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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美和认识、判断、体验的关系

 金匠尚玉 2014-10-31

谢周邵文兄留言。

周兄留言

--‘师兄的美感来自认识过程中神经系统的自律性反馈系统,有一定的道理。我有问题想向师兄请教,美感是源于认识?还是源于判断?或者是源于体验?本人更倾向于美感是人类切身的一种体验。我觉得光有认识是不够的,还应该有切身的体验。这种体验是一种身体力行的将个体生命完全投入到生活和自然中的切身体验。认识是人对某事物的一种判断标准,是人对事物,而体验是讲个体抛入世界。这只是个人的一点拙见,还望师兄多多指正!!’--

 

正好有些时间,便顺着周兄的提问思考下去。

 

关于美和认识、判断、体验的关系

首先需要澄清认识之概念。

我说的认识主要是人感知世界的过程、不只是认识的结果,美感来自认识的全部,包括起始、过程和结果。

 

人认识世界,本质是盲人摸象,即以点代面。人无法把握世界的全部内容、事物本身信息无限。我们可以从一个事物中获得100个信息。但把握该事物不需要把握所有信息,可能只把握其中20个信息就可以把握该事物,这样做既不妨碍判断,又可以节省脑力。如何从100个信息里选择20个信息,20个信息以什么方式去去把握,仅以组合的可能性来说,会是一个天文数字。所以大脑必须选择最佳方案,这个最佳方案靠快感获得。

 

我们把握世界基本上是依靠五官获得的零散信息,其中视力信息占80%左右。这些零散信息之所以可以形成一个立体的有声有色的世界是因为我们具有把信息统合起来的能力,具体的说认识行为方面有比较、选择、分解与合成这4个基本能力与欲求。所谓认识就是把单信息分解成诸多更小的单信息,通过比较、选择然后合成为新的信息的过程。简单地说、认识就是对信息的拆合过程,其中比较和选择就是判断。

 

判断会呈现多种状态,一种是完全不自觉的,一种是上升到意识表面而自觉的,其中间应该还有更多状态。对信息的比较和选择是判断,将信息和自己的生理需求进行比较和选择也是判断,判断决定下一步的意识和行动,所以判断在认识过程中无处不在。我们一般理解的判断是对思维进行反省的判断,范围比较小。比如走路遇到水沟,跳过去或绕过去都不需要上升到意识层面,但用语言表述出来时就是对思维反省的判断。还有一些判断是根本上升不到意识表层的判断,记住一个画面和一段乐曲都离不开对各信息要素和其他信息要素关系的判断。

 

认识方面的4个基本能力和欲求是与生俱来的,但必须经过不断的自律性学习和锻炼才能熟练运用。认识行为的许多过程是在意识层面下进行的,不会上升到意识的表面。这4个基本能力的每一项的实行都需要消耗能量,于是,如何使用最小能耗达到最大认识结果是认识行为的行动指南,这是认识行为的省力原则。所以,认识行为接受来自自律神经的反馈体系的引导,而反馈体系则依靠快感和非快感衡量认识行为的每个过程是否合理。省力原则是认识行为的判断标准并反映在感性和理性的各个方面,纯粹的审美意识也是以此为准则。在一定条件下神经反馈系统的快感升华为美感。

 

省力原则指引认识行为寻找可以把握事物的有用信息而不是全部信息。一般来说,通过对信息的比较,有特殊性的信息才是有用信息。一根直线的两个端点是有用信息,而直线之间的无数个点使用价值就不高,但中间点也是有用信息,它可以帮助我们把握两端点的关系。我们把握一根直线时,只要把握住它的端点和中间点即可,这样做可以使我们节省大量脑力。

 

那么,对于更复杂的事物怎么办?当事物的信息量非常大时,我们会进行比较和选择把具有某种共性的信息分类处理。康德说范畴是人的先验能力一点儿没错,但他强调的是理性,而实际上无论感性还是理性,其结构都是一样的,在理性方面是范畴,在感性方面是信息的群化或类化,因此感性才可以顺利上升为理性。

 

理论上说,信息被分类后,对于众多信息我们只要记住几个群和各个群中的一个信息,然后记住数量就可以了。这样做比记住所有信息要省力很多。缺点是信息被简化,事物显得抽象并暧昧。但对人来说,根据行动目的,认识行为不需要做到非常准确细致。省力原则下认识行为根据认识行为的目的决定认识的深度。省力原则当然也是与生俱来的,但需要在认识行为中学习来提高。让3岁前儿童看着格子线画图(比如写个田字),他画的肯定是断续的折线,只有成长到一定年龄后才能用直线画格子,尽管直线比折线省力得多,但不经过认识能力的发展就无法实现。

 

关于如何把信息归类进行把握的说明,可以参看格式塔心理学给出的视觉认知的几项基本原则。1,类似形成类。2,相近形成类。3,封闭形成类。4,单纯形成类。尽管这些原则很早就被人发现了,但没有脱离心理学领域。如果我们把各种形的字换成信息两字,这些原则的价值就可以扩大到艺术美学领域,哲学甚至人工智能领域了。

 

人的认识行为将信息分类处理的结果是,一个大信息里包含很多小信息,这构成一个信息群,信息群又是由许多更小的信息群构成。每个信息群里的信息都具有某些共同点和共同属性。于是,信息群可以简化,某种情况下,可以用一个信息去代表这个信息群。这样就出现了符号。符号可以构成语言,但符号还不是语言,语言必须是两个以上的符号的组合。目前只有人有语言能力,灵长类可以被教会使用语言。有些动物可以有身体语言,但没有能把两个符号组合起来表达意思的,所以不是严格意义的语言。

 

信息群可以用符号代替,但不是所有的信息群都可以有符号代替。思维的本质是信息和信息群互相比较、选择的过程。信息群即使没有符号化,思维也可以存在。但这种思维必须是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相邻的信息群之间的比较和选择,具有时间和空间的连续性。任何比较高级的动物都可以进行思维判断,但思维无法摆脱时间和空间制约。只有当符号代替信息群,被时间和空间分隔开的信息群才可以通过符号进行比较和选择,思想才能脱离时间和空间束缚自由进行,这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

 

代表信息群的符号本质上就是概念。但我们必须清楚概念可以有两种,一种是语言概念,一种是非语言概念。就是说,信息群即使没有符号代表,也可以是一个概念体,这是非语言概念。动物也可以有概念。狼吃了一只白羊后,看到一只没见过的黑羊,它会知道这也是可以吃的羊,所以说狼是有羊这样的概念的。而且狼获得羊的概念不必吃过很多羊,只要一只就可以。而羊吃过这片草后,也会吃那片草,对羊来说它也是有草的概念的。我们过去接受的教育说,概念是通过很多事例总结出来的,并不完全正确。某些概念如此,但更多情况下,对单个事物的认识就包含了概念性认识和个体性认识了。

 

虽然说信息群可以成为语言概念和非语言概念,更多的信息群是无法用符号代替的,但在把握事物过程中缺之不可。比如说很单纯的几何图形,方形和圆形是有概念名称的图形,而方圆之间的无数个过渡图形是没有名称概念的。西方人相信语言可以完全阐述真理,而老子说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则是说明中国人很早就正确认识到语言符号不能完全阐述真理。古人荆浩说的有形无形实际上就是说语言概念(有名称的形)和非语言概念(无名称的形态)。说到这我们就应该明白,非语言概念的信息是艺术的本质部分。荆浩还有一个概念是,这是一个更重要的概念,是指由形构成的形态,被人误解为物象。中国引进不少西方概念后,把祖宗的概念忘掉了,结果,既不能发展思想,又不能开拓新思想。这是题外话。

 

现在,我们继续探讨语言概念和非语言概念的产生过程。

可以形成符号的信息群,一般是比较特别的事物或事物的特别部分,是典型信息,而那些无法形成符号的信息则依靠和典型信息的近似度来把握。就是说看到一个方形和圆形之间的过渡形,如果没有名称会说这个形是类方形或类圆形。必要时,其中间状态可以产生新的符号概念,如半方半圆形。

 

距离典型信息越近越容易把握,越远越容易混乱。因为距离典型信息近,可以在不需要详细把握时以典型信息代替,认识行为就可以处于非常省力状态。我们说那个孩子长了个圆脸蛋儿就是这个做法。古典美学认为典型和中庸是美学原理之一,其美学本质来源于此。

 

以上,基本上就是人认识事物的方法。对事物逐层分类处理是思维的本质特征。概念符号是思维的省力原则的必然结果。当认识行为结束后,我们会根据事物得到许多信息的关系状态,我们需要记忆认识结果,不仅要记忆已经生成符号的部分,还要记忆更多的未生成符号的信息关系,这部分的信息量十分庞大,我们会尽力把信息符号化以减少信息量。但符号不是真正减少信息量,仅是对信息的暂时替代。

认识行为结束后,当我们去认识新的事物时,我们开始认识行为的同时还要检索记忆,经验里的典型符号和典型信息于是成为检索目录。

 

上述认识行为的能力是生来俱有的,但后天运用需要对认识能力的发展。于是,我们需要在认识行为的方方面面都给予自我奖励从而使自律性学习成为可能。审美意识就是来自对认识行为能力的提高时自律神经的反馈体系的快感奖励。但每个奖励不都是美感,而是一个小小的快感,只有当小的快感积淀到一定程度后才能上升到美感。

 

下面是来自认识行为的快感和美与艺术的一些对应关系。

 

1.  首先,开始认识事物需要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心,这是快感来源,艺术崇尚创新就是来自这点,而当代艺术则把创新推为首位价值。

2.  古典美学的一般原理认为美是秩序、和谐、节奏、平衡、对称等。这些原理基本上都是来自认识行为的过程。

我们听音乐时一直在把听到的每个音和其他音进行比较和分类,有联系的连续音形成小节,不断重复出现就是节奏,这时,复杂的音声可以很省力的方式把握,于是产生快感并直接形成美感。而对于噪音,认识能力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将噪音分类处理。

绘画也是如此,整洁的画面带给人和谐,秩序,节奏感。这些都是画面各个信息要素可以被顺利分类的结果。中国传统绘画的画面要素基本就是各种形的重复,由此我们可以得到非常强烈的形式美感。有平衡感的画面可以使视觉范围基本固定在画面内部,认识行为不为画面之外的非认识对象的环境干扰,这是平衡感觉的本质理由。对称的画面其信息量可以半折,符合省力原则。节奏的本质基本是类似信息群的一定间隔的排列,和对称一样,信息量可以被大量简化。

所以那种认为因为美是和谐与秩序,世界的本质是和谐与秩序,所以美是主客观的统一的思想是错误的。正确定义是,追求和谐与秩序是认识行为的方法和本能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把握事物。当事物符合我们认识行为的方法时,我们可以用最小的能耗去把握事物,这是美感产生的根本原因。而美感快感的产生又可以使我们在认识新事物时,使用最好方法去把握事物,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提高认识能力。

 

3.  前面两点是人生来俱有的先天的美感能力,换句话说是纯粹形式。

我们在认识行为中要不断建立典型信息,作为信息比较的基准和信息检索的目录索引。那些成为典型信息的事物可以带来快感。据科学统计,无论男女被称为美的人基本是一个族群的平均化了的面容。人很小的时候,没有人的美丑感觉,在接触了很多人之后,不断把见过的面孔平均化,于是心目中出现了典型面孔的信息群。看到美人后,其面容距离典型面孔最为接近,可以用最少的信息去记忆,也就是最理想的记忆体,所以产生美感。当然,美人五官端正必不可少,这也符合前面的美学对称原理。

对人美的判断不是先天的,需要经验和判断,所以这种判断充满主观性。

 

4.  美感还来自认识行为的比较能力。对四季的赞美离不开把时间按季节进行把握的能力。儿童时间概念不强,一般对四季美基本上没有感受。传统美学里关于崇高的美感都离不开经验的积累,只有有经验和阅历的成人才能感受。人生中,对理想的追求和实现都可以唤起至上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和美感很近似,容易混同。体验可以获得美感,但体验离纯粹形式美感越来越远,也充满了主观性任意性。体验的对象可以是具有纯粹形式美感的对象,比如一朵花,也可以是被称为丑陋的对象,比如残墙破屋。总之,体验获得的美感必须依赖于经验,知识,道德感等非纯粹美感的判断材料,不是纯粹的美感体验,但是,因为经验,知识,道德感这些背景因素可以促使来自审美对象的感动便得极为深刻。这是纯粹形式本身无法产生的。

 

5.  美感还来自意识深层的自我满足。心理学里有个提法,人的深层意识里都有我最可爱的意识。虽然有些喜剧的笑点比较低俗,比如看别人踩香蕉皮滑倒而大笑就是在内心里认为别人愚蠢而对自己的肯定的外现。这个基本上不属于美感了,但喜剧是艺术,也是美学研究对象,不得不提。引人发笑往往是对非正常状态的判断,也是和认识行为相联系的。

 

6.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美感来源,就是认识行为对模仿的鼓励。人在成长过程中离不开模仿,作为反馈体系的鼓励结果,模仿给人带来巨大快感。相声表演很多是模仿秀。戏剧表演、写实绘画都是对模仿的体验过程。在体验模仿的过程中,认识行为把记忆里获得的各种信息和欣赏对象进行比较,这个过程是对自我认识能力的检验过程,对提高认识能力极为有益,所以产生美感。因为这个美感来源是天生的,属于人类共性。任何没有进行过训练的人都会对逼真写实的绘画和模仿发出由衷感叹,因为其原始性所以一般也被认为比较低级。

 

7.  如果体验属于对自然美的感受,那么艺术美和自然美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把艺术美和自然美混同的人太多,不得不说。艺术美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艺术品的结构信息特质,一个是由此唤起的对现实事物的比照。前者属于美的纯粹形式,和描绘对象无关。而艺术品唤起的现实对象可以有美丑两种对象。人们更乐于欣赏描绘对象也是美的作品,比如仕女图。因为对艺术品结构信息的把握可以获得和谐、秩序、节奏或平衡等美感,属于先天能力,但来自艺术品的和谐、秩序、节奏或平衡等美感,一般人需要训练才能感受。这是常人无法理解毕加索及抽象绘画的根本原因。一件作品的描绘对象和题材可以唤起观赏者关于理想,道德等方面的判断,如果和观赏者的道德心一致,人们在这样的作品中获得的美感享受会得到增强。

 

8.  对画面信息处理唤起描绘对象的形象的过程也是获得美感的一个来源。我们观看一幅作品,在各种形色之间寻找描绘对象。形象过于清晰或过于暧昧都直接影响审美感受,因为这些因素影响我们的认识行为的正常进行。所以齐白石追求似与不似的境界。把握一件艺术品,不仅要把握描绘对象,更要把它作为物来把握,认识行为需要非常巨大的能耗,而从中获得的美感享受也可以是巨大的。

 

 最后还要说一点,美感来自对认识能力的自我满足,还需要认识行为和认识能力的一致。认识行为因为认识对象产生的认识能力的不足和过剩都会影响美感获得。让儿童看推理片,或让成年人看幼儿节目都会因为和认识能力的不一致而引起反感。

 

总之,只有用美来自认识行为的能力和方法的观点才能解决美学的许多疑难问题。这个观点可以完全解释美感在人类进化中的作用和人在成长中的作用,也可以明白艺术和美的关系,更可以理解当代艺术的价值取向和可能性及发展方向。

认识行为基本上是一个积累概念的过程,每个人看到的世界都不是当下的世界,而是有生以来的世界的总和。成人后,世界的总体形象已经形成,因为缺少新鲜事物,认识行为基本上只是确认对象,无须把握分析。只有发明、科学发现和艺术品才能给人提供新鲜的认识对象,所以,艺术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事业,创造是它的灵魂。

 

在结束本文时正好看到吴味在谈论死亡的崇高。顺便说一下,西方美学里常常谈论人格美,对此概念是否成立,是否可以称为美,我觉得值得商讨。这里有一个情报来源的问题。如果和某人生活在一起,亲眼目睹某人的伟大行为,那你心里可能产生无限景仰之心,转化成爱心也有可能,但这些感情里面基本是道德判断,而不应该归于美的领域。如果你不是和某人同居共处,你获得的情报信息只能通过媒体,你的感动是媒体塑造的感动,属于艺术美的范畴。

 

生,死,爱情是艺术的永恒主题。这些主题可以使作品感人至深,但这些事情本身不是美也不是艺术。同样,无穷的自然力量本身也不是美,在排山倒海的巨浪之下,每个亲临其境的人的感受只会是恐惧,如果想感受其美必须通过图片,绘画或电影,这就是审美需要距离的理由。而通过媒体再现感受巨浪的美,美感已经不是巨浪本身,而属于艺术了。

 

另外,周兄提到的米罗和梵高,他们都是非常伟大的画家,创造了自己的艺术样式,在画面处理方面至善至臻,其美学价值、艺术价值皆来自于此。如果海德格尔只是从一双鞋看到鞋主人的艰辛而没有从画面本身获得美感享受,那么他离美和美的真理肯定还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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