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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9001B

 百纳精文 2014-11-05
2009版标准中特别强调了对软件的质量管理。
——在“4.1总要求”中增加了“注5:适用时,组织可参照GJB5000的要求,建立、实施并改进其软件过程”,在总要求中引出GJB5000,明确了对军用软件研制单位软件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并在参考文献中列出GJB5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
GJB5000A-2008《军用润见能力成熟度模型》。是军用软件研制能力评价的依据标准,作为我军加强军用软件质量管理而开展的一项工作,目前评价试点优先选择了部分承担关键和大型软件研制任务的单位进行。该标准将组织的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分为5个等级:初始级、已管理级、已定义级、已定量管理级、优化级。有关研究表明,对于软件为主的研制单位,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软件过程能力相当于成熟度2级。
——在“7.1产品实现的策划”中明确“f)计算机软件工程化管理要求”;
软件工程:(Software Engineering,简称为SE)指用工程化方法构建和维护有效的、实用的和高质量的软件,目标是提供具有正确性、可用性且成本适宜的软件建产品。(具体要求详见7.3.1)。其目的是生产具有正确性、可用性以及成本适宜的产品。 过程主要包括开发过程、运作过程、维护过程,覆盖了需求、设计、实现、确认以及维护等活动。伴随以上过程,还有管理过程、支持过程、培训过程等。软件工程化通常遵循的原则如用分阶段的生存周期计划进行严格管理、阶段评审、能清楚地审查等。
——在7.3.1 o)规定“对计算机软件需求分析、设计、实现、测试、验收、交付和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策划,落实需求管理、策划与跟踪、文档编制、测试、质量保证、配置管理工作”。

2.6 进一步完善了试验控制要求

针对军用产品的论证、研制阶段的特点,2009版标准特别关注了试验控制的要求。
——在7.3.9试验控制中新增“d)对试验发现的故障和缺陷,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并进行试验验证(见8.5.2);e)试验过程、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以及“必要时,应邀请顾客参加试验。试验结果应向顾客通报,试验过程变更时应征得顾客同意”的要求。

2.7 进一步完善了供方管理的要求

据统计,当前产品在使用、试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甚至更多)是由于元器件、原材料、零部件造成的。因此在标准修订过程中,明确了对供方管理的具体要求。
——4.2.4记录控制增加“程序应包含对供方产生和保持的记录的控制要求”;
——7.3.1增加1)“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供方的质量控制”;
——7.4.1采购过程增加“选择、评价供方时,应确保有效地识别并控制风险(见7.1)”;
——7.4.3采购产品的验证增加“组织应编制采购产品的验证准则。顾客参加验证活动不能免除组织提供可接受产品的责任”;
——7.4.4采购新设计和开发的产品完善了“b)在技术协议书或合同中,明确对供方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
——8.5.2纠正措施中增加“当确认供方对不合格负责,适用时,组织应向供方提出纠正措施要求,并评价供方措施的有效性”。

2.8 进一步理顺明确了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2009版标准对产品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增加了有关产品使用和维护技术培训、各种技术文件的控制、交付后信息的收集、交付过程中和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等相关要求,更合理地指导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
——7.5.7增加“组织应按规定完成产品使用和维护技术培训”;
——7.5.8新增了“c)收集和分析产品使用和服务中的信息(见6.5);d)交付后发现问题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调查、处理和报告,见8.5.5)”及“注:交付后的活动通常可包括技术咨询、安装、维修、备品及配件供应、产品延寿、退役等。”
2.9 进一步规范了质量信息管理

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是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产品信息、产品质量信息、过程信息和体系信息的管理,2009版标准增加了一些要求和内容。
——6.5质量信息规定“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确定质量信息的需求,对信息的收集、贮存、传递、处理和利用进行管理,满足顾客需要;
——在7.1产品实现的策划时,提出“产品质量评价和改进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要求”等。

2.10 反映了质量目标中的SMART原则

2009版标准关于5.4.1质量目标增加了“质量目标应体现对产品质量水平的追求,与顾客的期望相适应。组织应保持质量目标实施和评价的记录(见4.2.4)”;以及8.4数据分析关于“组织应对产品质量和过程绩效与质量目标进行比较,识别改进机会”的要求。

2.11 增强了监视和测量在体系改进机制中的作用

对于体系的有效性及其过程有效性通过5.6管理评审、8.2.2内部审核以及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实现多级监控,在8.2.3新增“为确保过程达到所策划的结果,组织应:a)识别需要监视和测量的过程,规定各部门在过程监视和测量中的职责(见5.5.1);b)确定监视和测量的项目、方法、频次和判定准则;c)保持过程监视和测量的记录以及采取措施的记录(见4.2.4)”。并在8.2.4新增“当产品未完成所有要求的验证活动,需例外放行时,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征得顾客同意,并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能追回和更换产品”的要求。

2.12 强化风险管理,确保产品可实现

在2009版标准中补充和完善了风险管理要求。风险是对特定的不希望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概率)及发生后果的综合。风险管理要求是指针对产品实现过程的各阶段制定风险管理计划,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的活动,包括制定风险问题规划(风险规划)、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拟定风险处理备选方案(风险处理)、监控风险变化情况(风险监控)及记录所有的风险管理情况(风险记录或文档)。
——7.1产品实现的策划增加“j)风险管理要求”,以及“注5:风险管理包括组织应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在产品实现各阶段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形成各阶段风险分析文件,必要时提供给顾客”;
——7.2.2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中增加“d)风险得到识别和有能力解决”;
——7.3.1设计和开发策划中明确“f)识别制约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并确定相应的措施”;
——7.4.1采购过程中增加“选择、评价供方时,应确保有效地识别并控制风险(见7.1)”;
——8.5.3预防措施中新增加新注“识别预防措施的机会可源于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性分析(FMECA)、风险管理、防错技术和有关产品质量信息等”。

2.13 进一步完善了技术状态管理要求

在2009版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技术状态管理要求。技术状态是指在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并在产品中达到的物理特性和功能特性。技术状态管理是指应用技术和行政管理手段对产品技术状态进行标识、控制、审核和纪实的活动。
——7.1新增“注6:技术状态管理参见GJB3206”,并在参考文献中列出GJB3206《技术状态管理》;
——7.3.7增加“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应符合技术状态管理要求(见7.7)”;
——7.7修改为“组织应实施技术状态管理,内容包括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和技术状态审核。顾客要求时,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技术状态基线确定及其更改应征得顾客同意”的要求。

2.14 强化了提供符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证据的记录要求

在2009版标准中明确了记录的要求。4.2.4记录控制新增“程序应包含对供方产生和保持的记录的控制要求”,完善了“记录应能提供产品实现的完整质量证据,并能清楚地证明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记录的保持时间应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与产品寿命周期相适应”的要求。
对于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证据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如5.4.1“组织应保持质量目标实施和评价的记录(见4.2.4”)、7.3.8“保存试制过程和采取任何措施的记录(见4.2.4),当组织委托供方进行验证时,应规定委托的要求并保持委托和验证的记录(见4.2.4)”、7.5.6c)“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并作实测记录(见4.2.4)”、8.2.3c)“保持过程监视和测量的记录以及采取措施的记录(见4.2.4)”等。
其中下述4个记录是2009版标准增加的记录:
——质量目标的实施和评价的记录(5.4.1);
——对需要控制的工作环境的监视、测量、控制和改进措施的记录(6.4);
——委托供方验证产品时的委托和验证的记录(7.4.1);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的记录及采取措施的记录(8.2.3)。

2.15 补充和完善了产品标准化要求

2009版标准补充和完善了产品标准化,提出标准化要求。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预先确定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建立一个完整的标准化体系,并以此作为控制和评价工作的依据,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4.2.3h)要求应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按规定进行“标准化检查”;
——在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7.1“e)产品标准化要求”;
——在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保7.3.1“g)实施产品标准化要求,确定设计和开发中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2.16 进一步明确了工艺管理和设计开发要求

2009版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工艺管理和设计开发要求。
——4.2.3h)要求应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按规定经工艺会签;
——7.3.1j)要求设计和开发中采用的新工艺应经过论证、试验和鉴定;
——7.3.2e)“工艺要求”规定为设计和开发输入内容之一;
——7.3.3e)规定应在工艺文件上标识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
——7.3.3e)注2将“工艺方案、工艺规程”规定为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输出的重要内容;
——7.3.8a)要求组织应保证“a)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当阶段进行工艺评审”,且应在形成文件的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程序中加以规定。

2.17 调整了对文件的要求

——增加了2个程序文件:
a)质量信息控制程序(6.5);
B)新产品试制控制程序(7.3.8);
——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变化
a)不再要求编制关键过程控制文件(7.5.6);
b)规定记录控制“程序应包含对供方产生和保持的记录的控制要求(4.2.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应明确不合格品的隔离、标识、记录、审理和处置的要求(8.3)”。
——增加4个记录(如前所述)卢国雄上传,QQ:420881990,,http://www./question/mailto:18621880108@126.COM 18621880108 2009版标准中特别强调了对软件的质量管理。
——在“4.1总要求”中增加了“注5:适用时,组织可参照GJB5000的要求,建立、实施并改进其软件过程”,在总要求中引出GJB5000,明确了对军用软件研制单位软件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并在参考文献中列出GJB5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
GJB5000A-2008《军用润见能力成熟度模型》。是军用软件研制能力评价的依据标准,作为我军加强军用软件质量管理而开展的一项工作,目前评价试点优先选择了部分承担关键和大型软件研制任务的单位进行。该标准将组织的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分为5个等级:初始级、已管理级、已定义级、已定量管理级、优化级。有关研究表明,对于软件为主的研制单位,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软件过程能力相当于成熟度2级。
——在“7.1产品实现的策划”中明确“f)计算机软件工程化管理要求”;
软件工程:(Software Engineering,简称为SE)指用工程化方法构建和维护有效的、实用的和高质量的软件,目标是提供具有正确性、可用性且成本适宜的软件建产品。(具体要求详见7.3.1)。其目的是生产具有正确性、可用性以及成本适宜的产品。 过程主要包括开发过程、运作过程、维护过程,覆盖了需求、设计、实现、确认以及维护等活动。伴随以上过程,还有管理过程、支持过程、培训过程等。软件工程化通常遵循的原则如用分阶段的生存周期计划进行严格管理、阶段评审、能清楚地审查等。
——在7.3.1 o)规定“对计算机软件需求分析、设计、实现、测试、验收、交付和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策划,落实需求管理、策划与跟踪、文档编制、测试、质量保证、配置管理工作”。

2.6 进一步完善了试验控制要求

针对军用产品的论证、研制阶段的特点,2009版标准特别关注了试验控制的要求。
——在7.3.9试验控制中新增“d)对试验发现的故障和缺陷,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并进行试验验证(见8.5.2);e)试验过程、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以及“必要时,应邀请顾客参加试验。试验结果应向顾客通报,试验过程变更时应征得顾客同意”的要求。

2.7 进一步完善了供方管理的要求

据统计,当前产品在使用、试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甚至更多)是由于元器件、原材料、零部件造成的。因此在标准修订过程中,明确了对供方管理的具体要求。
——4.2.4记录控制增加“程序应包含对供方产生和保持的记录的控制要求”;
——7.3.1增加1)“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供方的质量控制”;
——7.4.1采购过程增加“选择、评价供方时,应确保有效地识别并控制风险(见7.1)”;
——7.4.3采购产品的验证增加“组织应编制采购产品的验证准则。顾客参加验证活动不能免除组织提供可接受产品的责任”;
——7.4.4采购新设计和开发的产品完善了“b)在技术协议书或合同中,明确对供方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
——8.5.2纠正措施中增加“当确认供方对不合格负责,适用时,组织应向供方提出纠正措施要求,并评价供方措施的有效性”。

2.8 进一步理顺明确了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2009版标准对产品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增加了有关产品使用和维护技术培训、各种技术文件的控制、交付后信息的收集、交付过程中和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等相关要求,更合理地指导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
——7.5.7增加“组织应按规定完成产品使用和维护技术培训”;
——7.5.8新增了“c)收集和分析产品使用和服务中的信息(见6.5);d)交付后发现问题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调查、处理和报告,见8.5.5)”及“注:交付后的活动通常可包括技术咨询、安装、维修、备品及配件供应、产品延寿、退役等。”
2.9 进一步规范了质量信息管理

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是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产品信息、产品质量信息、过程信息和体系信息的管理,2009版标准增加了一些要求和内容。
——6.5质量信息规定“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确定质量信息的需求,对信息的收集、贮存、传递、处理和利用进行管理,满足顾客需要;
——在7.1产品实现的策划时,提出“产品质量评价和改进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要求”等。

2.10 反映了质量目标中的SMART原则

2009版标准关于5.4.1质量目标增加了“质量目标应体现对产品质量水平的追求,与顾客的期望相适应。组织应保持质量目标实施和评价的记录(见4.2.4)”;以及8.4数据分析关于“组织应对产品质量和过程绩效与质量目标进行比较,识别改进机会”的要求。

2.11 增强了监视和测量在体系改进机制中的作用

对于体系的有效性及其过程有效性通过5.6管理评审、8.2.2内部审核以及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实现多级监控,在8.2.3新增“为确保过程达到所策划的结果,组织应:a)识别需要监视和测量的过程,规定各部门在过程监视和测量中的职责(见5.5.1);b)确定监视和测量的项目、方法、频次和判定准则;c)保持过程监视和测量的记录以及采取措施的记录(见4.2.4)”。并在8.2.4新增“当产品未完成所有要求的验证活动,需例外放行时,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征得顾客同意,并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能追回和更换产品”的要求。

2.12 强化风险管理,确保产品可实现

在2009版标准中补充和完善了风险管理要求。风险是对特定的不希望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概率)及发生后果的综合。风险管理要求是指针对产品实现过程的各阶段制定风险管理计划,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的活动,包括制定风险问题规划(风险规划)、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拟定风险处理备选方案(风险处理)、监控风险变化情况(风险监控)及记录所有的风险管理情况(风险记录或文档)。
——7.1产品实现的策划增加“j)风险管理要求”,以及“注5:风险管理包括组织应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在产品实现各阶段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形成各阶段风险分析文件,必要时提供给顾客”;
——7.2.2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中增加“d)风险得到识别和有能力解决”;
——7.3.1设计和开发策划中明确“f)识别制约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并确定相应的措施”;
——7.4.1采购过程中增加“选择、评价供方时,应确保有效地识别并控制风险(见7.1)”;
——8.5.3预防措施中新增加新注“识别预防措施的机会可源于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性分析(FMECA)、风险管理、防错技术和有关产品质量信息等”。

2.13 进一步完善了技术状态管理要求

在2009版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技术状态管理要求。技术状态是指在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并在产品中达到的物理特性和功能特性。技术状态管理是指应用技术和行政管理手段对产品技术状态进行标识、控制、审核和纪实的活动。
——7.1新增“注6:技术状态管理参见GJB3206”,并在参考文献中列出GJB3206《技术状态管理》;
——7.3.7增加“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应符合技术状态管理要求(见7.7)”;
——7.7修改为“组织应实施技术状态管理,内容包括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和技术状态审核。顾客要求时,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技术状态基线确定及其更改应征得顾客同意”的要求。

2.14 强化了提供符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证据的记录要求

在2009版标准中明确了记录的要求。4.2.4记录控制新增“程序应包含对供方产生和保持的记录的控制要求”,完善了“记录应能提供产品实现的完整质量证据,并能清楚地证明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记录的保持时间应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与产品寿命周期相适应”的要求。
对于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证据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如5.4.1“组织应保持质量目标实施和评价的记录(见4.2.4”)、7.3.8“保存试制过程和采取任何措施的记录(见4.2.4),当组织委托供方进行验证时,应规定委托的要求并保持委托和验证的记录(见4.2.4)”、7.5.6c)“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并作实测记录(见4.2.4)”、8.2.3c)“保持过程监视和测量的记录以及采取措施的记录(见4.2.4)”等。
其中下述4个记录是2009版标准增加的记录:
——质量目标的实施和评价的记录(5.4.1);
——对需要控制的工作环境的监视、测量、控制和改进措施的记录(6.4);
——委托供方验证产品时的委托和验证的记录(7.4.1);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的记录及采取措施的记录(8.2.3)。

2.15 补充和完善了产品标准化要求

2009版标准补充和完善了产品标准化,提出标准化要求。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预先确定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建立一个完整的标准化体系,并以此作为控制和评价工作的依据,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4.2.3h)要求应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按规定进行“标准化检查”;
——在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7.1“e)产品标准化要求”;
——在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保7.3.1“g)实施产品标准化要求,确定设计和开发中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2.16 进一步明确了工艺管理和设计开发要求

2009版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工艺管理和设计开发要求。
——4.2.3h)要求应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按规定经工艺会签;
——7.3.1j)要求设计和开发中采用的新工艺应经过论证、试验和鉴定;
——7.3.2e)“工艺要求”规定为设计和开发输入内容之一;
——7.3.3e)规定应在工艺文件上标识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
——7.3.3e)注2将“工艺方案、工艺规程”规定为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输出的重要内容;
——7.3.8a)要求组织应保证“a)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当阶段进行工艺评审”,且应在形成文件的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程序中加以规定。

2.17 调整了对文件的要求

——增加了2个程序文件:
a)质量信息控制程序(6.5);
B)新产品试制控制程序(7.3.8);
——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变化
a)不再要求编制关键过程控制文件(7.5.6);
b)规定记录控制“程序应包含对供方产生和保持的记录的控制要求(4.2.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应明确不合格品的隔离、标识、记录、审理和处置的要求(8.3)”。
——增加4个记录(如前所述)卢国雄上传,QQ:420881990,,http://www./question/mailto:18621880108@126.COM 186218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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