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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经制西北民族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昵称16436572 2014-11-12

北宋经制西北民族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作者:连菊霞 来源:《敦煌学辑刊》 时间:2014-11-11

北宋的建立虽结束了唐末五代割据的局面,但在我国版图上仍然是民族政权林立,彼此干戈不已。在宋、辽、西夏鼎峙争夺的局面下,北宋王朝以其单一的自然生态区域、无险可守的边防形势和积贫积弱的国势,为了大量获取林木资源、卫护边疆安稳、抗击西夏,对西北民族地区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经制。这种经制在取得了一些预期效果的同时,却以对当地森林、草地等的巨大毁坏,而对当时及以后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在自然灾害频仍、物种迅速减少、生态危机日益严峻、而我国将致力于开发西部的今天,为了我国乃至全世界、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这段历史,我们不可不鉴之。

本文所指的西北民族地区,分布在今天的陕西北部、甘肃东部和南部、青海东部及宁夏的部分地区。这些地区,北宋时大体属于陕西路,具体而言,包括在今甘肃境内的有北宋的秦(天水市)、泾(泾川县)、原(镇原县)、河(临夏市)、洮(临潭县)、岷(岷县)、叠(迭部县)、宕(宕昌县)、阶(武都县)、成(成县)、文(文县)环(环县)、庆(庆阳市)等州及通远军(陇西县)、德顺军(静宁县,)包括在今陕西境内的有北宋的凤(凤县)、富(富县)、延(延安市)、麟(神木县北)、石(离石县)、陇(陇县)、府(府谷县)、丰(府谷县北)等州,包括在今青海境内的有鄯(西宁市)、廊(尖扎县)、湟(乐都县)等州及积石军(贵德县),包括在今宁夏境内的有灵(吴忠县)州、镇戎军(固原县)。这些地区,北宋时“诸羌杂处”,大量分布着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

北宋西北民族地区位于我国西北半月型游牧经济文化圈上,自古以来,她不仅以丰美的水草、寒冷的气候为我国提供了大量优质的畜牧产品,更以广阔的草原、茂盛的林木调节着当地及全国的气候环境和自然生态平衡。九世纪中叶,河陇军阀混战所造成的“五千里间,赤地殆尽”的惨状,经唐末五代的恢复发展,加之唐末五代这里为“王命不及”的“政治真空”地带,没有中原王朝的强行屯垦及对森林的大肆砍伐,因而到北宋时,西北民族地区植被较为完好,林木苍劲浩瀚,草场覆盖率相当高,农、林、牧相得益彰,和谐发展。这可从有关史料及西北民族地区发达兴盛的畜牧业、“耕牧自足”的生活状况窥见一斑。

从有关史料可见,当时西北民族地区森林广阔茂密。秦州“多巨木”,其辖境内的夕阳镇(今天水县西北新阳镇)“连山谷多大木”,其“西北接大薮,材植所出”,高防知秦州时,在此用“戍卒三百人”,就可“岁获大木万本”,大、小洛门(今甘肃甘谷县北永宁寨一带)“皆巨材所产”。宋初,陇山森林一片翠绿,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宋于“陇州西山、湖山、浇水等处,置木务以备边用。”而“熙、河山林久在羌中,养成巨材,最为浩瀚”,以致“可以取即今合用之数”。“洮、岷、叠、宕连青唐玛尔巴山,林木翳荟交道,狭阻不可行。”“洮、岷州山林深险,粮道难继。”

北宋西北民族地区的畜牧产品不光种类多,有马、牛、羊、犬、猪、骆驼等,而且质量优、数量多。先以马匹而言,吐蕃诸部频繁的进贡中,以马匹为主要贡品,在宋人眼中,洮、河蕃部“以养马为业”,“西凉与近西小蕃惟恃卖马获利”,吕颐浩云:“今秦州接连熙州及青唐界,乃自古良马产地,宋朝以茶易马于秦州,置提举茶马司,凡中国战马,皆自此路得之。”另外,以北宋市马、招马地点愈来愈集中于西北民族地区,也可看出其畜牧业之发达,产马之丰良。宋真宗咸平元年(998年),“市马外,河东则府州、岢岚军;陕西则秦、渭、泾、原、仪、环、庆、阶、文州、镇戎军;川陕则益、黎、戎、茂、雅、夔州、永康军”,“自赵德明据有河南,其收市唯麟、府、泾、原、仪、渭、秦、阶、环州、岢岚、火山、保安、保德军。”不久,宋廷据各市马场的收益,又进一步调整,“止环、庆、延、渭、原、秦、阶、文州、镇戎军制场”。招马之处主要是“秦、渭、阶、文之吐蕃、回鹘,麟、府之党项,丰州之藏擦勒族,环州之巴特玛家、保家、密什克族,泾、仪、延、火山、保德、保安军、唐龙镇、制胜关之诸蕃”。熙河开边以后,由于“熙河产马最多”,“青唐之马最良”,宋在新建的熙河路置“买马场六”,将马匹贸易完全转移到宋王朝控制的吐蕃地区,以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宋廷“岁买马二万匹,而青唐十居七八。”其次,牛、羊的数量也非常多。文彦博见秦凤、泾原“禾稼、牛羊满野。”开宝元年(968年)七月,董遵诲率兵击走通远军入寇蕃部,“获羊马数万”。景德三年(1006年)五月,渭州鄂克、延家等族“率三千余帐,万七千余人及牛马数万款塞内附。”而熙河一路数州更是“牛马富盛少比”。元丰四年(1081年)十月,李宪至兰州汝遮谷(在今兰州东35公里处),见“牛羊驼畜充满山谷”。熙宁六年(1073)九月,岷州吐蕃献“牛五百头,羊二千口”。同年十月,王韶收复熙河州,“获牛、羊、马以数万计。”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王韶破踏白、诃诺等城,“获牛、羊八万余”。(30)

由以上繁荣兴旺的畜牧业,可以想见当时供养、承载如此众多的畜产品的水草之丰美、草场之广阔。那么,受林、牧业之惠,在北宋势力介入以前,西北民族地区的农业又如何呢?

北宋西北少数民族因受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及本民族传统经济的影响,以牧业经济为主,但又因地制宜,在沿河川原地区经营农业,虽面积较少,但因水土、气候适宜而产量较高。如北宋前期,文颜博见“秦凤、泾原沿边蕃部比诸路最多,秋成以来,庄稼、牛羊满野。”熙宁八年(1075年),韩琦言:“秦州古渭之西,吐蕃部族散居山野”,“耕牧自足”。青唐城“仓储初以百万计”,又据赵挺之《崇宁边略》载:王赡于元符年间(1098——1100年)进攻青唐城时,青唐主辖正尝语人曰:“吾畜积甚多,若汉兵至,可支一万人十年之储。”熙宁六年,王韶率军入岷州,辖乌察和木琳沁归附,“两人各献大麦万石”。由此可见,北宋对西北民族地区大规模经制之前,这些地区森林草地覆盖广阔,森林茂密,畜牧发达,农业兴盛,呈现出一派郁郁苍苍、繁荣兴旺的景象。正如李远《青唐录》所载:“(宗哥)川长百里,宗河行其中,夹岸皆人居,间以松篁,宛如荆楚。”同时,正因植被较为完好,因而雨量充沛,水土流失得以控制,河水流量大,可通漕运,水利事业较发达。如北宋在渭河南岸的马鬃寨(今武山县南)、大、小洛门、夕阳镇、陇山等临河处均置采木务,用木筏顺渭河大批运输木材。北宋收复熙、河、湟、鄯等州后,利用洮水、湟水、宗河等河流,“置船筏”以运送士卒军需,又在熙州南关堡(临洮县南)以南到北关堡开凿大渠,引洮水灌溉,或辟稻田。政和五年(1115年)知宁州赵隆“引宗河水灌溉本州城东至青石峡一带地数百顷”。

北宋西北民族地区农、林、牧相得益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局面,随着北宋王朝对这些地区森林的大肆毁坏、对草场大面积开垦而惨遭破坏,从而使农、林、牧三者一损俱损,生态严重失调,自然灾害频仍。

在我国这一非常完整而独特的地域范围内,受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森林资源的主要分布区域为:东起长白山、大、小兴安岭,向西经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西南到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南岭诸山系及海南岛。北宋承五代之格局,北失燕云,西北部大量分布着党项、吐番、回鹘等少数民族,西南部为诸少数民族及大理政权所居地。而北宋与辽、西夏的鼎峙,使其无法从今东北三省、河北、内蒙、陕西北部、甘肃环县至敦煌一线北以获取林木资源,西南部的木材则或为宋人眼中“刚夷恶獠”、“人物犷犭旱,风俗荒怪,不可尽以中国法教绳之”的少数民族及大理政权所居有,或因道路险远而难以输出。这样,北宋所需大量木材只能从“族种分散”、势力相对弱小而交通又相对便捷的吐蕃等西北民族地区获取。

建宋伊始,北宋就以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为后盾,采取恩威并施的措施,开始了对西北民族地区林木资源的大力采伐。所谓“威”即首先在控扼之地设立堡寨,建采造务,屯兵戍守以弹压、威慑蕃部使其畏服或献地内属,或筑堡砦、壕栅以阻隔,然后用武力强行采伐。如建隆二年(961年),高防知秦州时,于夕阳镇“议建采造务,辟地数百里,筑堡于要地”然后驱逐蕃部于渭水之北,“募卒三百,岁获大木万章以给京师。”又如《宋史·温仲舒传》载:大、小洛门的木材为“两马家、尕藏、枭波等部”所据有,北宋“岁调卒采伐给京师”,温仲舒雍熙二年(985年)知秦州后,“部兵历按诸,谕其酋以威信,诸部献地内属”、“既而徙其部于渭北,立堡砦以限之”,然后他亲率军士采伐木材,开拓山林,直至淳化四年(993年)调任。但因这些盛产林木地带,长期以来是这些以牧业为主的吐蕃、党项等民族生息据有之地,宋廷对这些木材的强取豪夺必然引起这些蕃部奋起反抗,流血冲突时有发生。针对此况,北宋为了既安抚、稳定这些蕃部以保持边疆安宁,又能获取巨木之利,在采取“威”的手段的同时,亦对蕃部施以经济、政治上的赏赐,并调换原任负责官员来减缓因此引起的民族冲突,或使其献地内属。如高防知秦州时,因尽占渭南蕃土,调军士轮番采木,致使“尚波于等率诸族千余人,涉渭夺木筏,杀役兵。防出与战,俘四十七人以献。”“太祖虑扰边”,命吴廷代高防知秦州,“赦尚巴约等罪,所系戎俘并释遣之,赐以锦袍银带,遂罢采造务。”这样,是年九月,“尚巴约献优美地”。其次,用钱帛交换或用高价收买木材的办法,引诱蕃部“献木”。如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杨忠知秦州时,请于大、小洛门“开疆百余里”采木,但宋廷为尽量减少与蕃部的冲突,改用“取路采木,所经族帐,赉以缗帛”的方式。熙宁五年(1072年)九月,宋廷下诏:“镇洮军献木及运木蕃部并优与价钱,使及有所献并酬其值。”“献木”是指由蕃部自伐自售或官方收买其林地。为了确保木材的采伐,宋廷还采用增加士卒以“防援”的方式。如大中祥符三年(1016年),签枢密院事马知节言:“‘前知秦州,按视得蕃界大、小洛门皆巨材所产,已于逐处缘路置军士憩泊营宇。望遣使谕诸族,令防援军士同力采取。’从之。”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又“遣内供奉官王怀信、侍禁李宴诣秦州小洛门置寨采木,令秦州以骑兵百人,步兵五百人防从。”

以后随着宋夏矛盾的兴起与发展,北宋在西北沿边开始大规模的筑堡寨。这样,西北民族地区的林木不仅上供京师,而且开始大量开采“以备边用”。北宋王朝在与西夏140多年旷日持久的相持争战中,为慑服、抚驭沿边蕃部,更为威慑、攻御西夏势力,在西北边区构筑了近五百个城、关、堡、寨,因此所耗木材数量必然很大。因筑寨时的版筑、城寨的设施如敌楼、战楼、楼橹(望楼)、篱笆、门桥、寨栅及弓矢、畚插等防守器具都需用大量的木材。如曹玮知秦州时,所筑沟栅(即壕沟两岸上的密密的木桩)竟达“三百八千里”。

北宋后期,随着北筑横山、西开河湟战略的展开,再次兴起了对熙河湟鄯地区森林资源的大肆的砍伐破坏。面对“久在羌中”、“最为浩瀚”的“巨材”,凡北宋势力所及地区,无不调遣厢军、汉、蕃弓箭手加紧采伐,而且鉴于此区木材“可以取足即令合用之数”,宋廷下诏“专差都大经制熙河边防财用事李宪兼专切提举本路采买木植”,将熙河地区采木场全部收归公有,由政府派专人统一管理,除了大量上供京师及新开拓边区又一轮兴筑浪潮之需外,因西部新收复地区“据贼(西夏)上游,水陆皆可过讨”,又有洮水、湟水、宗河等流量大、可通漕运的河流,于是开始动员大量采木制造船筏,“或漕军食,或载战士,或备火攻。”此外,熙河湟鄯地区大多“林翳荟交道,狭阻不可行”,“山林深险,粮道难继,因而伴随着宋廷对这些地区血与火的收复过程,北宋在此大片开山毁林,或为垦殖,或为修筑道路以赶运兵士粮草材木,或为剿灭窜伏山林川间的蕃民。如熙宁六年(1073年)十月,“(王)韶欲为兵除道,乃先遣青唐羌为卫,以大兵驻谷口镇之。”元符二年(1099年)、崇宁四年(1105年),宋军两次攻占湟、鄯、廓三州后,大肆烧杀,“焚荡族帐,广数百里,烟尘亘天。”不仅如此,北宋在经制西北少数民族的整个过程中以及在由此而引起的民族冲突中,大面积的森林草地毁于火攻。如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三月,“秦州都巡检使田仁朗袭杀蕃部千余口,焚族帐二千余所。”蒋偕知州时,曾“焚荡蕃部八千余帐”。咸平五年(1002年)“环庆路部署张凝领兵自白豹城入蕃界,焚帐族二百余所。”元祜二年(1087年),鬼章率兵围河州南川寨,“焚庐舍二万五千区”。另外,《宋史》卷175《食货志》漕运条载:治平二年(1065年),“由京西、陕西、河东运薪炭至京师,薪以斤计一千七百一十三万,炭以称计一百万。”当时的陕西主要是指西北缘边秦凤、泾原、环庆、鹿阝延四路。因而当时西北民族地区作为北宋薪炭的主要供给地之一而使当地相当一部分林木用于加工薪炭。

北宋立国,北失军事天险长城,西北部随着李继迁的叛宋自立及宋夏矛盾的发展,战略地位日显重要。咸平初,李继迁乘机恢复故土后,虽对宋表面纳贡称臣,但实际上却寇抄不绝。到李德明时,党项已领有银(陕西横山县东)、夏(陕西横山县西)、绥(陕西横山县)、宥(陕西靖县)、静(宁夏银川市南)、灵(宁夏灵武县)、盐(陕西定边县)、会(甘肃靖远县)等州,不仅使宋失去了西北部历代中原王朝所持的长城天险及盐、灵等战略要地,而且使大量吐蕃、党项居住的泾原、环庆、秦凤、鹿阝延一带成为北宋的国防前线,而这一线东西长二千余里,漫长曲折虽无山峻海深之险,而又处处是险,宋廷只能在众多的控扼要冲之地构筑无数的城关堡寨,来作为抗击西夏的基地、据点。随着堡寨的不断构筑,北宋云集于西北的驻军也越来越多,到仁宗庆历初年,宋夏边界已驻正规军三十万,乡兵十四、五万。而北宋正规军以招募为主,一切费用都需国家负担,加上组建乡兵及蕃兵的费用,每年需军费最高时达一千五百万,如此浩大的军需成为北宋财政上沉重的负担,也势必加重广大劳动人民尤其是西北地区劳动人民的负担,“今自西陲用兵,国帑虚竭,民之储蓄,十室九空,”“天下被其劳,凡百赋率至增数倍,”“关辅为之百条”、“天下根本之财皆已运于西边”。即便如此,各种军需,尤其是粮草的供应成为以积贫著称的宋廷最为重大烦难的课题。对此,宋廷绞尽脑汁,机关算尽,采用多种办法,虽解决了部分兵饷问题,但赵宋统治者认为这些都非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采取“屯田实边”这一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奉行不衰的治边措施。赵宋统治者以为“实边以策,惟屯田为利”,屯田既可以巩固边防“减冗费,为持久宽民计”,又可以“宽飞挽之劳”,部分解决兵饷粮运问题。于是,为“纾西顾之忧”,宋政府在西北边疆地区开展了长期的大规模的屯田营田。随之,对西北民族地区的林木草地植被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破坏。

北宋在西北民族地区的屯田、营田、持续时间长,从太宗至道二年(995年)开始一直持续到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分布地址广泛,几乎遍及北宋的陕西路。屯垦面积大,动辄成万公顷。如熙宁七年(1074年)“以(郑)民宪根括熙河、岷州地万二百六顷。”熙宁五年(1072年),赵知延州,鉴于“时陕西旷土多未耕”,两次上疏请求括地,“遂包括地得万五千余顷,募汉蕃兵几五千人。”徽宗政和(1111——1118年)年间,北宋在西宁、湟州、廊州一带修复汉唐故渠,引水灌溉,“得善田二万六千顷,募士七千四百人。”那么,宋政府是如何获得这些屯垦土地的呢?

西北民族地区,地广人稀,秦汉以前,基本属纯牧业地区,以后随着历代中原王朝的不断移民屯垦,耕地面积不断扩大,草场相应逐渐缩小。但唐末五代,在以牧业为主的吐蕃、党项等民族的自由发展下,这些地区植被恢复较为完好,因而这些大面积的川原山谷草场,入宋后成为以农业经济为传统的宋统治者眼中的“闲田”、“隐地”、“弃地”、“荒地”而被大规模垦殖。如张守约在秦凤境内“括生羌隐土千顷以募射手”,哲宗元礻右八年(1093年)刘昌祚知渭州时,括陇山闲田一万九百九十顷,招募弓箭手五千二百六十人进行屯田。熙宁三年(1073年)蔡挺始知渭州,在他担任渭州知州期间,“括并边生地冒耕田千八百顷,募人佃种,以益边储。取边民阑市蕃部田八千顷,以给弓箭手。又筑成定戎军为熙宁寨,开地二千弼,募率三千人耕守之。”共垦田一万一千八百顷。徵宗政和末年,王思知渭州,“括隐地二万三千顷分弓箭士耕屯”。有时甚至发生因强行括地而引起少数民族反抗的事件,如仁宗时范祥在秦州“括熟户田,诸先斫之,相率叛。”

其次,北宋利用吐蕃等民族“贱土贵货”的价值观念及其政治、经济上对中原王朝的强烈依赖性,或用钱物交换蕃部土地,如元礻右六年(1086年)七月,秦凤经略司为贫不能自给的秦州缘边弓箭手“乞许市属户按汉界土田以资瞻”。北宋后期,随着熙河鄯之地的收复,这种方式更为盛行。“熙、河、鄯、湟自开拓以来,疆土虽广而利悉归羌,官兵吏禄仰给县官,不可为后计。”“仰本路帅臣相度,以钱粮茶彩或以羌人所嗜之物,与之贸易田土。”熙宁五年(1072年)十月,宋政府令秦凤路沿边安抚司“支官钱收买镇洮军蕃部田土”。或以政治、经济上恩惠来诱使蕃部献田。如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陇山外笼竿川熟户蕃部以闲田输官。”元丰三年(1079年)三月,“阶州汉蕃户献纳并根据田地五百二十顷。”治平三年(1066年),郭逵经营渭州时,因捺吴川、青鸡川“二川形胜相恃,新附降羌万余帐,地数百里,”因而先“置酒召诸酋犒燕”,酒酣语之曰:“诸羌利牧养而拙耕稼,故二川沃壤鞠为荒莱,汝等可近山畜牧,以闲田献。”于是“得良田千余顷”。

再次,北宋以相对强大的武力为后盾,拘收反叛蕃部的土地以作屯种。如英宗治平(1064年——1067年)初年,知秦州李参平定了吐蕃药家族作乱后,“得良田五百顷,招募弓箭手屯种。”徵宗崇宁(1102——1106年)年间,宋“收复鄯、廓等州,拓疆幅员万余里”,将“廓州管下东西川及结罗城、来川等处”,“因与官抗敌杀逐心黑之人所营田土,并元糸西蕃王子董毡、瞎毡、温溪沁等田土,“尽行拘收入官。”北宋后期,宋廷一方面为解决“遣将用兵,无岁无之”所带来的巨大军需,一方面为改变新疆内“官吏禄仰给县官”的状况,在新收复土地上大规模包占良田,划定公田、官地、官员职田以作屯垦土地。如崇宁(1102——1106年)中,钱即知庆时,“筑安边城、归德堡,包地万顷,纵耕其中,岁得粟数十万斛”。政和五年(1115年)二月,宋廷诏令“陕西、河东诸路,自绍圣开拓边疆以来,及西宁、湟、廓、洮洲、积石等处新边,各有包占良田,并各招置弓箭手,以为边防篱落。元丰二年(1079年)二月,经制熙河边防财用司要求“收熙、河、岷州、通远军官员职田以募弓箭手。”熙宁五年(1072年)十月、六年(1073年)十月,宋廷相继下诏熙河路“以公田募弓箭手”、“以官地招弓箭手”。

由以上可见,北宋对西北民族地区的经制过程,从另一个角度讲,是对当地森林资源的大肆掠夺、毁坏的过程,是长期的、大面积的毁草开荒、以农废牧的过程。森林生态系统作为保护自然界生态平衡的核心,其很强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固沙的功能为农牧业的生产发展提供最为重要的环境条件。北宋这种对森林资源的大规模破坏,必然造成生态系统的恶化,气温升高,雨量减少,不仅严重影响农牧业的生产发展,更重要的是造成气候失调,生产力大幅度下降,风、旱、水灾频频出现。而北宋以各种方式对民族地区草场的大面积开垦,一方面使西北民族地区日益失去牧业基地,以致北宋市马、招马之处不得不逐渐西移,乃至马源越来越少,国防力量相应逐渐削弱,最终败于金人的铁蹄之下。另一方面,这种盲目的、短视的做法,虽在短期内能得到少量粮食,但必然带来农牧两败、一损俱损的恶果。因西北民族地区处于蒙古高原、青藏高原、黄土高原三者的接壤交汇之外,大部分地区山高地寒,并不适宜农作物的生长,只有较耐干旱、寒冷的草原生态系统才能适应这种环境,并对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起到保护作用,使之不易过分干燥,土壤风蚀、沙化不致太严重。况军事性的屯田、营田以其落后性、浪费性,只是为了一时利益而向自然索取,而非建设性的,从而在当时不仅常常出现“岁入无几”、乃至“入不偿费”的情况,而且这种只顾眼前利益而消耗土地肥力的作法,只能导致越广种越薄收、越薄收越广种,水土流失和干旱越来越严重、地力越来越下降的恶性循环。

下面仅就《宋史》及汤开建、刘建丽辑校《宋代吐蕃史料集》(一)中西北民族地区从北宋开始到南宋中期的水、旱、蝗等自然灾害统计如下:

乾德二年(964年)六月,秦州等关西诸州蝗。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八月,秦州大水。

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七月,延州,鹿阝州大水。

太平兴国七年(982年)七月,关、陕诸州大水。

太平兴国七年(982年)九月,分阝州蝗。

淳化二年(991年),庆州旱。

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五月,陕西诸州旱。

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九月,秦州、凤州大水。

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陕西诸州饥。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陕西诸州饥。

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六月,保安军大雨,以致黄河溢。

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陕西诸州饥。

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延州蕃部饥。

天禧元年(1017年),陕西诸州蝗,民饥,镇戎军风暴害稼。

天禧二年(1018年),陕西诸州旱。

天圣三年(1025年)八月,陕西诸州军旱蝗。

天圣五年(1027年)七月,秦州大水。

皇礻右四年(1052年),鹿阝州大水。

治平四年(1067年),陕西诸州旱。

熙宁三年(1070年),陕西诸州旱饥。

熙宁七年(1074年),陕西沿边秦凤、熙河、泾原、环庆诸州皆旱。

熙宁八年(1075年)正月,洮西缘边因去岁旱而饿死者甚众。鹿阝、延、环庆路饥。

崇宁元年(1102年),熙河诸州旱。

大观元年(1107年),秦凤诸州旱。

大观三年(1121年),诸路蝗。

宣和五年(1123年)秦凤诸州旱。

绍兴三十年(1159年),阶、成、凤、西和州(今甘肃西和县)旱。

正降(金)五年(1160年),镇戎、德顺军大风。

淳熙元年(1174年),阶、成、岷、凤州大旱。

淳熙五年(1178年),阶州大水。

淳熙十一年(1184年),西和州旱。

淳熙十四年(1187年),阶、成、凤、西和州旱。

绍熙二年(1191年),阶、成、凤、西和州大旱。

明昌(金)四年(1193年),河州旱。

以上资料显示,西北民族地区从北宋开始到南宋中期,水、旱、蝗灾频仍,而且越往后旱灾越频繁。根据对我国古代气候变迁的研究,两宋时期是我国第三个干旱期,笔者认为这与当时辽、宋、西夏、吐蕃等各民族间彼此争战不已,大面积的森林、草地因战争而毁应有直接的关系。另外,西北民族地区处于黄河中上游,这些地区大面积植被及相应的涵养水源的破坏,必然造成逢旱则久旱不雨、一遇大雨则上游浊流四溢、携带大量泥沙填塞河床,致使下游黄河决堤,灾被万民,从而形成全国范围内水旱不断、土壤沙化、盐碱化越来越严重的局面。北宋时期,黄河决堤下游之事不绝于耳。时至今日,人口日益膨胀,而生态却严重恶化,应如何对待承载人类成千上万年的大自然,我们可不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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