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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形象与礼仪(全国律师协会推介)

 颜律师_深圳 2014-10-26

   

一、什么是形象、什么是礼仪,形象和礼仪是什么关系?

 

1.形象

形象是外在视觉效果,是外界对我们的印象和评价,也就是说你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这些可视的外在行为。

外在形象好,穿着打扮特殊,但不等于有气质,因为气质来自于内涵。气质来自于言谈举止,这恰恰就是礼仪的内容。 

 

2.礼仪

人们对礼仪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说礼仪是一种道德修养;也有人讲礼仪是一种风俗习惯;礼仪是当地的宗教信仰;我认为礼仪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应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礼仪受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时代潮流等因素影响,不同的地域和国家有不同的礼仪。

 

3.形象和礼仪的关系

形象和礼仪是相辅相成、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的两项内容。形象是外在的,礼仪是内在的看似是外在的东西,恰恰是内涵的外延。形象是礼仪的表现形式,礼仪又反作用于形象。形象好气质高雅就是形象和礼仪的最好结合。

 

4.你的形象告诉我什么?

当你看一个人的形象的时候,你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了发型、衣服,涂了口红,还戴了耳环;继续问下去,回答会深化到“她很时尚”“看起来挺有气质的”;如果再追问下去,回答会变得缓慢但很清晰:“我觉得她是个白领”“好像文化程度挺高的”“旁边那个人看不出来职业,感觉她生活得挺累的”……这就是我们在别人眼里的真实情况。我们总以为别人看自己的时候看的是服饰、发型以及化妆与否,但事实上人们看到的并不全是这些。而是通过我们的穿戴,来试图猜测我们身后那些无法直接表现出来的东西,进而判断我们的价值。我们把这个现象当作第一印象,在心理学上叫“首因效应”。过去我们说它会在78秒内形成。现在,心理学界的探讨显示,它好像会在0.38秒内形成。

 

所以我们说:你的形象正在告诉我们关于你的一切!你穿的不仅是衣服,而是关乎你的价值;你化的不仅是妆,而是关乎你的品质;你整理的不仅是发型,而是关乎你的品位。任何一种显性因素的外在表现,说到底,都会最终显现隐性因素中的一些特质。因此,你的形象关乎你的一切价值。

 

二、形象对律师职业的意义

 

1.形象是人一生的战略问题。

 

2.形象是塑造高尚人格的途径;因为形象是品牌、是律师个人和事务所最重要的无形资产。

 

3.形象是追求事业成功的手段;好的律师形象可以给客户传递一种信任、展示一种能力,给客户一种希望,外表热情礼貌、谈吐亲切真诚,气质干练,对案件的受理一定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说形象是律师追求事业成功的一种手段。

 

4.形象是打开人际交际大门的钥匙;律师营销要有自己的品牌和商誉美誉度,形象好的律师,会很容易打开与客户交往的大门,很快建立信任度。

 

5.形象是维系客户关系的纽带;形象这是“无声胜有声”的最高级而有效的沟通手段,带来了空前的发展。形象就是效益,形象就是生命,好的律师形象容易建立可信度和影响力。

 

既然形象如此重要,所以我们强调“为了成功而塑造形象”, 为了职业权威我们要打造职业形象,律师形象和礼仪是律师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律师业发展中逐渐形成并积淀下来的一种文化,也是一个国家整体文明状况的重要体现,因此说是是与个人一生的战略问题、一个行业发展的张罗问题。

 

三、律师目前的形象是什么样?

 

1.什么是律师:

《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是律师的法律定义。

法律人对律师的定义:真正的律师,似清澈见底的潺潺清流,如通体透明的光泽水晶,表里如一,道德崇高,事事处处体现着人格的完善与优美。

 

真正的律师,必有赤子之心,纯正善良,扶弱济危,决不勾串赃官,奔走豪门,拉拉扯扯,奴颜婢膝;决不见利忘义,礼拜赵公元帅,结缘市侩,徇私舞弊,他自始至终与人民大众走在一起。

 

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嫉恶如仇,义无反顾。

 

前辈张思之说“优秀律师应当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这段话实际是人们对律师职业所期望的形象,也是每一位律师都为之奋斗的理想。

 

2.什么是律师职业:

------律师职业是一个充满自由、独立、尊严与价值的事业,也是一项充满挑战、风险甚至血泪的事业。

 

------中国律师,是一个需要足够勇气与激情的行业,是一个需要足够耐心与智慧的事业。律师的身上承载着其他职业所难以比拟的责任和使命。

 

------律师职业是充满魅力和挑战的行业,它戴着光荣、梦想和受人尊重,随时面对严峻的现实,需要的是广博的知识和全面的能力。

 

------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酷,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这些对律师职业的看法和定位都是有道理的。从1979年我国律师制度恢复、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颁布到1996年《律师法》诞生到2006年《律师法》的修改。确实发生了变化因此党中央给执业律师的定位是;律师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3.什么是律师的形象?

没有人对一种职业和一个人的形象加以固定,更没有人对律师形象给予固定。律师应当是什么形象,无论是《律师法》还是《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虽然规定了庭审仪表规范和体态语态规范,对律师礼仪作了细致、具体、完整的标准,但都不是律师的形象的定位。我们心目中的律师形象都是来自于银幕。中国最早的银幕律师是电影二七大罢工中的师洋大律师(他是正义的化身);外国影片《流浪者》中女律师,是改变我人生的形象。他只有法庭形象没有生活中的形象。再近一点是大家都熟悉的《律政佳人》现代时装版的律师形象。电视剧《律政佳人》中几个“佳人”律师和我们印象中的律师形象相去甚远。她们摩登时尚,染头发,上庭穿超短裙,服装时尚、观念前卫,工作休闲,我行我素,你觉得他们像律师吗?到目前为止最能反映律师现状的片子是美国版《律师风云》。

 

律师应该是什么样子?相信不会有一个标准答案。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律师也是千人千面,有鲜明个性的。在今天17万执业律师中,可以做出这样一个结论:他们都是我国律师队伍中最具普法色彩的人。

 

4.社会上对律师的印象:

社会对律师的印象都觉得“特酷”、“特潇洒”、“特有钱”,尽管说不清律师究竟是干什么的。但雾里看花,总觉得挺美的。而且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律师属于“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他们身穿名牌西服,驾驶豪华轿车,出人高级写字楼。还有人认为,律师个个都是“人精”,灵牙利齿,精明强干,一脑子别人想不出来的“怪招儿”和“绝活儿”。也有人认为,律师里面尽是“无赖”,或者叫“讼棍”,没别的本事,就会矫情和要钱。还有人认为,律师是什么?律师是“好汉加强盗”,黑道白道都能走,好事坏事都敢干。一位干了多年律师的朋友酒后吐真言:反正好人干不了,坏人也干不了的职业。社会对律师的口碑并不好,尤其是媒体对个别律师案件的不实反映更使得人们对律师产生了只收钱不办事的不良印象,破坏了律师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国外对律师的口碑也不好,据一个笑话说:在一个小镇上,一位中年人被传去出庭作证,当有人问到她是否认识辩方律师时,她拍了拍手掌答道:“认识,他是个骗子。”“那控方律师呢?”“当然——他也是个骗子。”于是,法官立即把两位律师召到面前,低声对他们说:“如果你们谁敢问她是否认识我,那我将以蔑视法庭罪处罚你们两人。”这些笑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律师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也揭示了一个客观现象,律师不好,法官也好不到哪去,他自己心里清楚自己的形象。

 

也有对律师的作用好的反映,认为是彰显政治文明的显示器、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反映民众心声的扬声器、疏导社会矛盾的调节器、构建和谐社会的服务器。律师是社会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5.为什么律师的形象不好哪?

我认为我们有许多优秀律师在为社会做贡献,在中国的重大项目、中国的出口、中国的反侵销,中国奥运会的承办,奥运场馆的拆迁与建设、央视起火等重大事件中都有律师的参与。律师的奉献成了应当的,媒体对我们正面宣传不够。一些不够好的事情确被渲染,当然也不排除我们自己的不检点。

 

四、如何打造好的律师形象?律师应当树立的社会形象。

 

(一)形象塑造的重要性: 

1.你的形象关乎你的价值:

形象涉及两大元素“显性”和“隐性”。这两大元素直指人的外在与内在。外在的通常一目了然,长相身材,颜色款式,发型妆容,神态举止……内在的,不易看清楚。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社会地位,生活方式…… 我们常看到两种极端情况。一种情况是,有的人外表装扮诱人,一经接触才发现表里---距离极大。只满足于追求“显性”美的人,充其量只学会了一种“表演”,包装得越精美,伪劣产品的痕迹反而越明显。另一种情况是,有的人内在丰厚,名片上的头衔能把人给吓一跳,但外表相对来说-----落差严重,令人惋惜。从哲学观点上来看,内在与外在越趋于平衡,越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形象问题上也是一样。一个人的“形式美”与“内在美”越接近,个人的价值体现就越接近于最大化,发展得就越好。而如果一个人内外差异过大,内外的不符就会造成毋庸置疑的破坏作用。因此,我们既不能让形式背叛内容,也不能让内容游离于形式。

 

(二)如何塑造律师的形象?

律师形象,是指律师在交往中给社会和当事人留下的印象,以及社会和当事人对律师形像的看法。律师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信誉和信任。律师个人的言行举止、举手投足、待人接物形成了律师固有的形象,律师发出的声音,产生的影响又是律师对外界形成的印象和形象。

 

律师的形象,一个是形、一个是像,就是一个外表一个内涵。律师的形象从外在看首先要有端庄的仪表;就是一副干净整洁的仪容,一身大方得体的服装,一口表达流利的语言,一种温文而雅的风度;二是要有礼仪;就是高尚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的工作作风;高超熟练的业务技巧;熟练的文字能力表达能力;精明干练的沟通能力和处世方法。 

 

1.端庄的仪表“穿衣戴帽”

第一、服饰与仪表

服饰,是对人们的服装和佩戴的首饰的统称。是人形体的基本外观。服饰具有三个功能:第一重在实用;第二区别身份;第三表现品位。你的第一面要展现给大家什么,心理学上讲叫“首轮效应”。首轮效应告诉我们,在与人交往中第一印象至关重要,往往影响双边关系,因此服饰决定着你的准确的角色定位;自己的初次亮相。

 

你的穿戴能否给客户传递一种信任、能否通过外表向别人展示你的能力。因为当事人都希望自己的律师是有品位的,如果你身着随意的服装结果就很难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因此无论多么有个性的人也得有职业装。 

 

服饰另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搭配到位。首先要适合你的身份,适合你的地位。

 

女士穿职业裙装需注意五不:一、黑色皮群,在正是场合不能穿,这是国际惯例,因为他给人们的感觉是不正经;二、在正式的场合不能光腿,不好看;三、袜子不能出现残破;四、鞋袜不能不配套,穿套裙不能穿便鞋,与袜子更要配套。穿凉鞋不穿袜子,穿正装时装可以穿前不露脚趾后不露脚跟的凉鞋。五、职业着装的三色原则,唇彩、指甲和衬衫的颜色一致,化妆品的品牌与香型要一致,即便是女律师,也应当以传递“我是你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这样的信息为主,而不是以传递“我是女性”的信息为主。

 

对男士西装三个要点,三个原则;全身的的颜色限制在三种颜色之内,三种颜色指“身上三个部位:鞋子、腰带和公文包要是一个颜色,一般以黑色为主;三大禁忌,穿西装一忌商标必须要拆掉;二忌袜子色彩、质地,正式场合不穿丝袜,白色袜子,袜子的颜色要以与鞋子的颜色一致;三忌领带打法不规范,主要是质地和颜色的要求。 

俗话说:远看头,近看脚,不远不近看中腰。女人看头,头指的是发型,发色。头发不能过长,不能随意披散开来,头发长可以盘起来。男人看腰,是指正式场合时不能挂东西。

 

  职场着装六不准。不准过分杂乱,制服不是制服,便装不象便装。不准过分鲜艳颜色超出三种;不准过分暴露,女士的超低空;不准过分透视,里面穿的东西别人一目了然;不准过分短小;不准过分紧身。  

 

戴;得体的首饰,女士首饰佩戴首先是个性张扬的表现,也是时尚高雅的表现。戴首饰坚持三个原则,第一数量原则,下限为零,上限不多于两件;第二搭配原则;第三质色原则,坚持同质同色,不能形成远看向圣诞树,近看向杂货铺。女士戴首饰三个忌讳;一是展示财力的珠宝首饰不戴;二是展示性别魅力的首饰不能带,脚琏不能戴;这在礼仪的层面叫做有所不为。 

 

穿戴得体可以反映律师的形象,有时当事人会从小事上对律师进行判断。因此得体的穿戴、大方的打扮是十份重要的。如李修平就是例子,为了形象剪掉了披肩发;徐滔总能保持一种非常职业化的冷静,她能给你一种特别健康、磊落的态度。实践证明得体的穿戴已成为多数成功者的外在标志之一。不适合的穿戴有损律师作为专家的形象。

 

第二,表情与谈吐;

谈吐指言谈的内容,包括言谈的方式、姿态、表情、速度、声调等。律师文雅的谈吐是学问、修养、聪明、才智的流露,是气质的来源之一。得体的谈吐;第一要压低声量,声音过大显的没有修养,受教育程度不高。说话的声音低一点有二个好处,一是符合规范,二是比较悦耳动听。第二慎选内容,言为心声。你所讨论的问题,首先是你的所思所想,要知道该谈什么不该谈什么。沟通是要形成一座桥而不是一堵墙。  

 

表情自信沉稳:是由行业的自豪感和专业的权威性决定的,不急不燥,有条有理、有容量。律师不要轻易表态,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用他人的观点来印证和丰富自己的想法。 

 

“眼神传递”:有一句广告词说“当事人的每一个眼神都是一个沉重的托付,每一个案子都是一道难关”。谈到眼神,首先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常在法庭上第一眼见到被告时,面目凝重、点头示意,交换眼神。在法庭的不同阶段眼神仍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发问时目光的直视,温柔给被告以心里暗示。辩论时,眼睛不是扫视,而是盯着公诉人,环视法官。在民事案件中与当事人接触时也要有效利用眼神的传递,眼神中可以注入感情的理解,也有利于在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建立一种充满人情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衡量满意和感谢的尺度和标准。因此在庭审中你应当全神贯注、目不斜视、威严正听。但我们许多律师在法庭上满不在乎,有的认为自己有胜诉的把握就做出一幅傲慢的样子、有时是窃窃私语,有时望着天花板,但是在你不经意中,对方的观点已经被采纳了。还有的律师一直低着头,没完没了的记,这样你虽然记住了声音但你忽视了表情,语气和重点。 

 

还有的律师在接待当事人听人讲话时,眼睛总是东张西望,不习惯注视对方。这样的做法是不礼貌的。如果对方在讲话时,你的眼神游离不定,左顾右盼,他可能会认为你对他的说话不够重视。在这里我们注意,眼看眼,不然的话,你的礼貌别人是感觉不到的,注视别人要友善,要会看,注视部位是有讲究的,一般是看头部,强调要点时要看双眼,中间通常不能看。下面尤其不能看,不论男女,对长辈、对客户,不能居高临下的俯视,应该采取平视,必要时仰视。因此律师应当巧用眼神,做到从眼神中看到你的亲切、威严、得体、庄重。律师应当让当事人和对手从这丰富多彩的眼神变化中,受到启迪达到目的。眼神还要和有声语言、手势等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第三“言谈话语”“举手头足”

手势;是无声的语言,手势具有形象、鲜明、醒目、动作大的特点,所以发言时为了使你的意见被采纳你一定要配上恰当得体的手势。我们看到在国外的法庭,律师是来回走动,用肢体、语言、手势、来说明事实、来引用法律。而中国的法庭只能坐着,不许你起来也不许你乱动,但是大的法庭,大场面的开庭,有录像的庭审,适当的使用手势会取得事半功倍的作用。 

 

表达能力:律师的口才是律师才华的外在表现。律师如果不能把自己的东西表达出来,那就是先天不足。在律师职业生涯中,是否能说、是否会说以及与言谈交际的能力,确实影响着律师业务的成败,“话不投机”会让律师失去很多机会,而“金口才”则会让律师在口吐珠玑的同时攀折下成功的桂冠。语言交流能力是人类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人在职场重要的基本职业技能之一。律师作为一个靠语言执业的群体,善于表达,善于说服别人,善于向别人推销自己论点应当是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律师的举手投足、语言、形体,在律师参加司法实践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语言感染力;语言表达能力是律师的基本功之一。台湾影视艺术家凌峰先生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一出场就问大家好!他说我叫凌峰,凌峰的凌,凌峰的峰。你们听过凌峰的歌没有?凌峰:没有听过凌峰唱歌的朋友,终身遗憾。听过凌峰的歌,将终身遗憾。 

 

人的语言首先要幽默,让大家记住你,其次要把实情说清楚,律师的语言还要有感染力。口才可不是只会说,还要敢说、能说。一个合格的律师,她的语言感染力能够感染整个法庭和所有旁听群众,她的口才能使她的辩论对手折服,能够动摇审判人员的固有心态,从而达到倾听律师意见的目的。我接触到很多法官,他们讲:一个案件的胜败,很大因素在于律师是否能以娴熟的语言技巧和扎实的理论功底说服法官。  

 

最后辩护人要强调的是: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判决被告人有罪不是控方的胜利,判决被告人无罪也不是辩方的胜利,这是法律的胜利,是公平正义的胜利,作为本案的诉讼参与人我们应当共同追寻这个胜利,也共同期盼着这个胜利! 

 

表达要简练流畅:中国传媒大学的一位教授曾这样评价她:“敬一丹对生活中的许多事情都感受得很浓很深,可在面对观众时,她又能把事情表达得很平和很淡。律师的表达也应当是这样的。律师与当事人谈话要注意语调,在法庭发言要注意语速、表达问题要平和清淡。需要加重的必须加中,该重复的必须重复。律师语言不仅影响着信息传递,更直接影响到交流对象的内心和状态,也直接代表着律师的水平和影响着律师意见的被采纳。 

 

声音好听是律师亲和力塑造的手段;声音低沉说话冷静从容,富有磁性的嗓音,从容不迫的音调,不温不火的谈话,带给人的就是信任感;而那种尖嗓、快语、则很容易让人感觉轻浮,产生不可靠之感。假如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你胜人一筹的说服能力,正是赢在这些细枝末节上。掌控好说话声音的大小高低、快慢变化等细节,即能全面性展现出一个具有说服能力的律师形象。语言的运用中要记住:心直口快不适于法庭辩论,气势汹汹有失律师风度、反唇相讥则让人感到轻浮、律师在法庭上应当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趾高气昂,始终保持彬彬有礼的学者气质,一语中的、柔中带刚、语言与肢体的融合统一。另外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束语要概括重点,让合议庭的成员明确观点。 

 

我们律师存在的问题是很能说,但是没有逗号,一气合成;还有的人天生就小鸟伊人说话细声细气,小巧伶俐,她说话你距离她两米就听不清她在说什么。这样的基本条件就不符合出庭律师的要求。所以说她不适合做诉讼律师。还有的人就是对着讲稿一通念下去,其间头也不抬,手也不动,身体保持着同一个姿势,这样效果就不会好。

最佳效果应当是;沉着悦耳的嗓音,阴阳顿挫的节奏把握,收放自如的肢体语言,还有恰到好处的感情控制,这就透露出律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这种情形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更是一位有着雄辩的口才,丰富的执业经验,内敛而又透着锋芒的优秀律师。 

 

第四、交往与沟通的能力  

1.平等的原则

在与客户交往中,首先表现为平等互利,你给对方施礼自然对方也会相应的还礼于你,这种礼仪施行必须讲究平等的原则。平等在交往中,表现为不要自以为是,不要傲视一切,目空无人,也不能以貌取人,这样才能博得当事人的信任。 

 

2.适度原则

在与人当事人交往时,要自尊但不能自负;要坦诚但不能粗鲁;要信人但不能轻信;要谦虚但不能拘谨;要老练持重,但又不能圆滑世故 

 

3.自信自律原则

自信是一份很可贵的心理素质。一个有充分自信心的人,才能在交往中不卑不亢、落落大方,遇到强者不自惭,遇到艰难不气馁,遇到侮辱敢于挺身反击,遇到弱者会伸出援助之手。自律就是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原则。 

 

4.信用宽容的原则

信用是讲究信誉的原则。与当事人交往要守约、守信,即与人签定的协议、约定和口头答应他人的事一定要说到做到,所谓言必信,行必果。但我们的律师总喜欢说自己忙,而有意无意的拖延时间或者不守时,在礼仪中不守时是对自己形象的破坏。

  

宽容与人为善的原则。在社交场合,宽容是一种较高的境界《大英百科全书》对“宽容”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宽容即容许别人有行动和判断的自由,对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

 

在与客户交往中记住五不问:第一不问收入;第二不问年龄,将近退休的人,白领丽人的年龄不问;第三不问婚姻家庭,因为家家都有难念的径;第四个不问健康问题,商务人员不谈健康;第五不问经历,英雄不问出处。 

 

要具备三个能力;  

1.丰富的阅历

阅历是靠积累和反思形成和丰富的。律师每天都要直接接触形形色色的客户、处理千奇百怪的事务,律师要善于总结从中提炼精华、认识事务的本质,当你真正认识到,世上人无非是这样几种人,无非就是这么几类事时,你的阅历就丰富了。阅历是急不得的,阅历靠的是积累。 

 

2.干练严谨的作风

这其实也是任何一个行业的优秀人员必备的素质。分析问题抓关键、解决问题重实效、这是干练的表现。细节决定成败,就是用严谨的作风解决一个个问题,发现一个个问题。 

 

3.熟练的文字能力是一名合格律师的基本能力。

有人说一个律师的写作能力要有政治家的气魄,哲学家的严谨,文学家的浪漫。我觉得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不能写,懂得再多,满腹经纶,用嘴可以说的天花乱缀,但不能通过文字表达,就如花开万朵,只能关门自赏。这样你的才华、学术就体现不出来,就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另外律师每次提交法庭辩护词、代理意见都是一个作品,这些作品就是律师档案。随着案卷的存在而存在,十年后翻开它仍是历史的记载。这是为委托人服务的具体体现,是律师智慧的结晶,是律师的基本工作文书。 

 

另外,律师应当是杂家

好的律师不应当只是专家,而且还应该是一个杂家,是掌握多学科的人才。社会要求她的学术和才华应当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因此,律师要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政治、懂天文、懂地理、会外语、会电脑、会驾车等等。应该是个多学科的综合性人才。  

 

第五、先天不足、后天如何塑造成合格的律师形象

从来到人间到长大成人,有的东西是无法改变的,比如身体的缺陷、五官长相、个头的高矮、智障的父母、坎坷的境遇等,但是在赋予我们苦难的同时又给予了我们可以选择的东西,比如信心、勇气、毅力、自尊、自强,这些就是我们成功的利器,他可以帮助我们克服和穿越障碍。

 

五、形象展示对律师实力的影响?注意律师形象也要注意不要进入误区 

 

穷律师未必是不好的律师,富律师也不见得都是好律师,但好律师和真正的律师必然要成为富律师,这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发展的需要。在2009年的1119日的法制日报周末财经生活版采访了十位律师,主要关注的律师的座驾采访结果,口若悬河的律师在生活中同样追求时尚。大家的一个共同观点车还是身份的象征。只有张青松律师认为做刑事案件不需要好车,因为当事人家里人都进去了不会注意你的车。

 

1.一身名牌是否是实力的象征?露富带来了什么。 

误区一:出庭律师穿金戴银、一身名牌,认为是高雅;法官是最反感的律师漏富的。律师穿戴奇特确张嘴确理屈词穷,十分不雅,所以法官看不起。法官对你很横,你富我就看不起你,所以对你很横。 

 

误区二:法庭上互相指责,诋毁同行、误认为是水平;法庭上双方律师和双方公司的经理。“你怎么能这样做律师”,“你这种水平居然也是律师”,“我就奇怪你的当事人怎么会请你”。原告的律师一再拿被告律师的水平说事,双方在法庭上相互讽刺,法官居然不制止,我发现法官带着一种非常鄙视的神情在看着事态的发展。一味地为当事人追求不现实的利益,甚至不惜律师之间冷嘲热讽、恶语相向,不仅让外人笑话,更重要的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律师的激化下反倒升级,最后不可收拾。同业互敬是律师职业道德里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误区三:虚假承诺认为是本事;虚假承诺不会到的当事人的信任。有的律师为了赢得 当事人的信任,不惜违背法律和道德,对当事人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欺诈和误导当事人,最终损害的是律师的名誉。律师只有好的形象才能使律师更具有亲和力,可以平稳当事人的情绪,让当事人产生信赖感,相信法律对自己是公平公正的,从而自觉服从并愿意遵守法官所作出的司法裁判,使得纠纷易于解决。 

 

误区四:争揽案源、不惜诋毁同行,误认为是竞争;律师这个行业是学无止境的,执业到什么时候,就学习到什么时候,你的同行就是你“同学”,你的“老师”。有的律师为了表现自己、争揽案源,不惜诋毁同行。

 

误区五;能出名就是名律师。

有的律师以为出了名就是自己的手段因此出现了表演型,表演案情、炒作案件。有些律师为了出名想尽办法,有的基于在媒体露“脸”而获得出“名”。还有的基于某个案件出名如;邓玉娇案件有两位律师在看守所门前哭,大家都知道也一夜成名,但是这是律师的形象吗?律师是什么?律师应是冷静处理问题的老师,在各种场合你首先要理智、要有表现自己处理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要向当事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另外我们办理中华民族的遗产兔、兽首案的律师不远万里到了法国,但是这个律师到了法国连原告的主体是否合格都没有明白,因此法官说,你不是来开庭的,你是来捣乱的。我们的赞助商也说:“不过如此,难当重任”。能“说”会“道”的律师,容易出“彩”,容易出“镜”,容易出“名”,容易成为业界的白马黑马。能“写”善“文”的律师,容易成“师”,容易成“专”、容易铸“业”,容易成为客户眼里依赖信任的“专家”。因此,律师应当区分名律师和律师出名。

 

2.法官信赖的律师

法官更喜欢具有职业感、对业务钻研的律师。法官眼中的律师形象是,更谦虚、更学问、更职业。一位法官说,今天的庭是你律师生涯中的一次,你应当珍惜,我希望我们都职业一些,我们都说些法言法语。这是一个法官对律师的批评,律师没有理由不听。 

 

3.检察官又喜欢与什么样的律师合作?

我们在走访了检察院后发现,检察官虽然是与律师形成了控辩的对立面,但是庭上的对手、庭下的朋友,律师的风度一定要显现出来。检察官希望遇到对手,希望遇到真才实学。尤其在建立主诉检察官制度后,检察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而律师的水平会明显的有所差别,因此律师要注意自己的修养和业务的提高。 

 

4.律师的成长没有捷径;

从普遍规律来看,一个律师的发展成长轨迹也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可以用“3581”这个数字来说明这个带有共性的发展规律。具体是指:一个律师没有3年的时间你根本不可能了解这个行业,要想做律师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来填补社会经验不足的空白;没有5年的时间你不会明白自己适合做什么;没有8年的磨练你不可能吃透这个行业的内涵;没有10年你不可能成为某个专业领域的第一。所以《律师法》规定从业三年才可以作为合伙人。而在西方国家,律师没有执业十年的经历,不可能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说“3581”的目的是在这三年乃至八年、十年、我们都要干什么?就是练功。律师的功底包括的内容太广了,概括讲包括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狭义上讲:涉及律师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水平、应变能力、为人处事的能力、思维方式以及个人修养等等。  

 

律师行业是个“三高”职业,就是高智商、高知识含量、高度竞争。我们既然选择了做执业律师,就是选择了拼搏,选择了奋斗。因为只要你是律师就必须对社会、对特定的领域有一种哲学性的认识,有一种理性的思考,有一种立体的定位。要明确从知识到智慧,需要经历、阅历。资历只是一个基础,精力和阅历是发展。一个人从学校到社会,从实习律师到独立职业,从文凭到水平,从知识到智慧,从学历到阅历,这个过程很短、很长,关键是自己如何把握。所以我觉得第一是我们从知识到智慧才能使我们文凭转化成为水平,使水平转化成为能力。  

 

最后我想说,高质量的人生等于体力、智力和形象;一个高质量的人生,其战略性设计和维护管理,是围绕自己在三方面所拥有的资源来进行的。首先是体力资源管理。这一点很容易明白,一个多病的身体是无法确保人生质量的。其次是智力资源管理。一生中智力资源积累的薄厚,直接关乎人的能力结构,进而决定人能从社会上换取的回报。第三是形象资源管理。一个人能否把自己的健康状态和内在能力结构精准地从外在上表述出来,直接关乎你的资源总值在社会上的评估结果。人生要讲战略,战略就是决策。无论你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外在形象都会和人的命运、事业密切相关。因此,能否将形象问题战略化地对待,既决定了机遇、好运对你光顾的频率,也决定了你对人生质量的取舍。 

 

目前是中国律师事业发展的最好的时代,没有一个时代像如今的法治时代那样更需要律师,没有一个变革像中国的改革开放那样更呼唤律师,没有一个工程像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那样更渴望律师。中国律师要认识自己走向成功,奉献自己的潜能,突出自己的价值;让我们共同努力,塑造行业形象。律师无论多么艰难,我们也要做到在快乐地前行,而不是悲壮地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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