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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禁令为何执行难?

 gzdoujj 2014-11-11

“最低消费”禁令为何执行难?

2014-11-05 08:04 阅读(242)评论(1)
 

“最低消费”禁令为何执行难?

 

    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已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第12条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规企业最高面临3万元罚款。但是,据媒体记者调查,尽管这一《办法》已生效数日,广州仍有餐厅“顶风”设置了“最低消费”,而当市民向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时,却因为这种投诉举报找不到受理部门而难有下文。不仅如此,一些餐厅虽然取消了包间的“最低消费”,但又通过收取服务费或差异化菜牌和价钱来取代最低消费。

    政府的规定,被商家视同儿戏,舆论自然要呼吁政府加强执法力量。消费者打了投诉电话却没有相应部门能够受理,这一事实也确实反映出政府部门在工作上存在的漏洞。但是,就政府部门来说,检讨自己在这方面的失误,采取相应措施弥补这一漏洞也许并不太难办到,重要的是,面对这一尴尬,政府有必要思考的是,为什么这样的规定会面临执行难?

    对于一些餐厅设置的包间“最低消费”,一直有消费者表示不满,包括一些酒店对消费者自带酒水设置的开瓶费,都很容易引起消费者反感。但是,餐饮市场本身已经是一个高度竞争的市场,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因此,如果对餐厅设置的“最低消费”不满,完全可以选择另一家不设这种限制的餐厅进行消费。事实上,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当大多数餐厅因为“最低消费”的存在而赶跑了消费者的时候,一定会有餐饮店放弃这种规定而开门迎客。

    在一个高度竞争的市场上,经营者和消费者应该处于平等的地位,双方都有各自的合法权益。餐厅为包间设置了较好的消费环境,设置“最低消费”是为了让其提供的这种服务物有所值,如果消费者占据了包间而消费量过低,就会使愿意接受“最低消费”的消费者无法得到消费,从而损害到餐厅的基本权益。当政府以保护消费者的名义要求餐厅取消“最低消费”时,实际上打破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这种平等关系。这种扭曲市场关系的规定自然不可能得到经营者的认可,它面临执行难也是必然的。

    同样的道理,餐厅反对消费者自带酒水,也是基于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平等关系产生的一种合理诉求。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实际上是在要求餐饮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免费饮酒场所,这显然超出了一个经营者的职责所在。有人强调说自带酒水的消费者在消费时还要点菜,使餐厅产生利润,但这并不是允许自带酒水这样的规定可以推出的逻辑结果,根据《办法》的规定,可以推理出的逻辑结果倒是,消费者自带菜肴进入餐厅,也应该通行无阻。

    身负市场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确实应该利用政府权力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这种保护不能以破坏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为代价。餐厅是否设置“最低消费”,说到底是一种商业经营策略,它是否行得通可以由市场来检验,而不是由政府来包办代替。作为消费者应该明白的道理是,花多少钱得到多少市场服务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准则,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自己的消费选择权,而不能期望利用政府的力量来向经营者提出无理要求。

 

    (信息时报,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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