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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的权利侵犯行为

 荣耀七星台 2014-11-02
  1.良知是一个人存在的基本前提,如有人宣扬连他自己都难以置信的言行此种人当被灭绝。在我们做错事或说谎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有一种内疚羞愧感这就是良知。上帝把最重要的东西交给人的心灵,让他们时时警醒时时鉴察,是为了让他们做一个完全的人公义的人,不管是出于何种理由图谋恶计撒谎欺诈都是一种对社会还是个人的不负责任行为。都是应该被弃绝的。

  2.暴力行为当禁止。暴力行为不仅会破坏正常生存环境,而且还会助长歪风邪气激化社会矛盾,进而威胁他人生命,囚禁他人自由,践踏他人人格尊严等造成一系列严重灾难。如果人人守定武力互相残杀算计,罪终会把整个社会推下罪恶的深渊,因此推行暴力行为的人应该受到严厉惩罚,不得有丝毫宽恕。

  3.奴役之罪是世之至罪,役使之人当被终身禁锢自由。自由人之天性,如果不是出于自愿的合作行为,任意无故剥夺他人自由,这是社会大忌。

  正常的情况下,人人都是自由的有尊严的,各自在不同利益的驱使下相互缔结协约,然后按各自要求完成彼此责任拿走属于自己的利益,如果有人并非出于自愿强迫他人按自己要求维护自身的利益,这对接受方本身是一种权利的触犯,有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私闯他人禁地以及窥探他人隐私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每一个社会人都有自然属性,他不仅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遵循社会法则而存在,也作为自然上的自我有依凭自己意愿处理个人事务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和。个人生活完全独立于社会行为和集体意识,是神圣不可侵犯和剥夺的。

  5.诬陷他人会对受害者造成名誉损失,社会应该对这种行为严令禁止。如果某些人出于自生利益、安全、荣誉的考虑就去恶意诋毁他人,构陷他人,单从道德上讲这就是很无耻的。从社会法制看他妨碍了其他人的存在,给他人的生活造成恶劣影响,而这种事实对于受害者又是完全不存在的,那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6.强抢偷盗行为。个人财产未经本人允许其他人不得行侵占、转让、赠予等利益相关联的职能。经过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获得的财产是受保护的,然而不经正当途径(如通过白白强夺、偷窃他人、欺诈、暴力胁迫、设谋侵占等方式)获得他人产业当属重罪。,

  7.无论有意或是无意妨碍他人安全(安全指人生安全、财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等同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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