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国债券信息网相关信息显示,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点发行8亿元项目收益票据。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内首只以公募形式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以下是该只债券基本条款: 一 项目实施主体: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二 债券名称:2014年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益债券(简称“14穗热电债”)。 三 发行总额:8亿元。 四 债券期限:10年期,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五 债券利率:上限7.45%。 六 发行方式:跨市场发行。 七 簿记建档日:2014年11月17日。 八 增信安排: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第一差额补偿人,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第二差额补偿人。在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收入无法覆盖债券本息时,将按照补偿顺序承担补足差额的义务。 九 信用级别:债项AA,联合资信评定。 十 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 十一 募集资金用途:全部用于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的投资建设。 十二 交易结构图: 十三 发改委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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