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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愿啃老,光天化日蒙面抢劫20元获刑三年六个月

 法律读书屋 2014-11-01

    横县青年韦昌福家境殷实,但是他却不想啃老,想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创造财富,但是他创造财富的梦想却因为走上抢劫的歧途而破灭了。8月14日,横县法院对被告人韦昌福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韦昌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21日上午,被告人韦昌福因无钱花便产生抢劫的念头,后戴上口罩去到横县马山乡马山街附近的一座公路桥底下伺机作案。10时许,被害人覃某等人途经该路段时,被告人韦昌福便尾随覃某等人至一菜地旁边,并从后面用力将覃某拉倒,覃某压在地上实施抢劫,抢得现金20元,得逞后逃离现场。

    横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昌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被告人韦昌福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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