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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环保局

 误读四书 2014-11-11
《马鞍山蓝科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年修复2000平方米纳米涂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马鞍山蓝科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年修复2000平方米纳米涂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5-6740819,0555-6797615
地址:当涂县环保局(太白中路)(243100)
项目名称:年修复2000平方米纳米涂层项目
建设地点:当涂经济开发区科创园
建设单位:马鞍山蓝科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租赁当涂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园24号厂房,建筑面积3251平方米。项目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主要设备超音速送粉机、超音速喷枪、气控喷砂机、数控机床等,主要原料汽油、金属砂、喷涂粉末等,预计年修复2000平方米纳米涂层生产能力。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1)水污染防治: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等经处理后达标排放。(2)大气污染防治:加强车间通风,喷砂及喷涂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金属边角料、除尘收集的粉尘等外售,生活垃圾边角料一起交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含油污棉纱及纱布、废润滑油及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资质单位处置。(4)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5)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相关部门意见:当涂县发改委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1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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