%=80000(元)

2)应纳税额=80000×40%-7000=25000(元)。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100000

贷:银行存款                                       75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5000

【例题4·简答题】王某于201210月外出参加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100000元。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当地灾区捐赠30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

提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答案】(1)捐赠前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20%=80000(元)

2)扣除限额=80000×30%=24000(元),捐赠30000,超过限额,只能扣除24000元。

提示:一般公益性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3)捐赠后应纳税所得额=80000-24000=56000(元)。

4)应纳税额=56000×40%-7000=15400(元)。

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计算公式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或: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 

【例题·简答题】201210月,高级工程师王某为A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某的劳务报酬48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负担。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

设计劳务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8000-2000)×(1-20%]÷76%=48421.05(元)

A公司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421.05×30%-2000=12526.32(元)

A公司账务处理:

支付劳务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48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

支付个税时:

借:管理费用                                    12526.32

贷:银行存款                                    12526.32

提示:实践中,由于企业负担的个税属于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12526.32×25%=3131.58(元)

税务筹划思路:支付劳务费60526.3248000+12526.32)。

应纳税所得额=60526.32×(1-20%=48421.06(元)

A公司应扣缴个人所得税=48421.06×30%-2000=12526.32(元)

借:管理费用                                    60526.32

贷:银行存款                                       48000

      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12526.32

减少企业所得税=12526.32×25%=3131.58(元)

(五)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次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6)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7)关于合作出书问题。分别计算各自的所得,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

【例题·简答题】中国公民王某系职业撰稿人,2012年收入情况如下: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4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2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王某和好友合作出了一本散文集,稿酬总计36000,双方约定稿酬均分。请分别计算王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1)出版小说及小说加印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20000)×(1-20%)×20%×(1-30%=6720(元)

2)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

3)散文集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0×50%×(1-20%)×20%×(1-30%=2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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