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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交易渐行渐近 上交所称已具备恢复条件

 原野奋斗 2014-11-11
上交所在沪港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回转交易(也被广泛称为“T+0”)机制一直是该所重点研究推进的创新,沪港通的推出无疑将加快内陆市场在这一领域的探索。我国股票市场已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已经具备了恢复“T+0”的条件。

  11月10日,上交所在沪港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回转交易(也被广泛称为“T+0”)机制一直是该所重点研究推进的创新,沪港通的推出无疑将加快内陆市场在这一领域的探索。我国股票市场已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已经具备了恢复“T+0”的条件。

  所谓回转交易制度,也即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的交易行为。对此,广发证券分析师李聪认为,随着国内证券业务、品种的逐渐丰富并与成熟市场不断靠拢,核心交易制度向成熟资本市场看齐也将是发展的大方向。

  “根据我们研究,‘T+0’制度对股指走势的短期影响正面,中长期影响中性。对股指波动率影响较小,对股市成交量的影响正面。整体而言,有利于证券公司的经纪、自营、融资融券等多项业务。”李聪表示。

  可以说,全球范围内几乎所有股票交易所均在执行“T+0回转交易”,且国内股市也曾有过此段历史。国内A股市场曾在1992年12月24日~1994年12月31日执行过“T+0回转交易”制度,但在当时各项监管制度不完备的情况下,为了降低市场的投机风险,从1995年1月1日开始,A股和基金交易停止了“T+0回转交易”。

  回顾国内A股市场由“T+1”转为“T+0”以及重新恢复“T+1”阶段的股指表现,“T+0回转交易”对股指走势短期影响正面,中长期影响中性。

  当上交所在1992年年末开始执行A股“T+0”,股指由此前的横盘震荡开始迅速上扬,不到2个月时间,股指上涨了1倍,但随后逐渐回调并接近执行“T+0”之前的水平;而当上交所在1995年1月3日开始重新恢复A股“T+1”,股指由此前的震荡小跌转为直线下跌,但随后逐渐回升至恢复到“T+1”之前的水平。

  而从深交所市场的表现来看,1993年11月22日执行A股“T+0”之前,股指已经提前反映了其利好信息;1995年1月1日起恢复A股“T+1”,股指继续延续此前的下跌趋势。整体而言,“T+0”对深圳市场的影响相比上海市场表现要弱一些。

  相比之下,历史上上证A股和深证A股由“T+1”转为“T+0”时,成交量均出现了显著上升,反之,恢复“T+1”之后,成交量显著下降。

  此前,市场上呼吁恢复A股“T+0”的主要理由之一在于,在股指期货推出后,做空机制实行“T+0”,而做多机制依然实行“T+1”,导致两类交易机制不统一。这就意味着,当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股指大幅下滑时,广大个人投资者无法在当天将买入的股票卖出,无法规避风险,而大户和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所承担的风险完全可以通过期货市场实现风险对冲。

  对此,国信证券分析师郦彬表示,“T+0”机制可以减少因缺乏纠错手段导致的市场风险。此外,随着资本市场的完善,未来金融衍生品市场仍会不断发展。如果未来个股期权等衍生品陆续推出,期权市场“T+0”而股票市场采取“T+1”制度也会阻碍一些对冲交易的进行。

  郦彬认为,尽管目前A股推行“T+0”交易制度已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恢复“T+0”制度最大的障碍则来自于如何限制历史上过度投机的问题再次出现,因此未来有可能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步向“T+0”制度过渡。在其看来,成熟市场“T+0”制度伴随严格监管,因此,A股若恢复“T+0”或设交易门槛。

  其预计,未来“T+0”可能选择大盘蓝筹先行试点,以防中小公司出现过度投机。一方面,近几年大盘蓝筹股成交持续低迷,而中小市值公司交投活跃,大盘蓝筹股更加需要“T+0”制度来刺激交易;另一方面,如果在创业板等中小市值公司开展试点,由于上市公司流通市值规模普遍较小,实行“T+0”制度难以避免价格操纵和过度投机等现象的发生。这种情况下,上证50等大盘蓝筹股有可能率先试点恢复“T+0”制度。

(责任编辑:DF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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