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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牛的物业管理公司

 昵称20273808 2014-11-07
 中国最牛的物业管理公司
是康师傅的余孽吗?湖南制造冤案水平的技巧可能是最高的
长沙一物业管理可以和派出所的牌子挂在一起,合署办公,合署办案,可以拿铁棍把住户耳朵打聋,打得皮开肉绽还可以做假案把住户坐牢了半年还要赔偿18万。
    长沙德政园诺亚方舟大厦管理处的牌子可以和派出所牌子挂在一起合署办公,合署办案,保安拿铁棍把住户耳朵打聋,打得住户身上皮开肉绽还把住户关押了半年要赔偿18万。执法机关已经到了明火执仗的程度了,湖南的执法机关的黑暗骇人听闻。
   是康师傅的余孽吗?湖南制造冤案水平的技巧可能是最高的——对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荷花园派出所谭刚副所长和办案民警肖洁办理的王敏故意伤害唐耀辉一案强烈质疑?一桩物业住户面对保安凶器的自卫案就这样在他们手中办成了故意伤害案,其中还极可能掺杂司法鉴定作假的伤情。一桩冤案的形成有赖于几个方面的高度配合。司法不公,这是最典型的案例,受害人王敏在看守所中表示愿意牺牲自己来唤醒汉民族司法公正的良知。社会最底层无辜者的碧血能否灌醒这种草菅人命的恶劣的执法方式?
一、对保安唐耀辉(派出所的牌和私人物业管理的牌挂在一起,合署办公,住户搞不清那是派出所还是物管?)轻伤证据的强烈质疑?
1、急诊病历记载:初步诊断唐耀辉第9、10肋骨骨折。律师在案卷中没有看到唐耀辉的影像检查诊断资料,这是王敏案的至关直接证据。没有这个证据派出所是怎么断定唐耀辉肋骨损伤的?是凭想象还是办案人员有透视眼?
2、如果有影像检查诊断证明,唐耀辉的第9、10肋骨骨折是由什么原因直接导致的?从王敏、唐耀辉笔录中王敏没有用尖锐的凶器和钝器,王敏只是面对凶器铁棍自卫的一双空手,可否再根据第9、10 肋骨位置,推论唐耀辉第9、10肋骨骨折:不是肉掌所致而是双方在争抢铁棍时被铁棍撞击所致?
3、强烈质疑唐耀辉第9、10肋骨骨折轻伤影像检查证明窜通作假。
律师申请对唐耀辉第9、10肋骨骨折现在重新进行影像法医鉴定如石沉大海。影像检查的报告医院不能在只有荷花院派出所一家认定的外资旺旺医院。
要求对唐耀辉在旺旺医院影像检查诊断报告医生、急诊证明医生进行调查和传唤,对此段时间旺旺医院的监控录像进行调查,调查涉嫌作假的证据事实。
从新的影像检查片子子中寻找唐耀辉第9、10肋骨未骨折形成轻伤的证据。
二,对王敏只是轻微伤质疑
1、王敏当天在旺旺医院影像证明有可能是医院医生作了手脚。长沙旺旺医院是荷花园派出所的定点检查业务单位,那里的伤情鉴定只有荷花园派出所一家自己认定,放到别的司法机关是不认的,个中缘由你知道的。那是一个外资办的到处拿业务的医院。
2、笔录中多次提到王敏被唐耀辉铁棍打击腹部有明显的红肿、压痛,派出所未按医嘱对王敏复诊,为什么?
3、王敏及家属多次申请对王敏进行复查,派出所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为什么?
4、王敏现在的轻微伤法医诊断报告质疑:
一是出具时间在6月15日,是在事发1个月之后;
二是王敏一直未到医院复查;
三是出具王敏轻微伤报告时王敏当时已被羁押在看守所,出具报告的法医据悉人都未到看守所,王敏的人都没有看到,更没有影像检查报告排除,那这个法医是如何进行鉴定的?过了一个月派出所是怎么断定王敏只有轻微伤的?是凭想象吗?
四是对该法医进行调查和传唤,是受何人指使对王敏草率做出法医鉴定报告的?
三、强烈质疑办案民警涉嫌偏袒唐耀辉,循私,不是公正办案执法。
1、见前面第一条、第二条;
2、在医嘱未在王敏复诊确诊有无铁棍所击轻伤的前提下单方面行政和刑事拘留王敏'
3、笔录中对唐耀辉用铁棍击打王敏的恶劣情节避重就轻,有意明显偏袒。
4、对唐耀辉如何冲进监控室拿、持铁棍、如何冲出监控室主动持凶器狠狠击打击王敏的脑袋这种致命故意违法行为有意冲淡,包庇。(唐耀辉私藏凶器铁棍,派出所帮其开脱就说是顶门用的,一个派出所的牌子都挂在门口的办案机关居然要用铁棍顶门吗?笔录中派出所凭想象帮唐开脱说是躲到监控室去的,完全不成立。如果是躲进去的,为什么马上持铁棍冲出来?为什么不躲在监控室不出来?而且笔录中也没有任何人看到王敏追到监控室门口的情节材料,因为王敏本来就没有继续追唐耀辉。而对这些重要的细节办案民警在询问时提到了没有?为什么?笔录中为什么一句也没有?
5、唐耀辉明知道王敏是诺亚方舟的长期住户,而自己的身份是物业保安,是为住户服务的,有什么深仇大恨要用铁棍先动手打住户脑袋这种致命的地方要致人于死地?办案民警很清楚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以及起因,为什么单凭一个唐耀辉自己作的漏洞百出疑点重重的伤情诉说而不考虑其中唐耀辉先用凶器击打王敏这个重要的恶劣的实施细节?为什么不考虑其他综合因素?
6、王敏许多善良的细节办案民警有意不提,甚至有意望断。
王敏主动打110;但派出所案卷中说成接到匿名举报电话;
主动配合派出所调查,在回到家后到派出所去接受调查,但派出所案卷中没有提及,只是笼统地说将王敏、唐耀辉带到派出所;
7,王敏在自卫抢到唐耀辉击打他脑袋和腹部的凶器铁棍后并没有回击唐耀辉,而是主动交给了物业人员;(笔录中有一位唐耀辉同事物管人员的证词:从王敏的手上拿走了铁棍,请记住,派出所记录的是:这位唐耀辉同事物管人员用的是以“拿”字!)
在唐耀辉躺在地上撒赖时,王敏马上主动停止了对唐耀辉的自卫。
在派出所提请批准逮捕申请书上:“逮捕必要性:有继续实施犯罪的可能,确有逮捕必要”。请问:王敏“有继续实施犯罪的可能”在哪里?“确有逮捕的必要”在哪里?而且已有5月26日王敏家属与唐耀辉签的《和解协议书》,以及知道王敏是诺亚方舟的长期住户。
8、办案民警为什么偏袒、包庇唐耀辉,把王敏有意往死里整?唐耀辉漫天要价,派出所关着人,双方配合得很默契。
对唐耀辉的行政处罚是在6月20日,为什么?而对王敏的行政拘留为什么就在事发当天?5天后在王敏伤情没有复诊,整个案情未充分公正综合考虑的情况下就马上将王敏直接转为刑事拘留?
物业和派出所联防的牌子是什么利益关系二个牌子能够挂在一起,而且是挂在住户大堂不是临街的住宅里面,是合署办公还是合署办案?那里到底是派出所还是物业管理?国家庄严神圣的司法机关牌子就这样到处和私人机构牌子乱挂在一起,冤假错案就是这样派出所和私人物管合署办公做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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