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首脑于1941年8月在大西洋北部纽芬兰阿金夏海湾的奥古斯塔号军舰上举行大西洋会议。8月13日签署大西洋宪章。
全文如下条:
①两国不追求领土和其他方面的扩张。 ②反对未经有关民族自由意志同意的领土变更。 ③尊重各民族自由选择其政府形式的权利,设法恢复各民族被剥夺的主权和自治权。 ④力求使一切国家,不论大小、胜败,在贸易和原料方面享受平等待遇。 ⑤促成一切国家在经济方面最全面的合作,以促进经济进步和社会安全。 ⑥希望在最终摧毁纳粹暴政之后重建和平,使各国都能在其疆土内安居乐业,使全体人类自由生活、无所恐惧、不虞匮乏。 ⑦在公海上航行自由。 ⑧世界各国必须放弃使用武力,在普遍安全制度建立前,必须解除侵略国家的武装。 ⑨赞助与鼓励能够减轻各国人民军备负担的一切措施。 大西洋宪章提出的对法西斯国家作战的目的和进步民主的重建战后和平的目标,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对于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和打败德、意、日侵略者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成为以后联合国宪章的基础。同时,“机会均等”、“海上自由”等内容有利于美国战后与英国争夺势力范围,取得世界“领导地位”。同年9月,苏联等国表示同意宪章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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