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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期热点问答

 刘刘4615 2014-11-15
2014-10-28 广州国税

小编汇总了近期在微博、网站的咨询热点,供大家参考

说明:问答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请以最新的办税指南、税收政策为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时,其开票权限的最高限额不能满足日常业务需求,请问怎样申请更高限额的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或货运专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国税机关确定。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进行审批,保证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原省、地市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税务机关。地市税务机关对此项工作要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以上规定,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今年新购一辆55座的客车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请问我公司能否抵扣此张发票的进项税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新购的大客车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属于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从事商业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所销售的货物是按差价开发票,还是按货物的全价开发票?收取的旧货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2条第3款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根据此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货物全价计税,并开具发票,而不是按差价。收取旧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集团公司收取下属公司的管理费,能否税前列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9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因此,集团公司向下属公司提取管理费,下属公司税前扣除的做法按现行税法下已停止执行。在现行税法下,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收付费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执行。

5、企业从政府取得的奖励、扶持资金是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不征税收入有明确规定,企业从政府取得的各类奖金、扶持资金,除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外,应并入取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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