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领事认证简介

 食之桑葚 2014-10-27

   领事认证系指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关确认中国涉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及特定机关出具的证明书上印章和签署的真实性。一般情况下,凡发往国外使用的公证书等须先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关的领事认证,再向有关国家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办领事认证。

  一、中国办理领事认证的机关及受理证书的种类

  (一)外交部领事司 外交部领事司办理下列证书的认证:

  1、中国涉外公证处出具的各类公证书;

  2、中国一些特定机关出具的证书:

  (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对外开放城市贸易促进委员会分会出具或证明的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工厂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 (2)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开放城市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商品检验证明书、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转口证明等。 (3)中国法院的司法文书。

  (二)外国驻华领事馆领区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外办) 目前,经外交部授权办理领事认证的地方外办有以下20个: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山东省外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外办、上海和重庆市外办。

  上述地方外办可以认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外公证处或上述第一条第(一)款第2项中所列特定机关出具、发往外国领事馆派遣国使用的各种证书。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

  1、原则上,中国驻外使领馆只受理驻在国或领区内外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各类证书认证。此类证书一般须附中文译文,并须经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关认证后,中国使领馆才能受理。

  2、抵达和停泊驻在国港口的外国船舶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海事报告、海事声明。

  3、为航行中的中国船舶、航空器负责人对乘坐其船舶、航空器的乘客在紧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委托等所出具的证明办理认证。

  二、申办要求及收费标准:

  (一)在中国境内的申办要求及收费标准

  1、公司企业、机关单位的涉外公证书和前述第一条第(一)款所指特定机关确认的商业文书可直接向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申办认证。申办时须持有单位行政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注明文书使用国国名、份数、申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事项。 上述商业文书可通过特快专递寄外交部领事司申办认证。

  2、申办人须填写《申办领事认证登记表》。

  3、因私涉外公证书可通过下列单位向外交部领事司申办认证: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 (2)中国旅行社总社签证代办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8号;邮政编码:100005;电话:010-6593.3748或6512.4896); (3)北京长虹桥对外经济合作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3号;邮政编码:100005;电话:010-6526.5271)。

  4、外交部领事司认证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 (1)平件:受理72小时后(即第4个工作日后)出证;民事证书每证50元,商业文书每证100元。 (2)急件:受理24小时内出证或应当事人要求立等即取;民事文书每证100元,商业文书每证150元。 (3)外国人申办领事认证,按对等原则收取领事认证费。如要在受理后24小时内(即第1个工作日内)取证的,每证另加收加急费50元。因外国驻华使馆认证收费标准不断调整,请申办当事人注意及时向外交部领事司查询。 (4)邮寄费。按邮局规定的实际邮资收取,即根据邮局价格,内陆标准邮件为每件25元,港澳地区标准为每件110元。超过标准的按实际超重量计价。外交部领事司不收取邮寄服务费。

  5、外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由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统一代办。凡属外国驻华领事馆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可自行或通过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向外国领事馆办理。无外国领事馆的,可按本款第1、2项的程序申办。

  6、在华外国公民或法人所持中国公证机关或其它特定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或各类证书的认证可通过外国驻华使领馆或直接向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授权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申办。

  7、外交部领事司领事认证处系办理领事认证的具体单位,通讯地址等有关资料如下: (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24号楼1号;邮政编码:100020。 (2) 受理申请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国家法定公休日除外。 (3) 咨询电话:010-6506.3649。

  (二)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的程序

  1、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各类文书如欲送往中国使用,需先在该国内办妥公证手续,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能在中国境内使用。

  2、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不含中国驻下列(8)所指国家的使领馆]:

  (1)民事类(包括婚姻状况、出生、死亡、身份、亲属关系等):150元。

  (2)商事财产类(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资信情况、劳务协议和授权书、遗产继承、房屋转让和买卖等):300元。

  (3)证书类(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船舶证书等):300元。

  (4)健在公证:40元(免收急件费)。

  (5)翻译:每100个汉字80元(每增加50个汉字加收40元)。

  (6)急件收费:分特急和加急。特急,指受理当日或次日上午出证,每份证件另收急件费250元;加急,指受理后第二、三个工作日内出证,每份另收急件费170元。

  (7)邮寄服务费:各馆根据驻在国实际情况制订。

  (8)实行认证对等收费的国家及标准: 1)科特迪瓦:500元; 2)埃塞俄比亚:797元; 3)巴林:500元; 4)厄立特里亚:民事450元、商事900元; 5)古巴:650元; 6)哈萨克斯坦:470元; 7)俄罗斯:民事300元、商事2,500元; 8)吉尔吉斯:460元; 9)乌克兰:475元; 10)津巴布韦:500元; 11)玻利维亚:民事430元、商事550元;大学学历1,700元。

  注:如欲了解最新收费标准,请向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咨询。

  中 国 驻 外 使 领 馆 办 理 公 证 简 介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驻在国或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中国公民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事实和行为原则上应向中国境内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办理公证的种类主要有:

  (一)国籍公证;

  (二)居住公证;

  (三)声明书公证;

  (四)婚姻状况公证;

  (五)亲属关系公证;

  (六)出生、健在或死亡公证;

  (七)部分证件(如中国有关机构颁发的护照、房产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八)学历、经历公证;

  (九)各类委托书公证

  1、委托他人在中国向有关涉外公证处申办出生、未受刑事处分、学历、工作经历、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公证; 2、委托他人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等; 3、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赠与、转让、继承或放弃继承等; 4、委托他人在中国抚养子女等。

  二、申办要求:

  (一)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须亲自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填写《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附后)并在使领馆官员面前签名,保证表中所填内容真实;如有不实,应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申办下列公证须携带、提交的证件:

  1、国籍公证:身份证件等;

  2、居住公证:身份证件、居住国居留证等;

  3、声明书公证:身份证件、声明书、与声明书内容相关的证件等;

  4、婚姻状况公证: (1)未婚公证:身份证件,照片、出国前已达婚龄者在国内期间的未婚公证书、证人书面旁证、个人未婚声明书等; (2)结婚公证:身份证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合影照片等; (3)离婚委托书:身份证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委托书等; (4)离婚后未再婚公证:身份证件、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法院离婚调解书这三种证书之一)、在国内居住期间的离婚后未再婚公证书、在国外居住期间的未再婚保证书等; (5)丧偶后未再婚公证:身份证件、原配偶死亡证明等;

  5、亲属关系公证:身份证件、证人身份证件及书面旁证、个人声明等;

  6、出生、健在或死亡公证: (1)出生公证:医院出生证明或其他有关身份证件; (2)健在公证:身份证件、居住国居留证等; (3)死亡公证:死者原身份证件、医院死亡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

  7、部分证件(如中国有关机构颁发的护照、房产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身份证件、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8、学历、经历公证: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有关证书等;

  9、各类委托书公证: (1)委托他人在中国向有关涉外公证处申办出生、未受刑事处分、学历、工作经历、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公证:身份证件、有关证书、委托书等; (2)委托他人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身份证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委托书等; (3)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赠与、转让、继承或放弃继承公证书:身份证件、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证明、委托书或声明书等; (4)寄养委托书(委托他人在中国抚养子女):身份证件、被寄养子女的出生证、委托书等。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

  (一)民事类(包括婚姻状况、出生、死亡、身份、亲属关系等):150元。

  (二)商事财产类(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资信情况、劳务协议和授权书、遗产继承、房屋转让和买卖等):300元。

  (三)证书类(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船舶证书等):300元(注: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按每对300元收费)。

  (四)健在公证:40元(免收急件费)。

  (五)翻译:每100个汉字80元(每增加50个汉字加收40元)。

  (六)急件收费: 分特急和加急。特急,指受理当日或次日上午出证,每份证件另收急件费250元;加急,指受理后第二、三个工作日内出证,每份另收急件费170元。

  (七)邮寄服务费:各馆根据驻在国实际情况制订。

  注:以上谨供参考。由于中国各驻外使领馆及驻在国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各馆受理申请的公证种类、申办要求等也可能有所不同。如欲了解最新情况,请向您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咨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