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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亟待关注和重视

 yzsr273 2014-11-03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提出,要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岳阳市政协常委、岳阳市农业局副局长、致公党岳阳市委副主委黄玉祥反映: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在一些省市地区开展,实践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亟待关注和重视。

  一是农民的心理因素不能忽略。农民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心理:部分村民希望通过确权颁证弥补减损的土地面积,原来一直没有解决的农田纠纷能够得到解决;部分村民实际种植土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希望借助新一轮确权登记增加惠农补贴;也有人担心自己因户籍迁走而在确权颁证中失去土地。同时,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大讲土地私有化,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利益。

  二是二轮承包中所叠加积累的新旧矛盾要重点关注。主要表现为一是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及时分发到户,土地权属关系混乱,存在着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一地多证、一证多地、无地无证等现象。二是存在着农村土地多轮流转、公益设施建设用地占用农田、农转非以及婚丧嫁娶土地没调整、农户间互换田块等土地纠纷问题。

  三是基层积极性亟待提高。农村基层乡村干部由于顾及社会稳定,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总体积极性不高,甚至有些地方不愿意开展试点工作。

  四是政策性问题需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员户口迁走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问题,1998年二轮承包的30年合同还未失效,与这次确权颁证的政策衔接问题,需进一步完善可操作性的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

  一是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基层农经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基层干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登记规则、档案管理、地籍测量技术及程序、地籍测量与登记业务操作规程的培训。

  二是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登记试点的正确宣传,制定操作性强的试点操作规程。切实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依靠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解决实际纠纷,动员各方力量加强民主监督。对纠纷难解的田块可区别对待,划定争议区,依法、及时、严格查处借机违法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或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以及借机侵害发包人、其他权利人权利的行为。

  三是遵循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相关精神。1999年开始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规定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应严格遵循二轮承包的相关精神,不改变承包地经营权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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