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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花旗银行的掠夺

 真善情 2014-11-01
汉口花旗银行的掠夺



                           花旗银行在汉口的掠夺

  花旗银行亚太地区总代表处设在上海,管理新加坡、香港和中国设立的所有分行。汉口分行归上海花旗银行管辖。剖析一个花旗银行汉口分行供大家研究,能够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汉口分行是个小银行,中国大军阀、大商人存款都找上海花旗银行分行,汉口花旗银行基本上鲜为人知,尽管这样,我们翻开资料,花旗敛财手段也会令您吃惊。

      由全国政协主编的《文史资料选集》第53辑中有这样一篇文章:《汉口花旗银行的掠夺》。该篇文章系政协湖北省武汉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供稿。 作者董明藏早年就读于汉口辅德中学,后升入北京中国大学(孙中山成立的大学,位置在前门西侧),毕业后回到汉口,经刘子敬介绍进入汉口花旗银行工作。1926年北伐军占领武汉后,董明藏担任第三任买办(买办是替外国人办事的负责人,解放后曾被定为敌我矛盾),后到上海银行任副理。1931年余文卿从作者的助手升任汉口花旗银行第四任买办,作者是担保人。董余互相利用达三年之久。作者以亲身经历描写当年花旗银行在中国的掠夺行为。

      汉口自1862年开始划为租界,英、俄、德、法、日五个帝国主义先后控制这个地区,作为经济侵略的据点。19世纪末,花旗银行才计划向汉口伸展,雇请英国人罗尔斯(也称为老虎)的充当汉行大班。罗尔斯携来英、美籍职员二人,并由上海带来一个姓陈的买办。觅就英租界鄱阳街景明大楼附近地点为行址,"并运用夸大欺骗的广告术,把它的国旗用来作为分行行名,称"花旗银行"。资金说是总行调拨,实际所见只是屋顶上的一面花旗和几枚印鉴,几箱本票及电报密码"。(见《文史资料选集》第53辑第715页)

      "充当汉口花旗银行买办……则须取得保证人提供的全权保证。买办签定契约,须请外国律师签证,除付签证费100两外(白银),每年还须照付顾问费100两(白银)。契约内容的要点:

      保证在大班指挥之下,领导买办帐房顺利发展业务;

      真实报导当日市面行情和金融动态,以及有关当地军政的情况;

      严守行内秘密,并须宣扬本行信用和该'国'国威;

      大班嘱办之事,须马上办到,因故迟延时,须申明理由;

      买办及其属员在业务经营上有意或无意使该行有形或无形受到损害,应由买办负责赔偿损失,若有发现不忠于该行的言行,即行辞退,重者并应负'法律'责任;

      买办账房所用职员、出店、勤杂等,概由买办负责雇请,每月薪给五百两,由买办负责包干;

      货币真假鉴别,统由买办负责,倘有差错或挪用、卷逃事情,概归买办负责赔偿;

      营业上规定的买办收入佣金,归买办所有,自行分配。买办自己都有一定的资产,还提出了相当的保证金,所以只有从业务上多卖力气,多挣佣金,因而都驯服于花旗之下,按照花旗契约从事活动。"(见《文史资料选集》第717-718页。)

      "花旗洋帐房在大厅,大班还有大班房。所有总分类帐册、印鉴卡、印鉴等等,均在洋帐房由洋人负责专管。关于买办帐房职员经营的部分,在作成记录以后,除洋人以外旁人不准翻阅。大班房对任何人非请莫入,买办有事相商,也要得到大班的许可。所有华籍员工倘有"不礼貌"或擅阅帐册、泄露机密的事情,轻则当面斥责,重则令买办即刻辞退,这便是'洋大人'的不成文法,也就是吃洋饭的'起码守则'。至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计划、表报、批示和密码电报底本,那更是洋帐房的绝密文件"(见《文史资料选集》第718页)。

      董明藏写道:1926年北伐军克复武汉以后,花旗总行即趁机进行内部改组,易名为CITY BANK城市银行,但在我国仍保持中文花旗银行牌名不动。大革命高潮过后,中国军阀、资本家大量买进美金转存于纽约的花旗总行(见《文史资料选集》第716页)。

      "1931年余文卿以我的助手充任花旗银行第四任买办,仍由我作担保人。我到上海银行后,陆续将花旗的一部分外汇业务带到上海银行来,这样互相利用达三年之久,大班发生疑问,才中止我的担保职务。至1938年武汉沦陷,花旗汉行将歇,所有未了手续,概转上海区行办理。"(见《文史资料选集》第717页)

      "辛亥革命时,有些贪官污吏,抬送现银和现洋到花旗银行兑换钞票,一掉到手便欣然色喜以为'万事大吉'。由于钞票的大量发行,便替花旗打下了无本求利的根基,加之那时水火刀兵的影响,就有大批钞票流失,没有回笼"(见《文史资料选集》第719页)。 也就是说,花旗银行用一纸钞票换取了大量的中国财富归为己有。

      "在辛亥革命前后,军阀、官僚、地主、富商纷纷把大宗的现款存入外国银行以避风险,而较著名的汇丰、花旗等银行,到了紧张关头却故意不收,以致有人甘愿放弃息金,只求代为保存,并表示万一要远走,且可担负水脚和特别费,当时传说外国银行收保险费,即系指此。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发生,花旗大班即得意洋洋地对我们说:'世界大战发生了,美国是中立国,花旗是可靠的银行,中国人的存款马上就会自然而然地送进花旗来。'果然不出所料,所有那些新老军阀、贪官污吏、富吏巨商,以及妓院鸨母、和尚尼姑等人,都陆陆续续地涌进花旗之门。于是它又规定须存款一千元始能开户,越多越好,少了不收……越是这样'俏皮',越是应接不暇。现金一箱一箱地堆满了库房。洋人还故意用脚一踢,而且傲慢地狞笑说:'这么重的东西,真是增加我们的麻烦。'

      ……花旗银行吸收存款,是不问来历、不留地址而且自诩为绝对负责保密的,仅凭对证存单号码、印鉴卡取款,转存则换单换卡。买办帐房只做传票,签 字后连同印鉴卡交洋人保管。经办人就是这样机械地工作,而且要奉命唯谨和守口如瓶。当时的存户,多半也是讳莫如深,只用堂记户名,而不写真实姓名。所用的印鉴,更是古怪百出,应有尽有。兑款主要校对印鉴,倘若洋人认为印鉴不符,只能就原话转告,将存单掷还。本人也只能是叹气而去……存户中固然有一部分是'生怕招风'的守财奴,但也有一部分是得来的不义之财,或即是来历不明的人,因此在存入款项之后迄无踪影者有之,由于遗失印鉴或顾单而不敢出面者亦有之。花旗银行又有一项规定,存户有达十五年没有问过信的,那就被视为无主承受的存款而径行没收了。花旗又规定顾客不能高声讲话,否则就要受到管门巡捕的斥责。到汉口英租界收回改为特三区以后,所雇的行警一样为虎作伥。"(见《文史资料选集》第719-720页)

      "花旗银行在经营业务范围内,把外汇业当作主要的业务,经常进行卖空买空的活动。在外汇市场上常与其他外国银行竞争,有时也放价。对于买办帐房虽然随时下达行情,却又不许外露,既要大量招揽外汇生意,又须得笔笔过脚清楚,倘有丝毫含糊,马上就要受到指责。对于外国行家的……往来手续,比较有些优待。对于我国银钱业介绍的或直接上门的外汇生意,则是自恃拥有现款和与各大洋行有往来的关系以及美元在国际市场的地位,认为在买卖外汇的汇率上,非迁就它不可,因而在言谈和态度上都表现出明卡三分。这样,它在汉口的美汇市场上逐渐取得了优势,几乎完全可以控制了。"(见《文史资料选集》第721页)

      "美国花旗银行在汉口营业40年,掠夺我国人民的财富,究有多少,由于主要的帐册掌握在外籍职员手中,我们是无从知晓和估计的。但从其业务的经营原则来看,他们对买卖外汇,非有三分利息的生意不做,对于存放款利率的差距,则是控制在二分之一的上下,由此概略地估计,它从经营金融业务上掠夺我国的财富纯利,至少总在一千五百万元(指美元)以上。它的具体作法,除了前面叙述的一些情况外,还有下列几项: "

      在埠际间汇款的汇水方面,花旗总比中国的银钱业高出两三分。这是因为它的分支机构拥有存户的现钱,当市场银根吃紧时,各地分支机构,都能支付现金,因此我国一般的守财奴为了要能提现,情愿多付汇水,而乐于与该行往来。该行在综合平衡汇进汇出的情况下,在甲地先进入,乙地后支出,并无须运出现金,也无任何风险,即可坐收渔人之利。 "

      在1927年大革命时代,武汉因现金封锁,引起银根奇紧,只要持有现金,即可利市三倍。花旗银行见有利可图,即商由美国停泊汉口的兵舰赴上海装运白银现洋来汉,因系由兵船上起货,海关无法发觉检查,这一次贩卖现银生意,该行即赚上三、五万元。 "

      花旗银行不交纳我国的营业税、所得税等,所以在营业开支方面,比起中国的银行来就减少了一笔开支,成为无形中的收益。 "除了这些金融活动外,花旗银行还掌握了华中教区的全部'差会经费',以开展文化活动,从而影响我国政治,那就无法用数字来计算了。"(见《文史资料选集》第721-722页。)         这是作者只写汉口花旗银行当年的情况。《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记载;汉口花旗银行是个小分行,业务不多,尚且如此,那么上海花旗银行呢?中国其它九家分行呢?它的掠夺远远超过汉口花旗银行。还有很多军阀和国民党高级将领在解放前已经战死疆场,没有机会取回自己的钱,遗留在花旗银行的钱财至今没有清算。 解放后,有很多人持票去找花旗银行上海分行,该分行为了搪塞这些中国人,曾一度在门口挂出牌子称"业务已和中国银行结算……"由于那时正值国家实施"没收一切官僚资本"的政策,许多持有此类票据的中国人没敢去找中国银行。 解放上海时,花旗银行早有撤退准备,没有留下多少证据。据业内人士说:尽管实行军管一段时间,也只能和花旗银行结算了极少的一部分这样的存款,致使大批财产至今仍被花旗据为己有。

  《人民日报》于1979年9月9日刊登国务院授权中国银行收回中国被美国冻结的资产,但是由于刚刚改革开放不久,人们还心有余悸,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敢上报,还有的军阀曾经是共产党的死对头,也是他们不敢上报的原因,据业内人士介绍,1982年只从美国花旗银行结算了几千万元。 由于收不到凭证,中国银行的清算部门已变成了商业银行,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一个专业部门从头到尾地清算这笔历史遗留帐。 难怪上海花旗银行最近向报界称"近几年他们接待上百起提款案件,无一是真的。"其中它也称周西成、金娣存款也不是真的。难道真的是这样吗?外资银行在中国多家,解放前也不是花旗银行一家,怎么没有人找别的外资银行呢?这说明了什么?当然,这里不排除有鱼目混珠假造材料的行为,但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当年花旗银行掠夺的财富。该行所发证件五花八门,留下众多证据所致。由于他们暗箱操作,很难找到旁证,使许多人的追讨难上加难。花旗银行当年在完全失控的情况下,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是中国的有钱人和贪官污吏的财富养肥了花旗银行,成全了美国人! 现将部分内容影印如下;

(附录是中国律师集团网站"法界传真"消息,这篇消息是客观事实。) 

九旬老人誓讨海外存款12亿美元
 
由黄金、白银制成制成的存款文件正本

       中侦网讯:2001年7月15日,记者见到了一笔特殊的存款单。在存款主人的代理人邵连华先生北京的住所,记者看到,它由4张纯金及数张纯银金属铸成,存款单的签发日期是1941年4月7日,金额为2.5亿美元。上面刻有花旗银行总裁和存款人的头像,存款人为金娣女士,存款地点是新加坡金城道分行转存纽约总行。记者看到,在这笔存款凭证中有用英文标注的字样:该存单为"特别发行,不可撤销,无时间限制"、"在世界分支提取均有效"。

      邵连华先生称:作为金娣的代理人,由于在美国曼哈顿花旗银行总行提取存款及为提取存款进行的法律诉讼未果,他将在中国起诉花旗银行,利用中国的法律向花旗银行讨回这笔60年前的存款,本息共计约12.2亿美元。

      主人曾是军阀秘书,随后,他向记者讲述了这笔存款的来历。这笔巨额存款的主人金娣,曾是上个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贵州省军阀、贵州省主席周西成的机要秘书。

      当年,周西成将自己的黄金、现金、实物等价值3亿美元的财产,以18个人的名义分别于1927年、1928年、1938年,存入了美国花旗银行在新加坡的金城道分行,金娣为18人之一。1941年日本占领新加坡前夕,周西成将其存款剩余的2.5亿美元的继承权交给了金娣,移交手续在花旗银行办理,花旗银行向金娣开具了存款、取款及有关凭证。其后,由于当时中国战乱频繁,金娣作为这笔巨款的惟一主人辗转藏匿,最终隐居于中国南方的小山村。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美国政府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国的全部资产,金娣老人的这笔数亿元存款也被冻结在美国。 首次取款遇到挫折 1979年中美两国达成解冻中国在美资产的协议,金娣这时才有了取回存款的条件,但因其隐居与世隔绝,直到1990年她才知道存款可以取回。由于年事已高加上行动不便等原因,金娣委托他人办理取款。哪知这条取款之路竟是一条充满荆棘的艰辛之路。 怀着美好憧憬的金娣老人委托他人两次去新加坡代办此事,但得到当地花旗银行的答复是,需向纽约总行请示。 在中国人的思维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况且是放在一家国际大银行里的存款,更应该按法律约定办事。谁知邵连华等人随后在美国的遭遇却令人不敢相信,据邵连华先生说,他与美国律师于1997年11月5日在纽约花旗银行总部与银行副总裁进行了谈判,花旗银行这位副总裁在谈判中答应三个月内结案。但事后花旗银行不但不及时兑付,百般推诿,拒绝见面。 美国花旗银行进而提出"存折有假",但又拒绝提供书面答复,只是说花旗银行原名不叫花旗银行,在银行的历史资料中对于这笔存款"查无纪录"。 说起当时的遭遇,邵连华仍是忍不住心中的愤怒:"这场官司,让我看清了美国的法律、美国的文明。"

      在美提起诉讼受阻 据邵连华说,美国代理律师通过多方取证,证实存款文件是花旗银行发行的。美国花旗银行英文改过三次名称,但中文名称在亚洲地区一直未改,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的分行一直沿用花旗银行名称。 在无法继续协商的情况下,邵连华于1998年开始在美国就此事提起民事诉讼。1998年5月8日,邵连华委托美国AUERBACH&KIRSCH律师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受理后原定于当年10月6日开庭,但AUERBACH&KIRSCH律师于9月17日突然发传真声明不再担任原告方律师,因此使得联邦法院的开庭受阻。事后AUERBACH&KIRSCH律师的秘书,一位中国留学生向邵连华透露,在9月17日,开庭之前花旗银行将自己的一件案子交给了AUERBACH&KIRSCH律师。这位秘书还透露有人将要对此采取行动,建议邵连华尽快回国。但这些挫折与威胁并没有吓退邵连华,反而更坚定了他的信念。

      第二次开庭成泡影 最后邵连华找到了美国著名律师哈维,在听他介绍完案情后,哈维律师异常激动地说:"当年花旗银行只是州立小银行,突然之间变成了国际大银行,哪来的那些钱,我们这一代人都没有研究明白,现在我明白了。我相信这件事一定是真的。" 哈维律师在同美国联邦法院进行交涉后,商定1998年11月30日再次开庭。哈维律师通知原告方派证人并携带证据赴美,并在美国联邦法院发出开庭通知的前提下,依法向此案相关的中国公民发出出庭作证的邀请函。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以有移民倾向为由拒绝签证,使得第二次开庭又成泡影。

      在这种"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邵连华等人在美国的民事诉讼实际上失败了,他们的诉讼权力在美国名存实亡。就在山穷水尽的时候,哈维律师说:"为什么你不在中国打这场官司。依据花旗银行的章程,只要是在美国花旗银行有存款,到其任何一家支行提取均为有效。"这一句话提醒了邵连华,他要回到祖国去,在自己的国土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中国专家进行论证 2000年12月24日,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等我国数名著名法律专家和金融专家,在北京召开了一次论证会,会上考证了这笔存款的真实性和法律诉讼的管辖权问题,最后专家们集体在会议纪要上签了字。 专家们认为,依据凭证上记载的"在世界上所有分支机构提取均为有效"的规定,中国法院有对这笔存款进行法律诉讼管辖权。对此著名法学专家、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律师认为,此案事实存在。"以目前的这些材料来看,完全符合在中国法院的立案要求。由于这些存取款票证是花旗银行特别发行的没有可比性,所以辨别其真伪的资料应由花旗银行来提供。" 对于这笔存款的真实性,代理此案的王川律师认为:"对于这些存取款的凭证,目前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其是伪造的。本案应该符合法院的立案要求。"

      花旗银行称这有假 2001年7月16日,记者电话采访了花旗银行上海总行公关部郭女士,她在看过部分凭证传真后,认为这些材料存在问题。 她说:"其一在票面两侧刻有当事人双方头像不符合花旗银行开具票据的规则,其二在票据开头与文件中多次出现的citybank(城市银行)字样,都是连在一起的,而正规的应该是两个单词分开的。"

      一些国内银行界的制币专家在看过整套票据后认为,全套票据做工精致,不是仿造所能达到的。以其纸制票据上的五色套印技术而言,就现在的制币技术来说也是非常先进的。其铸造三套文件所用的金属,黄金6.5公斤,白银还要多,金银总价值超过10万美金。但这还不是最高的,其文件的制版费最为昂贵,在77件文件中,有印制的、有金属铸造的、还有丝织的、五色纸的、蚕丝的。文件大部分是双面印刷铸造,近200个版面,以现在的技术估算,需制造费用80多万美金。

      悬念何时才能揭开 由于这笔存款发生在1941年,至今已有60年的时间,本息已累计达十多亿美元。目前当事人金娣女士尚在,今年已是93岁高龄。由于她年事已高,留给她的时间不会太多了,这笔巨款会在她的有生之年回到祖国,回到其真正主人手里吗? 对此,邵连华先生充满了自信:"我办的是为中国讨回公道的事,同时也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利益,更长了中国人的志气。这样的事我相信一定会胜利,也一定能够胜利。"

      据了解,目前此案已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有关各方正在协商之中,据其代理律师介绍,此案的相关资料已搜集齐备,相信案件不久将会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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