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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同时被两校录取”是以考生为本

 nizijun 2014-11-10

“可同时被两校录取”是以考生为本

        作者: 于立生

  上海市教委称,明年春季高考将开始探索考生同时被两所高校录取的招生模式。考生可以同时被两所学校录取,但要在规定时间内到一所高校进行确认。(11月9日中国广播网)

  上海市2015年春季高考,考生可同时被两校录取,则可以说是局部实现了“以考生为本”。考生高考念大学,说穿了,是以分数为据择优,一方缴纳学杂费,一方提供教育服务的平等关系。那么,在录取过程中,高校和考生之间,也就该做到充分的双向选择,而不是偏于让高校高高在上选考生。

  春季高考的招生方式与夏季高考有较大不同,春考成绩主要靠“统一文化考试+院校自主测试”,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目前与国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最为接近的一种高考模式;其实,这也是向传统的回归。稍作回溯,著名学者季羡林1930年考大学,就是同时被北大、清华录取,最终选择清华的。史学家赵俪生1934年考大学,也同样被北大、清华录取,他还先到北大念了一个星期,体验之后,又因艳羡清华的洋楼和优美校园,重到清华报到。

  考生可同时被两校录取,是对高校、考生之间平等关系的还原,是对考生选择权的尊重,同时,也势必倒逼出各个高校在生源压力下的激烈竞争,进而优胜劣汰,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当然,考生可同时被两校录取,也意味着必有一家高校要被放弃。但这绝谈不上考生违约或不诚信。因为,契约的订立,当自考生手持录取通知书报到缴纳学杂费时起算,而此前的志愿填报,只是意向性的。上海市教委新闻办表示:“考生可以被自己填报的两所院校同时预录取”,——“预录取”而非正式录取,一个“预”字,也充分说明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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