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工作人员严守相关禁令 承 诺 书 一、
严格遵守省市县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管理规定。本人及家属不操办婚丧喜庆以外事宜,不参与亲戚以外所有婚庆活动;严格按规定申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控制在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范围内,婚事一事一天一地办理。不收受有利害关系单位、服务对象和个人的礼金,不动用公款、公物、公车。 二、
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公车私用,不违反规定私停私放,不驾驶公车;不违规借用、换用、占用企业或服务对象车辆;不悬挂假牌、套牌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
严格遵守严禁“带彩”娱乐规定。不在工作时间、公共场合“带彩”娱乐,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管理、服务对象“带彩”娱乐。 四、
对本单位和身边发生的违规请客的人和事,及时向组织举报,正确引导和制止违反相关禁令行为。 五、
自愿接爱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自身发生上述违反规定情形,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自愿接受纪律处分、组织处理。 六、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决不吸食、注射、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凡被举报或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七、
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局行政审批科。
承诺人: 2014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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