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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秋冬是怎样划分的?

 sml4605 2014-11-11
春夏秋冬是怎样划分的?


  我国古代以立春(2月4日或5日)、立夏(5月5日或6日)、立秋(8月7日或8日)、立冬(11月7日或8日)作为四季的开始。

  民间习惯上用农历月份来划分四季:正月到三月春季,四到六月是夏季,七到九月是秋季,十月到腊月是冬季。正月初一是春天的第一天,故又叫春节。

  在气象部门,通常以公历3—5月为春季,6—8月为夏季,911月为秋季,12—2月为冬季,并且常常把1、4、7、10月作为冬、春、夏、秋四季的代表月份。

  在现代天文学上,则以春分(3月20日或21日)、夏至(6月21日或22日)、秋分(9月22日或23日)和冬至(12月21日或22日)作为四季的开始。

  由于天文四季纯脆是从天文因素考虑的,它忽略了大气环流和下垫面性质等重要因素,故划分的四季与实际的气候季节变化不怎么符合。

        因此,物候学家们根据气温、降水等与农作物生长有密切关系的气象要素的分布状况为依据来进行四季划分,其标准为,以五天滑动平均气温低于10℃作为冬季,10~22℃的作为春季或秋季,高于22℃的作为夏季。这种以气象要素为依据划分的四季,被叫做气候四季。、虽然气候四季比起天文四季更接近四季的实际气候,但因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所以,若要作全国性的气候四季划分是十分困难的,而且一般人们也不容易直观接受。

    为了使天文四季和气候能够大致相吻合,所以又出现了天文四季与气候四季相结合的四季划分法,它把天文因素和气候因素进行结合互相补充。在我国,一般是以3~5月为春季,6~8月算为夏季,9~11月算为秋季,12~2月算为冬季,这就是现在人们习惯概念上的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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